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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學教育2084553

    “阿里女員工稱被侵害”一案引起多方關注,濟南市警察局已經成立了工作專班,負責該案件的偵辦事宜。

    希望公眾能夠理解警方,警方辦案是一個很嚴謹的過程,不能有絲毫的差池,該案很多細節都是發生在私密空間,調查有難度。

    希望廣大知情人士和網友獻計獻策,積極提供線索。

    1.查詢阿里女員工內褲的下落。找到女員工內褲,可能會從內褲上提取到嫌疑人的體液和體毛,檢查DNA,證據就有了。

    2.查詢避孕套的下落。找到用過的避孕套,從中提取嫌疑人的體液或體毛,證據就有了。

    查詢女員工內褲和嫌疑人用過的避孕套一定要細緻,不放過任何一個細微之處,如床墊下、垃圾筒、嫌疑人的褲兜、公文包、坐的車內等等。

    4.檢查女員工入住的房間,被單、枕頭、地毯、拖鞋、衛生間、門把手等處,還有嫌疑人當日穿的衣服、挎包、坐過的車等,都可能會留下嫌疑人的體液。

    5.嫌疑人返程坐過的車,也不要漏掉檢查,同時問詢鄰居乘客或者是司機,看嫌疑人有沒有異常舉動。

    6.檢視嫌疑人近期的聊天記錄,有沒有什麼有用資訊。

    7.問詢酒店服務員,凡和嫌疑人有接觸的、碰面的,詳細說明當時情況。

    8.逐一問詢參與聚餐的所有人員,瞭解當日的具體情況。

    9.調查嫌疑人親近的朋友及親人,瞭解嫌疑人返回後的異常表現。

    10.讓嫌疑人解釋4次進入女員工房間的情況,和避孕套的情況,可以讓嫌疑人多解釋幾遍,從中檢視有沒有漏洞。

    阿里女員工被性侵涉事聚餐的飯店漁家燈火濟南環宇店迴應稱當時包廂裡沒有攝像頭,另一個房間也沒有。

    針對阿里女員工被性侵的涉事住房酒店亞朵輕居濟南西客站店迴應稱沒有被性侵女員工所說的違規辦房卡的事情。

    由於一些客觀原因,案件偵破確實有難度,但是隻要做了,不會沒有留下蛛絲馬跡,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過好獵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也希望嫌疑人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坦向從寬,敢做敢當,爭取寬大處理。

    你有什麼好線索嗎?

  • 2 # 宛東觀察使

    是不是性侵還不能明確。

    回到問題的本身,提問者首先明確了一個性侵的事實,但是這件事是不是性侵目前還不能確定。

    根據受害者雙方提供的所有資訊和供述,無論是丟了內褲還是發現有避孕套,還是前後進出4次,亦或者過度親密之類的表達。都只能證明一件事情,這兩個人有超出朋友和同事關係的不正常關係。甚至發生了性關係。但是這不能作為定性為強姦(性侵)的證據。

    用句俗話講,就算是發生了性關係,也有兩種情況,一個就是強姦,此外還有通姦。通姦和強姦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是這件事到底是通姦還是強姦,普通人根本沒有辦法去審查,更無法界定。換句話說,在沒有通姦罪的前提下,如果是通姦的話,那麼除了當事人和當事人的丈夫妻子之外,任何人都無權過問。當然道德職責除外。

    現在的輿論風向聽憑女方的一面之詞。但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法官,任何人都不能在警方定性取證定性之前去輕易下結論。否則就有被別人被輿論去左右被愚弄的風險。

  • 3 # 鬱金香137652766

    阿里女員工被性侵證據難查,你有什麼線索可以提供?

    這個問題,目前案件過去十幾天,警方到賓館房間取證確實難,有些關鍵的證據都消失了,如女性內褲上的痕跡不見了,連內褲也找不到了。避孕套上的精液也找不到清除了。留下一個空盒不能說明問題,只能說是當時確實在房間裡使用過避孕套,和誰在一起使用,把犯罪嫌疑人抓來一審不就清楚了。第二,除了酒店裡的監控錄影拍到犯罪嫌疑人前後四次到過受害人的房間裡,最長一次20分鐘,一般是10分鐘到15分鐘。去受害人房間幹什麼?不是去性侵,就是去清除犯罪的證據。在女性醉酒昏睡下四次進入房間。等第二天受害人醒來的時候一看自己渾身赤裸。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所以在取證難的時候要先把犯罪嫌疑人抓來審問。這是關鍵,有筆錄。

  • 4 # 賈國斌

    謝邀。我認為在警方未公佈調查結果前,定性性侵是不理智的,我們也沒有這個權力來定性。剛看了山東亞朵集團公告,覺得事件複雜了,說不定還有許多我們意想不到事,不然警方為什麼還成立了調查組專門調查真相,且至今尚未公佈調查結果?大家耐心等待吧,堅信法律的公正。任何無端猜測的言論,都應當禁止。過激過度了觸犯法律那就不值得了。

  • 5 # 愛舍2020

    那就細查那個進出房間4次都去那了,幹什麼去了?見到什麼人,在那裡停留,拿了什麼東西?用了多長時間,酒店都是24小時錄相,每個通道都有,如果酒店說沒有錄相,那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 6 # 四尺對開

    找證據這個事情最好是請宋祖德出來找,他只要肯用心去辦,肯定會給你整出證據來,並且會給你分析得清清楚楚,給你講得明明白白的,一般人還真的沒有這個本事。

  • 7 # 淡定有人搶

    強姦被排除了,猥褻就更難固定證據,也只有口供了。所以警方只能以涉嫌猥褻之名繼續羈押當事人。不過可以判斷,大家以為周某被猥褻了,其實大家自己才被猥褻了

  • 8 # 有蘭君

    是否性侵很難說,找不到本來就不存在的證據也很正常。不完美的犯罪嫌疑人,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文明的司法制度是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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