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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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努力2021加油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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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勵志人生757
遇到這種,寧可不娶。她是奔著錢來的。但別指望她會在你病床之前像原配一樣的,只可能希望你早死。或者她早就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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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桔三先生
走投無路,沒別的辦法。與其對應的是 那些混的好的女性,不是都在喊自己有車 有房有存款,要男人幹什麼嗎嘛?
她們也得吃飯啊,就剩一個性器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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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岸聲
這些女人再嫁多半是為了生計,面對新的物件又不是很瞭解,在物質上首先給對方提出實惠的要求,這太常見了,免得婚後整日操勞。
雖然人可以分為“怕麻煩的人”和“不怕麻煩的人”,但都不是絕對的。
怕麻煩的人,並不是什麼麻煩都不想沾,逃不過的麻煩,該面對也還是會面對的。
不怕麻煩的人,並不是所有麻煩都不怕,超過了某種界限的麻煩,他們也會反感。
比如,一個人的承受能力有限,在面對婚姻的時候,可以做到盡力滿足對方的要求,但是,如果對方的要求超出了這個人的承受能力,即便這個人是個不怕麻煩的人,他也無法接受對方的要求,畢竟人都是自私的,真正於自己有損的時候,都會想到放棄。
有個男人在婚姻面前選擇退婚,就是上面那種問題導致的結果:
“我們家是什麼條件,我自己是什麼條件,她早就知道,我們兩個人也多次規劃過我們的婚姻,講的條件都在我的承受範圍之內。可是,真正走到要結婚的地步時,她卻一反常態提出很高的要求,完全無視我的承受能力,還說我不答應她的要求就是不愛她。如果她只是提高了一點要求,我可以接受,可她提的要求實在太高,而且沒有商量的餘地,這對我來說就是在逼我放棄。雖然很不捨,但我還是放棄了那段婚姻,剛開始的時候我就吃不消,如果結婚了,我的日子肯定不會好過。”
02下面這個男人在婚禮現場當眾悔婚休妻,同樣是因為女方坐地起價,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怎麼回事:
『很多情況下,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好,都只是情分,不是本分。可悲的是,總有人罔顧這個事實,非要本末倒置,把別人的好意當成本分。
我之前那個結婚物件就是這樣的人,雖然我們已經走到了舉行婚禮的地步,但我還是退婚了,因為她對我認識不清,對自己也認識不清,根本不明確自己是什麼身份以及該做什麼樣的事。
我們都離過婚,都曾受過傷害,本來結婚前談得很好,既然彼此同病相憐,那就互相多一點體諒和包容,誰也不要嫌棄誰,誰也不要提過分的要求。
話雖如此說,我也選擇相信她了,可誰曾想,她居然在婚禮現場坐地起價要錢,儼然丟棄了我們的約定,儼然無視自己二婚女的身份,搖身一變把自己擺在很高的位置,把所有她能想到的費用全都重新要了一遍,整體加起來20萬有餘。
我問她在幹嘛,要幹嘛,想幹嘛,她冷笑著說不想幹嘛,只是想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這種情況下,我難免會想到她在用無理要求的方式逼我放棄婚姻,可當我問起的時候,她卻矢口否認。既然如此,那就只剩下一種解釋了:她就是存心耍無賴,把我當成冤大頭。
是她不仁在先,那就不能怪我不義,她的無理要求超出了我的承受範圍,尤其是心理承受範圍,我覺得這個人不能娶,不然對我來說指定是個禍害,於是我選擇了退婚,選擇了休妻,她不配嫁到我家。
我對她好是情分,非本分,我本以為已經經歷過離婚的她,肯定會比別人更明白這個道理,可最終卻發現她什麼都不懂,由此我也不難推斷,她之前跟我說的和前夫離婚的原因,肯定不是她前夫的問題。』
03夫妻之間關於“本分”和“情分”的問題,需要分階段看待:
在婚姻的初始階段,彼此之間互相善待,只能是“情分”的範疇,還上升不到“本分”的範疇,因為彼此還沒有完全成為家人。兩個人都應該認清這個事實,都應該停留在界限以外,不要越界要求對方把情分變成本分,否則很容易弄巧成拙。
上面案例中那個女人很明顯不明白這方面的道理,男方明明已經將“情分”發揮到最大了,而且跟她有過約定,她還坐地起價要錢,真的不妥。
這樣的問題,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世俗對離婚女人的偏見,其實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真正對離婚女人有偏見的人,肯定連情分都不會有。已經有了情分,說明沒有偏見,男人對女人沒偏見,女人自己管不住自己,非要把自己活成一個不值得的人,那就不能怪別人說三道四嫌棄你。
其實就算不是離婚女人再婚的問題也是一樣,前面提到的那個頭婚的案例也是如此,情分已經在合理範圍內施行,如果按照當下的狀態讓婚姻繼續,肯定可以穩步前行。一旦有人打破了當下平衡的狀態,就會毀了彼此想要結婚的意願,悲劇自然也就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