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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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沙與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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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峰科
職務是一種責任。部隊與地方有區別。團長在部隊正職,到地方享受同等級別的待遇。但是,看轉業在什麼城市,省,地,縣不一樣。近些年重視轉業幹部,一般安排副職。相當於市警察局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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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幾風行水上
不可以。團職幹部表明的是級別,和實際擔任的職務是有差異的。
在實際中,由於地方工作的性質和軍隊的工作性質差異較大,簡單的用職級和職務進行對應是不合適的。儘管公安民警是準軍事化的隊伍,但其工作性質,比如刑事偵查,經濟偵查,治安管理,公安法制等等,與軍隊工作迥然不同。
所以轉業幹部到地方一般是擔任同級別的副職,經過一兩年適應性鍛鍊之後,能否走向正職崗位,得看具體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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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仙女星雲
正團級轉業到地方按正縣處級安排職務,沒有降一級的規定,只是現在地方政府機關人滿為患,沒有相應職務可安排。我父親的一個部下,70年代末轉業到地方,正團級直接安排為洛陽市一個區的區長。縣公安局只是個正科級單位,六七十年代部隊正營級轉業直接任縣公安局長。我在部隊時,(70年代中期)師後勤部長(副師級)轉業地方竟然安排是省商業廳廳長(正廳局級)。
上校團長,就是縣團級,正處級,縣警察局長是副處級,分局長也是,如果是直轄市那又不同,軍隊和地方級別相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