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經常會看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發生,這往往引不起人們的警覺,不能做到從中吸取教訓,在出行時依然是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遵守交通規則與我們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密切相關,可為什麼都要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才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呢?在這裡用心理學的技術分析一下幾種心理狀態:
一是從眾心理。即指個人受到外界人群行為的影響,而在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上表現出符合於公眾輿論或多數人的行為方式,從眾心理是部分個體普遍所有的心理現象。比如,闖紅燈非常危險,可為什麼一些人還是會鋌而走險呢?事實上,很多違規的人士,是在從眾心理的作用下,認為法不責眾,所以不能堅持遵守交通規則。
二是恐懼心理。是在可怕情景影響下產生的一種十分緊張的情緒反應。特別是當這種情景可使人具有重大意義的需要遭到剝奪時,如威脅到人的生命安全、名譽、前途和經濟的利益時,恐懼的情緒就會支配人的整個身心。比如在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事故後,害怕承擔責任,在順間產生恐懼心理的狀態下,就會推卸責任,把重要責任推給他人。
三是僥倖心理。是無視事物本身的性質,違背事物發展的本質規律,違反那些為了維護事物發展而制定的規則,想根據自己的需要或者好惡來行事,就認為事物會按著自己的意願發展,直至取得自己希望的結果。僥倖心理就是妄圖透過偶然的原因去取得成功或避免災害,成了許許多多失敗、醜陋、悲慘生活的罪魁禍首。在一些人的潛意識中,認為是為警察遵守交通規則。所以有警察在,就遵守;沒有警察在,就可以不遵守了。的確並不是每次違規必定有嚴重的後果,違規發生意外的機率也許不大。可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嚴重程度又是人們難以承受的。
比如橫穿三環路,那是非常危險的高難度行為。可現實中還是有不少人要冒死走過去、跑過去,有的甚至推著車過去。他們不知道危險嗎?他們其實是在用生命、幸福來賭一時的方便。還有人行道,為什麼紅燈時一些人還是“勇敢地向前走”?因為他料想,車子不敢撞我!確實車輛過人行道、斑馬線應該減速,尤其在沒有交通燈的地方。可我們想想,萬一哪輛車因種種原因剎車不及,那後果又將是什麼呢?說白了,這其實是一些人對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四是逞強心理。炫耀自己本領高強的一種心理狀態,看似很強,實際上內心非常脆弱。有些人,總覺得自己有點自高自大,或者不服輸,“我就要比你強”。甚至還有一些人是這樣的:“我就是要在我的一幫哥們前面,顯擺顯擺——我今天就是要闖紅燈、橫穿馬路給你看一下”。這些人當時一般不會考慮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即使是被警察逮住之後。實際上被警察逮住的後果是能夠預見的,只是不會想到可能發生的“車毀人亡”的嚴重事故。
五是越軌行為。指違反重要的社會規範的行為,亦稱離軌行為或偏離行為。任何個人行為都是個人的需求與自我控制力相互作用的結果。一方面,人有各種需求並試圖得到滿足;另一方面,生活於社會中的個人又應實現自我控制,使滿足需求的方式符合社會規範的要求。當個人需求的力量過於強大,而自我控制的力量又過於弱小時,就容易出現越軌行為。自我控制力弱小有多種原因,如沒有經過良好的社會化、個人的人格具有嚴重缺陷,以及心理失調等等。
怎麼改正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解決此類問題的根本方法和關鍵點,一是要完善人格,塑造相對健全的人格。透過不斷陶冶個人情操,端正人生態度,形成樂觀向上的人生態度。二是學會遇事多角度地考慮問題,切忌因主觀化導致片面、偏激。克服克服逞能、逞強和僥倖心理,除了尋求親人、朋友的幫助外,要積極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遵守交通秩序的重要性,提高對交通安全意識的認識,自覺維護交通秩序、遵守交通規則。
