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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不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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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彥31
按女被抓交代,在足療店做過可以次交易,店主肯定是可以判為容留婦女賣滛罪,警方會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調查取證,如果證據確鑿,店主就坐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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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路風景美
按摩女向治安大隊交待曾經在某足療店做過兩性交易,首先,該女會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拘留罰款。其次,會對交待的足療店進行偵查。依查證結果給予處罰。
若查證屬實,該足療店還在經營,則對足療店查封整改,店主涉嫌介紹容留賣淫嫖娼,給予拘留罰款。若查證不屬實,或該店已經不經營了,店主死不承認,沒有充分的證據,店主則啥事也沒有。
兩性交易,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處罰也就是拘留罰款。若是查證足療店容留店員兩性交易,如果金額較大,人員較多,影響較大,店主行為就嚴重了,涉嫌違反刑法,違反介紹容留組織賣淫罪,不只是罰款,還有可能判刑。
按摩女的交待只是一方證詞,一個線索,還需要大量的證據證明屬實才行。一般這樣的交待,肯定有過這樣的行為,店主就等著查證屬實後受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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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鬆鬆1915
大家好,我用我的經歷和大家說一下對上面的問題看法。我2010年假期從國外回國,在我老家黑龍江,朋友約好下午上網打魔獸,我得找個網咖,結果看到一個足療店寫的寬頻上網有網咖。正好去這足療店做個足療,做完足療可以直接上網打會遊戲,不過足療店不怎麼隔音,這時候聽見隔壁聊天,那個足療店的女的說,她現在啥也不敢做(應該是那個男的有什麼意願,和她表示了),她們老闆剛剛被罰款了!罰款兩萬,這還是她們老闆那裡沒有搜出任何物證,就是任何足療技師和店內服務人員不能攜帶避孕套之類的物品。她的意思是她們這家店是正規的,但是老闆的意思是:“我不讓做那些亂七八糟的。你們要是做了自己負責”。不過她說前兩天一個女的開店裡把老公給抓個典型!鬧到派出所!結果警察來搜,店裡什麼都沒搜到,還罰款兩萬。因為那家足療店是帶電影院,網咖,茶藝的,在我看來是非常正規的!
要是按題主的說法,估計老闆還不一定受到什麼處罰呢!不過我目前來看我聽一個東北的合作伙伴說,現在在我老家,基本足療的大店基本都是百分百正規的。但是帶按摩字眼的無論是貼窗戶上,還是在牌匾上的小店,都有貓膩!(當然那種盲人,中醫類按摩除外)。
所以題主說的按摩女自己舉證,那老闆按以前肯定是罰款,不過可以繼續開,治理一下。現在按我東北朋友的說法,現在在我們老家要是確實存在賣淫嫖娼,店不能開!不過按上面說法老闆未必受到提供賣淫場所或組織賣淫來處罰,畢竟他可以說他不知情!不過現在就算老闆是第一次被這樣舉報,且過往經歷好,遇到這樣的事情,想一點事沒有也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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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何應超
這種事情在查賣淫嫖娼經常碰到。她交待的時間,地點就算吻合。關鍵是發生關係的男人是誰?一般這類治安案件不當場抓住,人贓俱獲,男人是不會交待的。只憑女人的口供是不能定性,對店主而言也不會有多大影。不過,要提醒店主小心,經過女人的交待,間接證明此店曾經發生諸類案件,從而此店將成為派出所的重點管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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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處罰按摩女外,應該是重點處罰店主,這裡應該具有兩個層次:一,店主有充分的理由證明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可以免於處罰,要求店主加強這方面管理力度。二,店主未有正當理由自己未有責任,那就根據國家相關法規進行處罰,工商管理部門予以掉銷營業執照。三,地方居委會對該店列入誠信管理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