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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十五的月亮78189988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很可笑,幫別人養了十三年的女兒現在才知道。你對你老婆一定很好吧!一個十三年的痛,兄弟你的忍耐度沒人可比,這樣的事早離早好吧!你覺得自己有義務幫別人養小孩子嗎,還是一個給自己戴綠帽子的人的小孩子。撫養費應該讓他加倍的償還,還要她給精神損失費,十三年來的精神傷害,非常人能夠承受得了的,要讓他加倍的償還。

  • 2 # 呷仔

    如果你撫養了13年的孩子不是你的,你完全可以要求賠償的!這是你應該得的!但是我想這筆賠償應該不足以彌補你心中的痛吧!

    聽你的描述感覺你們的關係好複雜啊!你們還沒離婚,你老婆就已經跟別人同居了!你們的婚姻靠什麼維持的!如果她出軌在先,你可以收集證據,將來離婚了,你可以得到更多的補償!

    可以的話還是早點離婚吧,你的孩子都已經很大了。外面的流言蜚語肯定也很多,還不如早些了結了這份婚姻,給孩子一個相對乾淨的環境!

  • 3 # 糧食飽中之保

    你真熊!老婆與別的男人生下的女兒都養了十幾年了,尖腦殼當起舒服嗦!現還在給你帶綠帽子,甘心嗎?!即然提出離婚,你還舍不嗎?!那兩個兒子是不是你的種都難說!最好不要去做親子簽定了,把紙糊的燈籠捅得太破了!離了一了百了,還有臉說要給你賠償什麼的,有這種可能嗎?!只能說婚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甚至不分,淨身出戶而以!

  • 4 # 北國清雪

    對於你說的這件事情,各人有各自的看法,也沒有什麼應該不應該的,我先給你分析一下其中原因,你自己再做決定。你和你老婆有兩個親生兒子,但是她又和別人生了個女兒,你撫養了那小女孩十三年了,現在你老婆和別人同居,而且還要和你離婚與那人結婚,以達到她嚮往的生活目的,你不甘心,想要向她索要撫養那女孩十三年的撫養費是吧?怎麼說呢?你的要求有道理,但是這道理有點生硬了!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個人認為你的性格太懦弱了,老好人一個,膽子也應該會很小的,可能在個人綜合素質方面有你老婆看不起的地方?也更有可能你掙不著讓你老婆期望中的錢,所以,她一次次地出軌,而且還能把和外人生的小孩帶回家來,你還能默許了!所以說那女人是一個膽大心狠,做事不計後果的人,正是她的強硬才看不起你的軟弱,才會如此明目張膽地行事!她要離你就趕快送她上花轎吧,否則,她很可能變成,潘金蓮,!這種女人絕對可以為所謂的,情慾,把你咔嚓!咔嚓的!她的心已經走了,不可能挽回了。至於你希望要她賠償的事情,我個人認為你還是好事做到底,免了吧。其實你們在一起生活了這麼些年,想必你也知道她的掙錢能力和秉性,估計頂多賠給你三萬兩萬的,但是你們為此鬧上法庭,鬧得天下人皆知,不划算的,同時也讓你的兩個兒子在外人抬不起頭來,他們將來在同學中,在工廠的同事中,在未來的婚姻中抬不起頭來!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健康成長和那幾個錢,相比,誰輕誰重?相信你會有一個好的選擇的。現在這社會,屁大點事也會讓一些無聊之徒傳得沸沸揚揚的。況且她畢競為你生了兩個兒子,好歹也把最好時光給了你。所以,一日夫妻百日恩,大度一點為了孩子的將來。再說那小女孩也十三四歲了,她也會受不了你們之間的吵鬧!所以不要和小女孩成為陌生人,將來大家總有相見的一天!犯不著為那萬八的錢賠上十幾年的養育之情。再說你的大度也會讓那女人心生幾絲愧疚,日後有些事情也許會好一些。你用無所謂的態度來對待你們之間的這件離婚事情。她要離就離,把屬於她的東西讓她帶走,什麼也不要說,不吵不鬧!不過你日後可得為自己,為孩子掙點氣吧,把你的家用堅強的性格和勇敢的心扛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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