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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橋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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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們這是脅迫我
沒有最愛的人。假如有,只有不愛了,哪有什麼拋棄?我不認同這個詞,又沒結婚。不愛就不愛了唄。找新的啊!我也很難理解小說裡電影裡的那種愛情,要死要活的。(現實中,我一起案例也沒看到過,我總想應該都是編劇編的吧,為加劇戲劇的衝突,吸引人的眼球。)
沒有最愛的人。假如有,只有不愛了,哪有什麼拋棄?我不認同這個詞,又沒結婚。不愛就不愛了唄。找新的啊!我也很難理解小說裡電影裡的那種愛情,要死要活的。(現實中,我一起案例也沒看到過,我總想應該都是編劇編的吧,為加劇戲劇的衝突,吸引人的眼球。)
如題,當然不會,但可能要需較長的時日,才能走出來,
既然被稱為心愛的人(最愛是沒有的),必然是我心所屬之人,後又被其拋棄,說明我與她起碼也是戀人關係,拋棄一說,才能成立,
我被我的心愛之人拋棄了,這事放誰身上也都受不了,都會心如刀割,悲痛欲絕,個別心理耐受力差的,還可能上吊投江,尋死覓活,彷彿此生已無它念,心如止水一般……,
其實冷靜下來後,反過來一想,用得著嗎,對她,我確實是投入了全部的感情,全身心地愛著她,但她,並不一定會像我愛她一樣,愛著我,至後來她的離去就是最好的證明!其實,她只是一隻飛累了的小鳥,偶然間停在了我的肩上,歇歇腳而已,當她發現新的目標後,自然便會離去,而我呢,也只是沒有弄清她的真實意圖,搭錯了車,會錯了意而已!
當我冷靜下來後,梳理清楚了整個過程及緣由,我的心,也自然地釋放了,我與她也只是人生路上偶然的交錯,她有她的目標,我有我的方向,
所以,我不會在此久久住足,我會奔向遠方,去追尋那個真正值得我愛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