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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一千刀

    這個沒有法律法規的支援,國家也只是號召,所以你需要跟房東溝通一下,有些房東是通情達理得,可以免一部分租金,但要解除合同,並且做到免責,比較難說的過去,你考慮自己利益的同時必定傷害了別人,最好是共贏的方法大家才好接受。

  • 2 # 芒果一把

    個人認為在租客無法復工賺錢的情況下,是否由財政補貼部分,畢竟租客是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復工。

    對於租客來講,如果想要房東減免房租的話,也可以注意一下自己的方式方法,一般多數的房東都會主動減免租客的租金。

  • 3 # 魏律師1988

    這個需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房東與租戶簽訂有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約定有:若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承租方無法經營,承租方可以拒付租金等類似條款的,承租方可以不付租金。

    2.若雙方沒有租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沒有約定上述內容的,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此時,承租方若想不付租金,必須要舉證證明自己因該不可抗力失去了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而想要證明這些是非常困難的。實踐中,法院並不是站在承租者的角度審理案件的,而是居中審理,不僅要考慮承租者的利益,同時也要考慮出租者的利益,不會一味的讓相關損失由出租者來承擔,這樣顯然對出租者不公平,也違反契約精神。法院所依據的就是因不可抗力給承租者的履行能力是否造成影響以及影響程度。是否有影響是顯而易見的,但影響程度是非常難證明的。舉個例子,房租每月1萬,承租者希望減免房屋,法官是判決全部減免還是部分減免,如果部分減免,到底減免多少,這些都是需要相關的證據來證明的。

    綜上,若合同有相關的減免約定,則可以減免。若沒有簽訂合同或合同沒有相關約定,則建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訴諸法律,則承租方的訴訟請求是否被支援需要看相關的證據。即使證據較充分,全部免除的可能性也非常小,可能是部分免除,但付出的訴訟費律師費等資金成本及時間成本較大。因此,建議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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