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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甜嘟爸爸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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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路風景美
張三涉嫌構成嫖娼,持有使用假幣罪。
張三夜裡嫖娼,完成了交易,給了嫖資,不管錢是否真假,這都符合嫖娼要件,首先,嫖娼的行為確定了。
張三給付嫖資是一千元的假幣,張三應該知道是假幣而故意為之,不知道的話不可能一下付一千元的假幣,如果查出他還有這樣的假幣四千元以上,這就涉嫌持有使用假幣罪了,會判刑的。要是不夠四千元,不夠追訴條件。
女的辛苦了一晚上,掙了一千元假幣,心裡一定生氣,不告吧,一晚上白忙活了。去告吧,自己也得搭進去,拘留罰款。
以後再收現時,還是準備一臺驗鈔機吧。要不手機支付,這樣收錢安全了,可是查記錄又方便了。手機支付,備註捐款,這樣查住,應該不追究了吧。要不,趁早別幹這個了,風險這麼大,還整天提心吊膽。
這是案中案啊,有人專門鑽這個空子,竟欺負違法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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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李寶源
一是張三嫖娼誰證明。正常情況下掃黃打非要有證據,沒有證據犯有誣告罪;
二是女的沒看清把錢收了,那是題主假設,沒有證據證明張三昨夜嫖娼用假幣,那是賣淫女誣告張三,張三不予承認,這正如市場購物,鈔票當面點清不是一樣嗎?。
三是如果證據成立,張三犯有二重罪:嫖娼罪和詐騙罪。詐騙罪千元以上可以判三年。
但是筆者覺得題目虛擬不成立。理由是女的嫖資當面沒看清,第二天才發現,這是天方夜譚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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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閒談雜敘
從題意看,張三有兩個行為,一是嫖娼,二是給假幣。在這裡,不探討事實發生的證據問題,事實就是事實,事實成立。題主的本意就是要表達張三的這兩個行為違了什麼法。
首先,使用假幣,會產生兩個法律後果,一是騙取他人錢財,構成詐騙。二是擾亂貨幣市場,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作出不同的處罰。
其次,張三使用假幣,雖然有交易行為-性交易,但沒有錢財交易,沒有給對方造成錢財損失,沒有騙取對方錢財,因此,不構成詐騙,不承擔這方面的法律責任。但張三使用假幣的行為,擾亂了貨幣市場,這個後果是客觀存在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三,就情節嚴重程度而言,張三使1000元假幣,額度不大,情節較輕,社會危害程度較低,因此,不構成犯罪,但違反了《治安管理法》,既然違法了,就要作出相應的處罰。
回覆列表
張三夜裡嫖娼給了1000元假幣,女的沒看清收了,如果這女的告張三的話,那就是罪加一等了!
如果這女的將張三告上法庭,那一個就是嫖娼罪名成立,違反了《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要被拘留7到15天,還要罰款5000元。另一個就是詐騙罪,也是觸犯了刑律的。當然,1000元的數額不大,應當判不了刑,被刑拘那是絕對的。
但是有一句話,叫做民不告,官不究。如果這個女的不吭聲,這個事情也就過去了。如果這個女的一旦叫張三告上法庭,自己也是要被拘留和罰款的。
從這個題目可以看出,題主既然提出這樣的疑問,一定是社會上發生過這樣的事情。真的是社會之大,無奇不有啊!什麼奇葩的事都有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