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三原姐

    都分手了,都變成前任了,他,她想死就讓死去,和你有什麼關係,你越怕他越糾纏你,拉黑前任所有聯絡方式,愛咋咋去,好好活自己就可以了

  • 2 # 芒果味兒菠蘿

    既然想要擺脫就心狠點,他想要死就讓他死去吧,父母含辛茹苦養那麼大,為了一段感情就要死要活的,可見他也沒多愛自己,更加不會愛你,為了挽留感情可以用死來威脅,那以後結婚了怎麼辦吵架了就自殺嗎?

    這種人過於偏激自己都不愛自己怎麼可能愛你呢?別傻了,他不會死的,你心狠點就完事了,都分手了誰還有義務天天照顧他的情緒,這種人偏激又自私,只能更怕死根本不會為了一個人死的,只是想用這個來綁架你而已,你總不能一輩子讓他綁著吧,想死就讓他去吧,想要徹底解決就狠心點,該拉黑就拉黑該刪的就刪乾淨,隨便他愛幹嘛幹嘛去吧

  • 3 # 小方圓大乾坤

    他拿住你的性格了,那你讓他去死嗎?不過你有負罪感,你可能沒有這種包袱。要不當初還和他分手還不忍心。這問題有兩種矛盾。要不就是你柔弱於心不忍。要不是快刀斬亂麻,你趕緊滾蛋。尋思這時期沒有吧?除了文化不行。心靈不行。千萬不要走回頭路,自己糟蹋?

  • 4 # 一隻寵物七

    用死亡來威脅這個事情,作為一個成年人就是一種缺乏思考的一種行為,可能你的前任還沒長大,也許是TA在生活中被滿足的太多,並不是愛的一種表現,

    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來說可以這樣去試著解決一下:1約出來好好聊一下,先了解清楚對方的訴求,能達到大家相安無事,2如果第一種方式沒用,那麼就該找對方家長一起約談了(直系親屬,將影響降到最低,也是對方雙的一種保護),因為現在已經不是感情問題了,而是關乎到生命了.3如果以上兩種都不行,那就報警吧,簽署無責承諾書,到了這一步如果還在糾纏,那麼可能需要就不是感情了.

  • 5 # 大臉財

    讓ta知道 你不愛ta 你愛的是別人 有自知之名的人就再也不會來打擾你,如還是會糾纏甚至以死相逼,告知其家人TA有自殺傾向,並報警處理

  • 6 # 心傷為誰

    儘量不與他正面接觸一般對你糾纏威脅的男人,心理肯定是存在一些問題的,在這種心理狀態下,很容易做出過激行為。因此,你千萬不能與前男友正面接觸,以免產生意外傷害。可以作為朋友來對待要是前男友人還不錯的話,兩人分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的,當時既然分手就說明做不了男女朋友,只能做一般的朋友,所以兩人可以保持一般朋友的關係,沒事的時候可以 聚聚。雖然也聯絡但是不那麼頻繁,就一普通朋友相處就行切斷一切聯絡如果碰到死纏爛打的那就比較麻煩了,基本屬於柴米油鹽不進,不管你怎麼拒絕,他就是不會放棄重新跟你在一起的念頭。像這種型別的,你可以採取不理睬的態度。因為你越是跟他保持聯絡可能他會想你是不是快要被他的誠意感到,給他不必要的希望,如果打擾到你的生活了,你可以換手機號碼,QQ,微信什麼的最好也把前任刪除。不要出現在他的視線裡儘量不要出現他的視線裡,至少是你們剛分手的那幾天,那是他糾纏你最厲害的時候。這個時候不要出現在他的視線裡,不然他很有可能會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抓住你,那個時候想脫身就很難了。連周圍朋友也儘量不要透露你的聯絡方式有一種就是聯絡不到你本人,他會把你的朋友圈都問一遍的那種人,非要要到你的聯絡方式才罷休,然後朋友都會來問你要不要給前任。如果你不想跟前任有聯絡這個時候你就不要給他/她你的聯絡方式,如果可以也要求朋友們不要給。必須給前男友適當警告前男友多次騷擾你,那麼必須要適時做出果斷拒絕聯絡的強硬姿態,這樣才不會讓前男友覺得你故意與他欲情故縱,也許會因為你的強硬姿態而收斂行為的(當然,你需要根據前男友的情緒來判斷,避免受到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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