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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遇而安19792003

    如果在事前你報警了,或者你能證明你明確的跟對方表明你不同意他開走你的車。否則你就要作為車主承擔連帶責任。至於具體金額是多少等法院判決。不要跟聽對方的。

  • 2 # 海納百川158493579

    你的問題,是同事擅自拿走你的車鑰匙,出了車禍,他的家人讓你賠20萬,但是你沒有把問題描述的很清楚,是朋友拿走了你的車鑰匙,你並沒說明他就開了你的車了,出了車禍,是同事受傷了還是其他人受傷了還是財產受到了損失,是誰的責任你也沒有描述清楚,所以你的問題很難回答。不過有一點你要清楚,交警隊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會寫清楚xxx人對該事故承擔主要責任還是次要責任還是不負責任。並不會寫xxx車或者車主對該事故負責人的。也就是在交通事故中是開車的人負責,並不是車輛的主人負責,除非開車的人是你僱傭的司機。

  • 3 # 李李9261

    看了看回答的,五花八門。可以肯定的說,你沒有任何責任。他們還要賠償你的車。如果這樣都能判你負責任的話,以後大家的車鑰匙都要牢牢綁在自己腰上了

  • 4 # 山東純爺們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笑,給你說說我經歷和你一樣的事情,並說一下我怎麼處理的吧!

    17年,剛買車第二年,那時上班住在公司裡,下了班沒事就在宿舍打打遊戲看看電影,有一天我正躺床上打遊戲,同部門的同事進來了,還是我領導,不是直接領導那種,一看就喝了不少酒,進來問我要煙抽,我給他示意桌子上有,自己拿,我忙著打遊戲,騰不出手,他坐在我宿舍抽了一顆煙然後走了,過了有半個小時,突然打電話給我,說把我車撞了,我一聽,說你喝迷糊了吧,我車在公司停車場放著,咋地了?喝多摔我車上了?還要我給你賠怎麼的?這是玩笑話,他說真的撞了,就在公司南邊的十字路口!

    我當時愣了愣,一看桌子上的車鑰匙也不在了,肯定是他剛才在我宿舍抽菸的時候把車鑰匙拿去了,趕緊喊著我同宿舍的同事,讓他開車拉著我往事發地點走,我們出來公司往南邊走了兩個路口,老遠就看到了事發現場,當時我就懵了,車子橫在路中間,發動機掉出來了,車裡的氣囊全部爆出來,還有一輛工程車也停在路邊,心一下子沉到谷底,我倆把車子停在路邊,跑過去找喝醉酒那個同事,結果找了半天因為天黑沒找到,心想別撞死了,當我倆走到路邊的草叢的時候,他突然一下坐起來,嚇了我倆直接跳起來,這時渣土車司機也下車走過來,我問了我那個同事怎麼回事,他支支吾吾的也不說,這時渣土車司機忍不住說話了,他還有臉說?喝酒撞我車輪子了,然後又逃逸,被我截回來的,跑了五百多米!

    聽完司機這樣說,我恨不得上去踹他兩腳,但是也迅速冷靜下來,問同事,你打算怎麼處理?走公還是走私?沒等他說話,我接著說走公很簡單,你盜竊、酒駕、肇事、逃逸,這裡面隨便一項都夠你喝一壺的,這麼多項加起來至少三年起步,他估計這會酒也全醒了,沉默了兩分鐘,問我走私呢?我說私了很簡單,從現在開始我來處理,你照做就行,他點頭同意,我讓帶我來的那個同事去車上拿了紙和筆,我把紙筆交給他,我說你寫,他點頭同意!內容很簡單:借條,那年幾月幾日,他借了我十一萬塊錢,“車子本身十四萬落地”開了一年,按照十一萬寫,規定那天還給我,我給他兩個月時間,然後我把借條收起來,開始和渣土車司機協商!

