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找出房屋徵收決定的違法點?
一、徵收決定作出前提是否合法?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徵補條例》)規定可知,只有公共利益需要時,才可以進行房屋徵收。如果不是為了公共利益而進行房屋徵收的,作出的《徵收決定》就是違法的。
根據《徵補條例》第9條規定,房屋徵收要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專項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即“四規劃一計劃”。如果當地房屋徵收不符合“四規劃一計劃”要求,所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就是違法的。
二、徵收決定作出是否合法?
在作出徵收決定時,根據《徵補條例》規定,徵收方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就徵收補償方徵求公眾意見。而且,在作出徵收決定時,要保障徵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
房屋徵收決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的內容應當包括徵收目的、徵收範圍、徵收部門、徵收實施單位、補償方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
如果徵收方作出徵收決定時不滿足上述要求,所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就不合法。
三、公告方式是否合法?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徵收決定公告一般張貼於徵收範圍內以及周圍較為醒目、易於為公眾閱讀的地點,也可以透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予以公佈。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應當讓被徵收人知曉徵收決定內容。如果徵收方未及時對徵收決定進行公告,或者是將公告張貼拍照後又迅速撕掉的,公告方式就不合法。
以上是對徵收決定違法點進行的簡單梳理,如果被徵收人對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徵收決定。
怎麼找出房屋徵收決定的違法點?
一、徵收決定作出前提是否合法?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徵補條例》)規定可知,只有公共利益需要時,才可以進行房屋徵收。如果不是為了公共利益而進行房屋徵收的,作出的《徵收決定》就是違法的。
根據《徵補條例》第9條規定,房屋徵收要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專項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即“四規劃一計劃”。如果當地房屋徵收不符合“四規劃一計劃”要求,所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就是違法的。
二、徵收決定作出是否合法?
在作出徵收決定時,根據《徵補條例》規定,徵收方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對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就徵收補償方徵求公眾意見。而且,在作出徵收決定時,要保障徵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
房屋徵收決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的內容應當包括徵收目的、徵收範圍、徵收部門、徵收實施單位、補償方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
如果徵收方作出徵收決定時不滿足上述要求,所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就不合法。
三、公告方式是否合法?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徵收決定公告一般張貼於徵收範圍內以及周圍較為醒目、易於為公眾閱讀的地點,也可以透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予以公佈。無論採用哪種方式,都應當讓被徵收人知曉徵收決定內容。如果徵收方未及時對徵收決定進行公告,或者是將公告張貼拍照後又迅速撕掉的,公告方式就不合法。
以上是對徵收決定違法點進行的簡單梳理,如果被徵收人對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徵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