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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爆笑老神仙

    老師和教師不僅僅是稱謂上的不同,其區別主要是:

    1、語體色彩不同

    "老師"多用於口語,"教師"多用於書面語。如當面向人介紹"這是我的老師",滿含親切敬重之感,而不說"這是我的教師"。"向廣大教師致以節日的問候",用於報章或大型公眾場合,莊重得體,而若換做" 向廣大老師致以節日的問候",則會因"老師"二字的口語色彩而有失莊重。“教師節”“民辦教師”“家庭教師”等短語裡的“教師”換成“老師”有失莊重。

    稱呼語中,一般不用“教師”,而是使用“老師”。

    2、語義範圍不同

    "老師"一詞出現較早,語義寬泛。可稱代傳授本領、技能的人或在某方面有專長值得學習的人。 "教師"是後起之詞,語義單一,僅指擔任教學工作的專門人員。日常生活中,如某人並非從事教學工作,但在某方面懂得多,能給人以指導,為表敬重之意,稱之為"老師"也是可以的,例如,“趙忠祥老師”; 但若稱他為"教師",就既不準確,也不恰當了。

    3、句法功能不同

    "老師"是一種稱謂,"教師"是一種職業,不同的語義內涵使二者的句法功能有別。作為稱謂的"老師",與"同志"、"師傅"等表稱謂的詞語一樣,可組成"姓氏或姓名+稱謂"的偏正式結構,如"張同志"、"馬師傅"、"劉老師"、"劉德偉老師"等;而"教師"作為一種職業,同"農民""工人"等表職業詞語的句法功能相同,不能採用"姓氏或姓名+職業"的方式來表示,如"張農民"、"馬工人"等,不合語言規範,給人以不倫不類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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