    結果渣土車司機開口就要十萬,我笑笑,指著他的車說,你車只有輪胎有損失,裂了一個有十釐米的口子,深度不到一釐米,看輪胎磨損程度,這條輪胎使用超過兩年了,而且不影響使用,你要十萬塊錢有點過分了,先不說他有沒有,你這獅子大開口的我只能報警處理,大家一起拖車,只要拖車就影響你幹活,最後可能定損下來還賠償不了你幾個錢,大家都退一步,我給你出1500,你換一條新胎,他不同意,說他酒駕逃逸,至少要做半年牢,我說他坐牢不坐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拿不到錢,對你沒有好處,最後經過我三寸不爛之舌說,一萬塊,並讓他立下保證書,後面有什麼問題和他沒關係!

    打發走渣土車司機,走到他面前,說了一句,把你現在能轉賬給我的錢轉給我,車你找人拖走,車就是你的了,他說他沒那麼多錢買這輛車,原因給我修車,並賠償我錢,我說那也行,我手裡有借條不怕,打電話找了拖車,讓他付上拖車費,後面就簡單多了,修車好了後,我帶著他去了4S店,讓他付了四萬九千塊錢的修車費,後面又讓他賠給我五萬塊錢!這五萬塊錢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才給完,每個月給幾千!

    我都佩服我在這個過程中的處理方式,可能,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但是有效!唯一的好處是他沒有受傷!萬一受傷,我怎麼著都得有個百分之二十的責任!

  • 5 # 大節奏

    如果有報案就不存在你賠他,他有盜竊嫌疑的情況下一切權利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第一時間報案,找律師打官司吧,賠是肯定要賠的

  • 6 # 蜀山客來

    如果有證據證明不是你借給他的而是他他偷拿走的,你不僅可以不賠甚至還可以告他偷了你的車。但如果他拿了你的車鑰匙而你並沒有制止,出了車禍你是有連帶責任的,因為雖然你沒主動給他鑰匙但你默認了借車的事實。至於你需不需要賠錢則要看你有沒有過錯,如不知道他有沒有駕照,有沒有喝酒等就將車借給他肯定要賠償。如果盡到了這些義務,礙於同事情面,是可以不賠的。但有種情況也是要賠的,就是你同事沒有賠償能力而你有。由於你負連帶責任,你必須幫他墊付,等他有錢了再歸還你,前題是他借了你的車而不是偷了你的車。

  • 7 # 凡人閒聊

    不合理

    你說同事擅自拿走你車鑰匙,是如何擅自拿走的?

    如果他事先向你借車,你沒答應。他趁你不在車鑰匙放在辦公桌抽匣,或趁著你午睡,從你衣兜拿走車鑰匙。

    如果是這樣,你同事的行為不是簡單的擅自拿走鑰匙問題,而是涉嫌盜竊行為。

    所謂盜竊,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秘密方法取得公私財物的行為。當然你同事拿你車鑰匙並非長期佔有,而是短時間佔有。

    從這條法律規定,可以非常明確你同事出車禍,責任自負。他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與你無關。你同事家人要你賠償20萬元無理,沒有法律根據。

    如果你同事出車禍你的車受到損毀,你有要求你同事賠償的權利。

    什麼情況你承擔賠償責任呢?

    還是在同一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你做為車的所有人是否存在過錯?有過錯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不承擔賠償。

    你車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可認定你有過錯:

    如果伱的車達到了報廢標準而沒報廢。

    如果你車該經過機動車安全檢測而未進行安檢或持虛假安檢證書的。

    如果你車存在剎車不靈,方問盤轉向有阻,車胎氣不足車輪鏍絲鬆動,車前方雨刷不活動,轉向燈不亮,車尾警示燈不閃等安全隱患。

    如果經鑑定你同事出車禍與你車存在上述安全隱患有直接關係的,就可證明你有過錯。

    做為機動車所有人,必須保持車輛安全執行正常狀態,不得“帶病”上路,帶著隱患駕駛。

    如果你的車好好的,一點毛病沒有,不存在以上三種情況,也就是不存在安全隱患,家人讓你賠償20萬不好使,1分錢不用賠償。

    他要你賠償20萬元,你說你上法院起訴吧。如果法院判我賠償20萬我認了。

  • 8 # 牽住夕陽的手

    暫且不說合理不合理,因為同事沒有徵得你本人同意,擅自拿走你的車鑰匙,把你的車子開出去了,所以這是一種偷竊行為,你先去法院起訴拿走你車鑰匙的人,讓法院判其偷竊罪,等待法院的判決下來之後,再考慮是否陪偷你車的這個人錢。