走在大街上,經常會看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發生,這往往引不起人們的警覺,不能做到從中吸取教訓,在出行時依然是我行我素,不遵守交通規則。遵守交通規則與我們每個人的生命安全密切相關,可為什麼都要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才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呢?在這裡用心理學的技術分析一下幾種心理狀態:
一是從眾心理。即指個人受到外界人群行為的影響,而在自己的知覺、判斷、認識上表現出符合於公眾輿論或多數人的行為方式,從眾心理是部分個體普遍所有的心理現象。比如,闖紅燈非常危險,可為什麼一些人還是會鋌而走險呢?事實上,很多違規的人士,是在從眾心理的作用下,認為法不責眾,所以不能堅持遵守交通規則。
二是恐懼心理。是在可怕情景影響下產生的一種十分緊張的情緒反應。特別是當這種情景可使人具有重大意義的需要遭到剝奪時,如威脅到人的生命安全、名譽、前途和經濟的利益時,恐懼的情緒就會支配人的整個身心。比如在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事故後,害怕承擔責任,在順間產生恐懼心理的狀態下,就會推卸責任,把重要責任推給他人。
三是僥倖心理。是無視事物本身的性質,違背事物發展的本質規律,違反那些為了維護事物發展而制定的規則,想根據自己的需要或者好惡來行事,就認為事物會按著自己的意願發展,直至取得自己希望的結果。僥倖心理就是妄圖透過偶然的原因去取得成功或避免災害,成了許許多多失敗、醜陋、悲慘生活的罪魁禍首。在一些人的潛意識中,認為是為警察遵守交通規則。所以有警察在,就遵守;沒有警察在,就可以不遵守了。的確並不是每次違規必定有嚴重的後果,違規發生意外的機率也許不大。可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嚴重程度又是人們難以承受的。
比如橫穿三環路,那是非常危險的高難度行為。可現實中還是有不少人要冒死走過去、跑過去,有的甚至推著車過去。他們不知道危險嗎?他們其實是在用生命、幸福來賭一時的方便。還有人行道,為什麼紅燈時一些人還是“勇敢地向前走”?因為他料想,車子不敢撞我!確實車輛過人行道、斑馬線應該減速,尤其在沒有交通燈的地方。可我們想想,萬一哪輛車因種種原因剎車不及,那後果又將是什麼呢?說白了,這其實是一些人對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四是逞強心理。炫耀自己本領高強的一種心理狀態,看似很強,實際上內心非常脆弱。有些人,總覺得自己有點自高自大,或者不服輸,“我就要比你強”。甚至還有一些人是這樣的:“我就是要在我的一幫哥們前面,顯擺顯擺——我今天就是要闖紅燈、橫穿馬路給你看一下”。這些人當時一般不會考慮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即使是被警察逮住之後。實際上被警察逮住的後果是能夠預見的,只是不會想到可能發生的“車毀人亡”的嚴重事故。
五是越軌行為。指違反重要的社會規範的行為,亦稱離軌行為或偏離行為。任何個人行為都是個人的需求與自我控制力相互作用的結果。一方面,人有各種需求並試圖得到滿足;另一方面,生活於社會中的個人又應實現自我控制,使滿足需求的方式符合社會規範的要求。當個人需求的力量過於強大,而自我控制的力量又過於弱小時,就容易出現越軌行為。自我控制力弱小有多種原因,如沒有經過良好的社會化、個人的人格具有嚴重缺陷,以及心理失調等等。
怎麼改正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解決此類問題的根本方法和關鍵點,一是要完善人格,塑造相對健全的人格。透過不斷陶冶個人情操,端正人生態度,形成樂觀向上的人生態度。二是學會遇事多角度地考慮問題,切忌因主觀化導致片面、偏激。克服克服逞能、逞強和僥倖心理,除了尋求親人、朋友的幫助外,要積極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遵守交通秩序的重要性,提高對交通安全意識的認識,自覺維護交通秩序、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