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風輕雲淡282174055

    既然是前男友,既然是開房,女方就應該意為著什麼,兩個曾經的性夥伴只是又多了一次,應該不屬於強姦,拿走屬於自己的錢物也不算犯罪,只是這個男人不夠爺們不夠地道。

  • 2 # 手機使用者納百川232366

    你娃兒有頭無腦?女友與前男友開房,叫做藕斷絲連,重溫舊夢!難道前男友是把你女友捆綁去酒店的?或者是刀架在脖子上強迫她去酒店的?這是兩廂情願的事,你娃兒別被她忽悠了!

  • 3 # 亓官仁

    雖然兩人是男女朋友,並一起去開了房,但男友如果沒有徵得女友同意,強行與其發行關係就可定性為強姦。

    什麼是強姦?就是違背女人意志的性行為,這對男女也真有意思,即然相約去開房,肯定最初是兩相情願。一個巴掌拍不響,兩人都有推不掉的責任。

    如果這個男人能滿足女友一些要求,也許就沒有如此官司纏身,這樣看來即使兩人過去有過親密行為,也不過是露水情侶各取所需,沒有海誓山盟,只有金錢加肉體交易。

    此時只要女友咬定不放,男友就難逃牢獄之災,從前種種恩愛女友可以一口否定,讓男友渾身是嘴也說不清。

    雖然搶的是從前自己送出的東西,只要女友報警,並且警察已插手處理,這個男人就要自證清白,一腳踏進了拘留所,想要抽身走人已是不可能。

  • 4 # 是平安一生

    不是男人強她的奸,是女人自己願意給的,也不是搶走了女人贈品!也是女人願意送給他的,為什麼我要這樣說,如果女人不同意跟前男友去開房呢?好漢難強強人的奸,不是也不被強姦了嗎?不是贈品也不會被前男友搶走了嗎?不構成犯罪

  • 5 # 勇敢的才高八斗

    強姦不強姦很難說,得由法律裁決;但可以肯定的是,你遇到的是個渣女,渣女的前任是渣男。如果你斷定自己不是壞人,那以後交友要謹慎

  • 6 # 智慧的深海幽藍

    和和前男友去開房,女方應該是願意重溫舊情,尋找當初的感覺,再報警強奸有點說不過去,好像是得不到滿足而報復。

  • 7 # 心遠一夯歌

    女友不是法律層面的夫妻關係屬強姦構成犯罪,就是夫妻關係強行與配偶發生關係造成傷害的也屬違法。本案搶走"贈予"錢物也構成犯罪,(贈予與非贈予錢物應確認,贈予也屬女友私品)應兩罪並處。

  • 8 # 聰慧奶茶RA

    是兩人都有意願開房,說明都有性的需求,既是男方對女方多次的性“衝動”都構不成搶奸罪,因為女方願意付出。不然她也不可能與男方去開房,至於拿走女方財物,說明這個男人不夠男人而已,說不上搶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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