    至於說,你是否要賠償這個偷開你車的人20萬元,那還是需要讓法官來判定,讓他的家人起訴你吧,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鑰匙是未經你同意,他偷偷拿走的,車也是他偷偷開走的,那麼法官怎麼判,你怎麼執行就是了。

    請你相信,法律不會維護小偷的利益,因為車是他偷偷開走的,你又沒有在車上,出車禍憑啥讓你負責。如果說這樣的事情你都有責任,那麼買車的4S店和造車的工廠是不是也要負連帶責任。

    如果工廠不造車,4S店就不會賣車,你也就不可能賣車。你不買車,你的同事就不會偷偷拿著你的車鑰匙開車出去,也就不會有車禍發生,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假如說,你同事要開你的車出去辦事,你也知道同事沒有駕照,可以你為了面子,把車鑰匙交給了你同事,讓同事開車出去了,那麼除了車禍,別說他家人讓你賠20萬,就是讓你陪100萬,也許你都應該陪,因為這是你失職,你把車鑰匙交給一個沒有駕照的同事去開車,你當然要負主要責任了。

    曾經在媒體上看到過一個報道,某地一男子把自己的車借給一個沒有駕照的同事,同事開車帶著幾個人回家辦事,在山溝裡的一處彎道上出了嚴重的車禍,車毀人亡。這起事故就是車主承擔主要責任,賠償數目巨大。車主覺得自己很冤枉,車子被毀了,自己還要賠償鉅款,但是事實就是車主不負責任,把車借給沒有駕照的人上路,出了車禍就得擔責。

    總之,車鑰匙是他擅自拿走的,只要你能證明,先起訴他盜竊罪,拿到判決書後再說賠償事宜。

  • 9 # 龍哥哥說法

    同事擅自拿走你的車鑰匙,出了車禍,他們家讓你賠償20萬元,是否合理,我來幫你分析一下:

    首先,我們看你的車是怎麼被開走的。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那樣,是對方沒有打招呼,或者沒有經過你的允許,而偷偷開走的,那你就沒有過錯,當然就不需要賠償。如果你明知對方沒有駕駛資格,或者你明知對方酒後駕車,還把車輛借給對方駕駛,這就存在過錯了。你為對方的違法行為提供工具,實際上就是提供幫助,這種侵權行為當然需要賠償。

    從你的題幹,我推測你應該沒有過錯,但對你車輛的損失應該如何維權呢。這也是需要你認真思考,並研究解決的問題。首先,你要有證據證明你對對方將你車輛開走不知情,或者你根本就不允許對方駕駛你的車輛,這個證據非常重要。然後,你可以就你車輛的損失情況做一個鑑定,或者在維修的過程中,找一個正規的修車店,修好後開好票據。等把證據蒐集齊後,你就可以向對方住所地的基層法院提起訴訟了,要求對方賠償你修車支付的費用。如果你的車輛是一年或者兩年內買的,那你還可以申請折舊費用。

    實際上,只要車輛登記在你的名下,只要對方駕駛你車輛的行為,給被害人造成了損失,而且還有一定的責任,就是半分責任以上的話,被害人在向你的朋友申請賠償後,還可以就不足的部分向你索要賠償,一般法院會支援的,但你如果能夠證實自己無過錯,你可以圍繞自己的損失向你的朋友追償!

