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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樂娛啟示錄

    商鞅在秦國先後頒佈過兩次分戶令,第一次分戶令要求兄弟必須分家,不分家的稅負加倍,其結果不成功。第二次分戶令更加嚴重,如果不分家則其將遭到重刑,妻女還會被貶為奴婢。秦本身就行發家,其刑罰嚴苛令人生畏,為何先後頒佈兩次分戶令,而且一次比一次嚴苛。結合戰國時期和中國傳統習俗,這包含了政治和經濟兩個方面的考慮。

    政治層面——同大宗族爭奪人口控制權

    折斷一根筷子總比折斷一捆筷子容易。

    一直到民國時期都存在皇權不下鄉的統治格局,鄉村一直是氏族鄉紳的權利範疇。而實際上,鄉村的權利有幾種在當代大宗族族長手裡,這基本由經濟和文化的優越程度來決定。因此,而穩固這種統治的基礎是大宗族的人口優勢所產生的威懾力。

    而分戶令則從家庭結構方面上拆解這種大宗族群居的局面,雖然分居無法斬斷血親之間的聯絡,分拆後的小家族會產生利益之間的糾葛,從而將這種血親逐漸淡化,從而瓦解大宗族的統治基礎。

    而大宗族的統治類似於遊牧民族的部族制度,大部落統治小部落,部眾忠誠於自己的部落頭領,而不是終於大部落頭領。而在家族中,家族利益用於高於國家利益,這種形態一直到唐末被黃巢的起義軍大肆屠殺後,所謂的五姓七望才逐漸被瓦解,後期的宗族雖然能夠對國家政權造成影響,缺再也無法形成威脅。

    所以從國家統治角度來說,家族會影響國家對普通人的直接管理,而國家的勞役和兵役都是以普通人為基礎的,減少的統治環節,更有利於加強國家的管理力度。

    經濟層面——兵馬未動糧草先行

    古代的賦稅支付基本都基於戶,秦不僅僅依據戶來授田,還依據戶來徵收賦稅、勞役和兵役。而在戰國時期,各國不斷的征戰對於兵源和糧草的需求十分迫切。

    分戶後,隨著戶數增加授田數量將增加,從而提升耕田的數量,增加糧食的產量。而勞役和兵役也是依據戶數抽取,分戶後無疑可以抽取的兵源和勞役會增加。

    因此,分戶令後使秦國的社會結構發生了變化,政府的政令更加順暢,統治力得到了加強。同時,國家的賦稅基礎的增加,也奠定了秦帝國的走向富強的基礎。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商鞅頒佈的兩次分戶令一次比一次嚴苛。

  • 2 # 諸葛村的里正

    在古代,全國性的人口統計,不是精確到“口”,而是籠統地計算到“戶”,比如,古代分封的都是“千戶侯、萬戶侯”,沒聽說過“千口侯”。

    其根本原因有二:

    第一,人口的各種死亡是常見的

    比如一戶人家,男女各5口,指不定明天出去打獵、耕種的時候,某個男丁就會因為猛獸襲擊、山體滑坡、下河捕魚就喪生了,可是戶不變,除非集體染病身亡。

    戶是什麼,是房子,人口可以隨意流動,可是房子、田產等無法跟隨流動,官府徵收錢糧、徵發壯丁,就是按照戶來進行的,一家子有3個兒子,通常,長子是不用服兵役的,目的就是為了保持戶的穩定性。通常服兵役、勞役的都是次子、老么。因為官府也不能輕易幹“絕戶”的事情。

    這就給某些人家留有鑽空子的可能了,一戶如果有5-6個成年兒子,徵收稅賦,依舊按照“戶”計算的話,勢必會帶來不公平,隔壁老王家只有一個兒子的,是不是要承擔更高比例的稅賦?

    第二,大戶人家隱匿人口

    任何時候,都存在地方豪強、官宦人家,佔有大量土地、宅邸,家中童僕無數,還有很多掛靠的佃戶,這些統統都有一個統一的戶口,比如某縣李家,雖然家中奴婢有1000,佃戶800,可他們家只象徵性地繳“一戶”的錢糧作為稅賦,其餘就是私吞。至於打仗的時候徵兵,他們家也只要隨便派個把佃戶的兒子去充數就可以了。

    這在歷朝歷代都是令人頭疼的事情,有各種政治名目可以讓達官貴人、地方豪紳規避這種官府行為,比如考取功名、舉孝廉做官、立下軍功封侯等,都可以讓這戶家庭,免去徭役、兵役等義務,這既是對功臣的嘉獎,同時也是給朝廷挖坑。

    朝廷承平日久,這樣的大家族越來越多,最後導致朝政日常開支都難以為繼,朝廷連自己的禁衛軍都養不起了,同樣地,基層農戶遭受層層盤剝,基本活不下去了,於是便出現民變、兵變等,直至推翻朝廷。明朝的歷史就是最佳寫照,大明王朝基本上都給諸侯王分光了,可是徵兵、糧餉徵不到這些諸侯王頭上。導致後來李自成、張獻忠的起義軍可以活躍十幾年,葬送朱家王朝。

    這種情況,在春秋戰國的時候,也是家常便飯,國軍的兒子都會裂土分封,那些土地上的農戶,就是土地所有者的私產。

    商鞅同學是一個精明的政治家,同時也是一名數學家。他自身是貴族之後,已經沒落,瞭解底層農民、奴隸的日常生活與貴族的貪得無厭,諸侯國的富國強兵,離不開統計學,像那些公子王孫盡力為自己撈好處,最後掏空諸侯國,是不可取的。

