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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走彎路也可以先到

    疫情當前,居委會這樣做為了大家的身體健康,合理。至於合不合法,我不敢臆斷。但居委會也只是個執行單位,上級應該是有通知,你可以問詢一下。另外我們這邊的工廠相比你們居委會的要求,更嚴哦。

  • 2 # 三和大神的後半生

    首先呢,看在什麼情況了,前提是要他不把你的電話以及私人資訊對外公佈的話。

    如果像現在這個情況國家緊急狀態下需要透過社群和居委會報備每一個人的聯絡方式,那你這是你的義務,也是你的責任,你無法拒絕的。

    而且居委會和社群也不會無緣無故要你電話的,他吃飽了撐的沒事幹。希望在大是大非的面前,你最好認清一下自己的態度啊。

  • 3 # 熾眼君漫遊記

    在目前疫情防控的情況下,居委會作為政府的基層組織,在執行政府的指令下,要求所轄居民在微信群中報電話身份證地址,應該看成一種正當的行政行為,它是基於對公民負責,為防疫所必須的一種手段,應該是合理合法的。廣大公民應予配合,對政府一些相關的舉措應積極響應,只有官民一心,上下協力,才能多快好省的打贏這場重大的肺炎阻擊戰。

  • 4 # 燈都小安

    目前疫情還嚴峻,居委會要登記個人資訊用於疫情防控線索調查工作,這本身不違法。但如果要求發在群裡公開給所有群成員看,這算是違法了,違法的原因:區委會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區委會正確做法是:要求群成員把個人資訊私發

  • 5 # 我叫孫立秋

    堅決不配合!這跟特殊時期沒關係,疫情不疫情沒有任何關係!這不是我出門不戴口罩!這是對自我隱私的保護!

    所謂的配合,是我減少出行,居委會或者是街道為了防止閒雜人等進出小區設定門禁配合檢查,如果需要可以去街道或居委會辦理相關出入證

    但是在微信群中,報自己的名字、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電話號碼,這跟洩露自己的隱私什麼區別? 不法犯罪分子完全可以根據這些內容盜取我們的資訊,甚至可以透過這些資訊用我們的身份去借高利貸!這種無腦的行為說明了居委會工作人員的無能,對法律的無知,對工作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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