  • 10 # 麥子成長記

    作為車主,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車鑰匙,就算車鑰匙是被別人偷偷拿走的,出了車禍,車主不僅財產會遭受重大損失,有理都說不清。

    2015年8月18日深夜,22歲的周豪被甩出車外,當場身亡。

    這天,周豪約了廖昌淼等8位朋友為他慶祝生日。

    一行人在飯店吃完飯後,感覺喝得不盡興,周豪提議大家去酒吧繼續喝。

    朋友們在酒吧裡盡情地跳著、喝著,酒越喝越多,情緒越來越亢奮。

    已經是醉酒狀態的周豪,不知何時偷偷拿走廖昌淼放在酒吧桌子上的車鑰匙,獨自開車離開酒吧,至於他去做什麼不得而知。

    最不願意看到的事情發生了,周豪在醉酒、超速且沒有佩戴安全帶的情況下,撞到了路邊的消防栓,被甩出車外,當場身亡。

    這時的廖昌淼還和朋友們還在酒吧裡狂歡,直到有朋友打電話告訴他:在路邊看到他的車出了車禍。

    廖昌淼瞬間清醒,他找遍整個房間都沒有找到車鑰匙,給周豪打電話未接聽。

    當他趕到車禍現場的時候,被告知周豪已經被拉到太平間。

    廖昌淼開的車登記在他父親名下,這輛車受到嚴重撞擊而且又脫審了,周豪是醉駕,保險公司根據規定:拒絕任何賠付。

    廖家父子覺得:周豪去世了,這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局面。他們不打算追究周豪的責任,8萬多的修車費決定自行承擔。

    廖家父子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沒想到周豪的父母卻三番五次找到他們:要求他們賠償周豪的喪葬費。

    廖家父子認為周豪父母是無理取鬧:周豪偷偷把車開走的,他們沒有追究周豪的責任已經是仁至義盡,談何賠償?

    周豪父母卻覺得,這件事廖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原因如下:

    一、廖昌淼把車鑰匙放在酒吧桌子上,可以讓人輕易拿到,這是他對車鑰匙疏於管理;

    二、轎車安全帶插口上插著一個卡通插扣,導致周豪未聽到未系安全帶的提示音;

    三、廖昌淼父親作為汽車所有人,車輛狀況不完善。

    最終法院判決:

    周豪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酒駕、超速、未系安全帶應該承擔95%的責任;

    廖昌淼因為對車鑰匙疏於管理,應該承擔5%的責任賠償周豪父母2.5萬餘元。

    相關部門檢測車況沒有問題,所以廖昌淼的父親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在這個事故中,周豪開車去做什麼成了迷。

    如果有證據證明,周豪開車是受廖昌淼委託,那廖昌淼將要承擔更多的責任。

    同事擅自拿走車鑰匙,出了車禍,家人索賠20萬,怎麼辦?

    有幾個問題需要確認:

    1.車鑰匙如果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車主有疏於管理的責任;

    2.車況是否良好?如果汽車的轉向、剎車、制動存在問題,車主要承擔責任;

    3.同事開車辦的事與車主有關的話,車主要承擔責任。

    同事出車禍是個人原因還是其他與車主有關的原因,決定了車主需要承擔責任的大小。

    作為車主承擔責任在所難免,至於如何承擔還需要法律來評判。

    車不外借是大智慧。

    很多人都在借車這件事上吃過大虧。

    有的是高高興興把車開走,還時車已經面目全非;

    有的是因為借車人的疏忽大意,發生車禍,無法走保險。

    有的是借車人遭到飛來橫禍。

    總之,借車這件事對車主百害無一利。

    懂得做事做人的朋友,不到萬不得已,根本不會向別人張嘴借車。

    只有那些不懂人情世故,又自私的人,才會不考慮後果,隨意借別人的車。

    作為車主拒絕朋友借車,可能會失去一個根本不值得交往的朋友,確實對自己權益的保護。

    如果朋友執意借車,最好事先和對方簽訂一份責任書,以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 11 # 霞客雲遊記

    我覺得太合理了,因為鑰匙能被同事輕易拿走,說明車主保管不當,才致使同事發生車禍,應負有主要責任;此外,20萬還有些少,應該視傷者情況賠償100—200萬才對;