    於是,商鞅在變法的過程中,把強制分戶列入其中,無形中讓秦國的“戶口”極大增加了,稅賦、兵員也同時增加,這就是數學的功勞。

    多學點統計學,於國於民有利。

  • 3 # 達摩說

    商鞅為秦國制定的賦稅制度主要分三類,即田稅、口賦和徭役。

    田稅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礎上,按照田畝數進行徵收。

    口賦就是人頭稅,以丁為單位進行徵收。

    徭役就是兵役和各種勞役、雜役。

    但無論是徵收哪種賦稅,都是以戶為單位。

    簡單說,看一戶有幾畝地,結合土地好壞,收成幾何,折算出一個田稅的數值進行徵收;然後看一戶有多少丁男,即成年男性,然後按人頭徵收口賦;同樣,徭役也是依據每戶丁男的情況酌情徵調。

    不過,古代人口普查的能力沒那麼先進,難免會出現人口變動,而官府並沒有掌握的情況出現,所以大戶就會藉機隱匿人口。

    而且大戶田多人多,在地方人多勢眾,不好管理,不僅逃稅,還會違法亂紀,影響社會秩序。地方官攝於其勢力,也就睜一眼閉一眼。

    所以,商鞅下令拆解這種大家族的權力結構,規定男性子弟一旦成年,就要分戶獨居。而如果被發現沒有分戶,不僅會被勒令分戶,還要再單獨徵收罰賦,更嚴重的還會把家族成員罰為奴婢,甚至直接滅族了事。

    一方面,小門小戶更好控制,更好控制,還能盡力避免隱匿人口的情況,方便徵調徭役;另一方面,分出去立戶,就會被授予田土,久而久之被開發的土地多了,田稅也收得多,有助於國家財政增長。

  • 4 # 味哎兒

    商鞅變法就是責任到戶。

    商鞅變法以前人們居住的方式是一個族群,一個族群為一個居住地的。

    所以周王朝分封土地的時候,就是一個族群被分封多少土地。從而族長就是諸侯國的國王。

    因此周王朝分封土地的時候,就把土地分給某個族的族長。這個族長拿到土地以後,就帶領自己的族群到那個地方去生存了。

    到了那個地方以後,族長再把土地分給各個家長。

    這個家長,就是五世同堂六世同堂的家族族長。

    漢朝以後的所謂的滅九族,指的就是這個家族。

    所以當時的家族這個單位包括:祖.太爺.爺.父.本人.子.孫.重孫.玄孫,九代輩的人,以及與他們通婚的家族。

    商鞅變法就是把這樣的居住方式,改成夫妻一家一戶的計算方式。現在就是孩子長大了要給孩子蓋房子,讓他們單獨成家立戶,過自己的日子去了。

    一個夫妻以及他們的孩子是一戶人家,在稅收方面就擴大了稅收的人群數量,在當兵衝軍的時候,也增加了兵員的數量。

    否則9代人以及同他們通婚的人群算是一戶的話,稅收和出兵,就大大縮水了。

    商鞅變法推動力就是軍功制,也就是老百姓或者是一個當兵的,立功的是割下敵人左耳朵多少,判定的。立功多了除了升階晉級以外,也用於土地多少的分配。

    因此老百姓很擁護踴躍當兵,奮勇殺敵,使秦兵成為虎狼之師。

    但是觸動了貴族們的蛋糕,所以各位主們聯合起來,把商鞅給車裂,五馬分屍了。

    因為商鞅沒有改革以前,有了功勞記在了貴族身上,有了過錯,記在了老百姓身上。從而功勞獎勵的時候,貴族獲得了;出錯懲罰的時候,懲罰了老百姓。

    所以當時的社會有:刑不上大夫一說。

    也就是官職達到了大夫,這一級別以後,再犯錯也不受刑法懲處了。

    商鞅變法以後,誰割取的敵人的左耳朵多,誰就立功就分多一點的田地,就升的官職高一點。與貴族沒有關係了。

    所以商鞅變法時,兄弟之間不能都住在一塊;父子之間,也不能同時住在一塊兒。而是每一個男子達到18歲以後,自己有自己的一個家庭庭院,成為一戶人家。

    從而按戶出兵的時候,就都可以真正的按人數出兵了。

    作為鼓勵,就是每一戶人家當兵的立了功,功勞歸這家人。不在於他的兄弟或者是他的父親有關係了。

    這一制度到現在還是在執行著的,中國剛剛改革開放的時候,包產到戶,也是包產到夫妻一戶人家的。

    但是在中國仍然有整個家族居住在一塊兒的。比方說電視劇的大宅門,說的就是北京同仁堂這個大家族。

    北京同仁堂所有的收入由掌門人掌握,其他子子孫孫的收入由掌門人分配。所以他偏心眼的話就給的多一點,他不喜歡的就給的少一點。

    如果一個夫妻就是一個單位的話,各掙各的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從而就沒有偏心眼不偏心眼的說法了。

    事實上,青年人想結婚,就是要脫離父母的管轄管制,過自己的願意過的日子去了。

    因此,嚴厲的家長,有的孩子會離家出走,甚至私奔。

    可以這樣想象一下,如果沒有商鞅變法,一個家族的每個人的收入要交給自己的爺爺掌管,子孫們需要錢用的時候向爺爺申請領取,爺爺高興的時候多給一點,爺爺不高興的時候少給一點,甚至不給。這樣的日子過著能舒心嗎?

    所以現在絕大多數的華人,孩子長大以後,都要給他蓋個房子,讓他自己成立一個家庭單獨居住了。

    單獨居住的孩子,再到父母家拿東西就不是白拿了,而是向父母家借。借東西是要還的。

    作為父母自己的孩子,單獨居住了以後,除了每個月的孝敬錢以外,讓孩子買什麼東西,必須把錢給孩子,不能讓孩子白買。

    這就是一家一戶,各負其責。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收入多少直接影響心情,是不是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