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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erfectconjugalb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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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德才21
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二年之間,我經常去國家信訪局上訪,因為那時正好是政府給落實政策。
而我去到北京後,解決吃飯問題的去處只有一種,飯店,但那時的吃飯也不是很貴,一大碗北京炸醬麵也就八分錢而以,在我下飯店的過程中,我經常發現,有一種特別的食客,他們多數是倆口子搭配,吃飯還不用花錢一分錢!他們的機會就是,觀望飯店裡吃飯的客人,在吃完飯後,如有剩飯,他們就會立馬上飯桌子開吃,以至我悄悄的問當地的北京人,他們是什麼人,當地人答到,他們是光鮮的乞丐!在直白點,討吃鬼!但人家的要飯,那是既不用張嘴!還不用伸手!
說實話,我當年去北京上訪,當時的家庭條件是真的不好,在直白點,困難戶!可向遊走北京飯店裡的食白客的做法,我是從來都沒有幹過半次!而且在我的腦海裡還沒有那個概念!
時至今天,當我看到這個問題是,我的答案是,我絕對不會去這樣幹!因為,人活臉面樹活皮。做人一世,不提別的,但提骨氣,而且活就活出個精氣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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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幸福親切飯糰7w
安全第一,尊嚴第一,若拿過來吃還不如乞討。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能拿,是東西就有主人。比如你問題中說的菜,它們的主人是:1,誰買的誰就是菜的主人。他們離開前跟你說不要了嗎?人家還可能是暫時離開,我以為短時間內(至少公認的一頓飯時間內)連飯店都應當不跟破壞,人家花了錢,在一頓飯時間內就是人家的,外人無權處理。2,剩下的飯菜的主人應當是飯店,你不經飯店同意就拿,實際與盜竊無異。我以為飯店懇定不願意你拿去吃的,若此時有人找你麻煩你會無地自容。人一定要有尊嚴地活著。這與有錢沒錢毫無關係。今天這飯菜不拿並不是浪費,或者說不是你浪費了。管好自己就是高尚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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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崇文重教
即使飯菜沒動過,我也不會拿來吃,不是我買的,不是朋友請客的,不知何原因造成的決不會吃。
如果認為會造成浪費,飯店會根據情況處理,沒有必要由我來處理。
我有自尊自愛,要保護好自已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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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河岸邊是家鄉
不會的,節約是每個人必須有的素質。但人家不節約,那是人家的事了。大庭廣眾之下,面子,自尊還是要的。尤其是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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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與命運握手言歡
我不會吃。
我認為,這桌沒有食用的飯菜,客人沒有打包帶走,那只有飯店老闆有權處理它。我相信老闆也不會讓它浪費,畢竟是廚師辛辛苦苦做出來的呀,完全可以給員工吃或者送人也好。
總之,作為顧客的小夥子們是沒有權利處理這桌飯菜的。如果想吃,也需要先徵得老闆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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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庭蔭囀鶯
不在年齡,也不關乎身份,只是一種思維模式而已。
有一年正月初四去縣城辦事,飯店都沒開業,只有一個大超市五樓餐飲營業,只好去那用午飯。然後一個穿戴整齊的老人,能有不到七十的樣子,站在旁邊。我們吃完了坐在那我長喝茶,小兒媳拿起茶具說,走吧,挪一桌。我們也沒明白就跟著她挪地兒了,那個老者立馬坐在那吃上了。
過來收餐具的服務員說,嫌家裡飯不好吃,天天上這來煩人,看誰買好的,就跟過去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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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讀書的譚叔
應不會。一是那東西不管動沒動,總是別人的東西,別人一走,你拿過來吃,總有一種愛佔便宜和做小偷的感覺。
二是如果那樣做了,人就沒有自尊了。俗話說樹活一張皮,人活一張臉,去撿別人丟下的東西吃,與乞丐無二,也許別人不說,自已心裡過不去。
我是這樣認為的,不知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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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臉,樹有皮。食品安全也是問題。有一利,就有一弊,畢竟不是自己買的。不知底細拿來吃,出了問題誰負責。總之,典了不吃是浪費,佔小便宜吃大虧,出了問題找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