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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岸花落一一彼岸花開

    真羨慕你有這麼好的朋友,都說人以類聚物以群分,良師益友可遇不可求,保不齊下次輪到你打老婆的時候,你朋友也會為你掏醫藥費。

  • 2 # 一路風景美

    同飲者有責,該出。出了這次費用,以後這朋友做不成了,再也別一起喝酒了。

    照這樣的案例,同飲者其中有人傷亡的,沒有盡到安全護送責任的,都要承擔連帶責任。以此推理,和朋友一起喝完酒,其中一人回家撒酒瘋打傷老婆,是不是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了?若是承擔,要醫療費就得出了。

    看來,喝酒得看人了,和這樣的愛撒酒瘋的人喝酒,怕是竟找餘事了。這是回家打傷了老婆,要是在酒場打人鬧事,豈不鬧的事更大了,承擔的連帶責任也更大了。

    和這樣的愛撒酒瘋的人,酒是喝不起,責任擔不起,錢是賠不起,還是躲開遠離。別喝了一場酒,背了一身債。大家說,這樣的喝酒值不值?

  • 3 # 素雅凝輝

    一一頭一回聽說過這樣的事情。他喝完酒打傷了自己的老婆,還要求朋友出醫藥費治療。真弄不明白,酒喝多了的人真的就喪失了理智嗎?我知道凡是酒喝多了喝醉了的人,全身像亂泥似的癱倒在哪就在哪呼呼大睡。耍酒風還知道打人,那就說明他還沒完全糊塗掉,藉著酒勁發洩不滿。他咋不打自己呢?

    一一現在,在酒桌上,朋友之間都文明喝酒,沒有了以前無節制地拼酒勸酒,因為以前確實出現過喝酒過量,至死至殘的現象。現在,自己掌控酒量,一見酒就沒命地往死喝,誰還敢和你在一起吃飯喝酒呀?那是啥人哪?!人都學聰明瞭,沒有人再總給你滿上,再來一杯。因此喝酒回家耍酒風,藉此尋事鬧事,這不都是他自己作的嗎?他惹了事,讓別人承擔後果,真是譁天下之稽。如果朋友給你承擔了醫藥費,那麼,是否可以讓某些人有機可乘。某人要幹壞事,要偷盜,要打人,那我先找朋友喝酒,犯罪了是因為和朋友在起一起喝酒喝多了,朋友也有連帶責任,這是什麼邏輯?

    一一我覺得,不可能賠什麼醫藥費?

  • 4 # 愛你不後悔——

    自己犯的錯誤,真能讓別人買單。這是訛詐。

    堅決不出,而且還要斷絕來往,這種人不值得交往。

    現在的世道變了,人心變了。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世態炎涼,道德淪喪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人都在打太極,為何醫生不推薦?太極會促進膝骨關節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