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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初民話語

    對於這一問題,想說幾點意見:

    一、教師的工資主要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崗位工資主要與職稱高低也就是工作能力或者崗位和職責有關,有的人也稱之為職稱工資。薪級工資主要與工作年限有關。績效工資中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也主要是與職稱有關(即所聘的崗位)有關,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單位進行二次分配,主要與工作量,也就是實績和貢獻有關。這三方面的工資,既有與崗位職稱有關的,也有與工作年限有關的,還有與實績和貢獻有關的,基本照顧到了各個方面。

    二、在教師的工資中,薪級工資是最沒有意見的,因為,只要年底考核合格以上,第二年就可以晉升一個薪級,不管是領導,還是普通職員,都是這樣晉升的。這有點像吃大鍋飯的味道,到了時間就晉升,不管你評不評得上職稱,當不當得了領導,反正到了時間就晉升,皆大歡喜。所以,大家對這個薪級工資是最沒有意見的。

    三、教師的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都與職稱的高低有關,與所聘的專技崗位等級有關。而職稱的評定,在教師中是有爭議的,職稱高工資就高,誰也都想評上職稱。沒評上的可能會說,職稱評定有貓膩,有的是憑關係評上的;有的說評上的人只是論文寫得好、教學教不好;還有的說沒評上是因為評定或推薦的規則有問題;有的還埋怨職稱的指標太少了。說什麼理由都有,但就是不說自己的能力和水平離職稱的要求還有差距。

    評上了職稱的教師很少會說職稱評聘有問題,因為他們已經因為晉升了職稱使工資也得到了一定的增加,他們也認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本來就應該評上這一職稱,他們也不會認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離職稱的要求還有差距。但是,不管怎麼樣,職稱評有了一杆秤,只要評上了就可以晉升工資,不管對這桿秤有什麼意見,只要這桿秤是標準的,是公平的, 意見就會越來越少。

    四、教師的績效工資可能有意見的更多了,首先是為什麼要將屬於自己工資一部分的績效工資的30%拿出來進行二次分配呢?其次是,績效工資本來就是與實績與貢獻有關的工資,為什麼要與職稱掛鉤呢?職稱高的人不一定就貢獻大、實績大啊。

    五、其實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都有合理的地方,也都有不合理的地方。世界上也沒有什麼絕對合理的事情,只要能讓大多數人感到合理就行了。如果要在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中找出一個更合理的。職稱工資應該比績效工資更合理些,畢竟職稱有個評審的過程,只要經過了嚴格的評審,具備了一定的能力和水平,在職稱工資上體現其能力和水平的價值,那還是比較合理的的。至於有的教師吐槽的職稱評審可能會不公平、公正的問題,完全是可以透過完善評審制度避免的。

    績效工資既然是一項與實績和貢獻有關的工資,就不應當與職稱掛鉤,而要真正地與工作量、工作成效掛鉤。這項工資其實不應該稱之為績效工資,而應稱之為獎金,要與每個月的工作量、工作成效掛鉤。因為每個月每個人的工作量、工作成效是不相同的,這個工資就不應該每個月都相同,而是每個月都不相同的。因此,從績效工資所要體現的作用來看,績效工資確有不合理的地方,至少是與職稱工資相比,有不合理的地方。

    六、績效工資如果要改革的話,應當要徹底地改,改成完全按實績和貢獻來發放。因此,績效工資不應當再核給教師個人(也就不能說是屬於教師的工資了),也不要按教師所擁有的職稱進行核算撥給學校。而是按某個學校所擁有教師編制數進行總體核算,全部按編制數核給學校(沒有配齊教師的也按應有編制數核給學校,超編也只按編制數核給學校)。也不再分基礎性績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全部作為獎金核算給學校,由學校按月根據教師的工作量、工作績效進行二次分配,真正體現多勞多得,不勞不得,這樣也許可以調動好教師的積極性,防止一些得了職稱就不想幹活的情況發生。

    七、教師的工資,既要考慮教育的均衡發展,還要考慮教師的能力和水平,更要考慮調動教師的積極性,防止吃大鍋飯,要一次性完全解決所有問題,要把問題解決得十全十美,確實是有難度的。如果完全按工齡按拿工資,吃大鍋飯的問題不好解決,沒有積極性的問題不好解決。一項工資制度合不合理,只要能調動大多數教師的積極性,能使教師為了提高教學能力和水平去努力,能使教育事業得以發展,那就是基本合理的。當然,一個合理的工資制度,也是在不斷的改進中逐步完善的。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 2 # 文會教學

    對於這個問題,我就簡單的回答一下吧,那就是老師職稱工資和績效工資都不合理,理由我就不用多說了,老師們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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