    說1件前不久身邊發生的事,我表哥花31萬買了1輛寶馬機車,帶著我去參加親戚的婚禮,沒想到因為一時的大意沒保管好鑰匙,表哥不僅新買的車報廢了,還被起訴賠了傷者100萬元。

    我們當時趕到酒店時,已經來了好多親戚了,見到我們到來,目光紛紛被表哥這輛機車給吸引住了;

    這是2021年的新款,樣式非常漂亮好看,大家圍著車你一言我一語地議論著,發表著各自的看法,並不時流露出羨慕的眼神。

    有幾個機車愛好者還向表哥提出試駕的請求,但被表哥拒絕了,因為表哥知道他們沒有機車駕駛證,怕惹上麻煩。

    但正所謂越是怕什麼,越是來什麼,正當我們吃飯喝酒不亦樂乎時,表哥的電話突然響了,是交警打來的。

    交警說表哥的機車出事了,現場有人受傷,詢問接電話的是否表哥本人或家屬,要求到現場協助調查處理。

    表哥一聽當場就說壞了,剛才下車時只顧著和大家打招呼,車鑰匙忘記撥了,這下麻煩大了。

    出事的地方離酒店不到300米,等表哥趕到現場時,他那輛31萬的新機車已面目全非,零件撒了一地;旁邊躺著1個26歲左右的小青年,一動也不動;

    此時救護車也到來了,傷者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

    經調閱監控顯示,傷者是女方的堂弟,因酷愛機車,尤其是剛好喜歡錶哥這款,他席間喝了幾杯酒後,就又跑出來圍著車轉悠觀賞。

    這時,他無意間發現車鑰匙沒撥,便騎了上去,啟動之後先是在門口轉了幾圈,覺得不過癮又將車騎到馬路上。

    他越騎越快,最後在一拐彎處超越前方車輛時,機車一下撞到路沿石上,人由於慣性摔出,頭部砸在了路燈燈杆上,頓時昏迷不醒;交警說,從影片分析,當時的速度至少有80碼。

    傷者經緊急搶救,最後雖保住了性命,但因頭部受傷嚴重,已成了植物人。

    事後,傷者母親向表哥索要醫藥費、陪護費、營養費等共計200萬,說要不是表哥買的這破車,她兒子也就不會出這場事變成植物人。

    表哥則說又不是自己要借車給傷者騎的,是傷者個人擅自拿鑰匙啟動車輛行為所造成的,不要傷者賠車就算好的了,哪有還反過來賠傷者的道理,堅決不賠。

    傷者家屬則認為如果表哥將車鑰匙撥掉了,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不賠就去起訴表哥。

    最後,法院判決認為,雖然表哥主觀上沒有主動借車給傷者騎行的行為,但因為沒撥車鑰匙,車輛能被輕易騎走,說明車主鑰匙保管不當,才致使事故發生,應負有主要責任;

    同時,傷者無證駕駛,酒後駕駛、彎道超車違法,也應負相應責任。

    經合議,判處表哥賠償傷者醫藥費、營養費等各項費用100萬元;對於傷者的違法行為,鑑於傷者已失去民事能力,不予追究。

    那麼,同事擅自拿走車鑰匙,出了車禍讓賠20萬,合理麼?我認為太合理了,主要如下:

    1、鑰匙能被同事擅自拿走,說明保管不到位,是致使同事出車禍的根源。如果車主將鑰匙收藏好,同事就沒法駕駛自己的車輛,更不會出事,因此,車主是要負主要責任的。

    2、車子和老婆一樣恕不外借。不但不能外借,還要看好,保管好,一旦出了車禍,傷者首先可都是隻認車主的。

    建議大家平時除了要保管好車鑰匙外,如果發現車鑰匙丟失,要第一時間報警,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可以憑報警記錄規避自己的責任。

  • 12 # 時胖紙評職場

    首先肯定是不合理的!正確的處理方式是以自己車子失竊為由報警,讓警方證明你的車子被偷,車輛丟失造成車禍當然追究小偷的責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對於喜劇融入煽情的元素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