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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心愛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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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直快樂著
難道男方就不能離婚嗎?女方出軌或者男方發現女方有劣跡,怎麼就不能離婚嗎?男方結婚就是為了一輩子的相守,而現女人結婚的目的真的無法保證是單純的!至於說把女方家長氣出病來,這事可不是用嘴說的,得有證據,可別落個訛錢的名聲!這社會女人有理沒理也攪出理來!談女人的事腦袋疼,談女人太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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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凡的小強
男方退婚把女方父母氣病,男方不需要對女方家人負責。當然男方在婚前導致對方懷孕了,這件事要負責的,但也僅限於對未婚妻個人負責,不對其家人負責。
我想知道男方退婚的原因是什麼,是男方的原因還是女方原因。如果是男方的原因,那這件事只能從道義上進譴責,無法從法理上進行評判。記住只要不違法,男方就不需要負責,如果違法有專門的執法機關處理。如果退婚是女方的意願,我只能說是女方作繭自縛到頭來害了自己。
對於女方的父母我想說,一切順其自然吧。如果女方父母覺得男方家庭、經濟、學歷各方面都很好,錯過就很難遇到了。我想說強扭的瓜不甜,現在男方覺得不適合退婚,總比婚後覺得不合適離婚要強吧。現在雙方及時止損,對各方來說都是好事,沒有必要生氣。說不定下一個能遇到更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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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張亞龍
笑死我了,男方退婚把女方父母氣病了,提這個問題的人比“臺肯”的臺灣親綠主持人還可愛,阿杜唱過一首《天黑》,有一句叫“我閉上眼晴就是天黑”,提問者是覺得自已閉上眼睛天就會黑嗎?
當今社會,男多女少,男人沒考慮好會選擇訂婚嗎?既然訂婚瞭如果無故退婚名聲就臭了,名聲臭了以後還能娶到老婆嗎?所以問題應該出在女方身上,畢竟除了能拿出五億港幣分手費的李澤楷一般工薪階層的男人不敢隨便退婚,因為沒那個實力。
所以這個問題是女方在倒打一耙,不是扶弟魔提什麼婚後給弟弟買套房就是任性獨生女非要和男閨蜜單獨去旅遊,氣病了自己的父母還想訛人,有多遠滾多遠吧。
也許會有人說憑什麼我說女方有錯而非男方有錯。因為我經歷過這種事。我小學同班一個女同學本來和前男友訂婚了,前男友家也買了房子,但這男人父母是做生意的,想算計我同學,因為都是獨生子女,男方提出我同學家裝修,我同學不肯最後主動提出退婚,並返還了彩禮,因為已經拍過婚紗照了所以要全部銷燬,當時這男人還捨不得刪手機裡的婚紗照呢,但兩家已鬧翻,只能一刀兩斷了。
但現在這個問題是男方鐵了心要退婚,參照我同學的經歷,大概可以確定是女方的問題,不是男方的問題。
那還會有人說,不會是男方另覓新歡嗎?當然不會,訂婚是要給彩禮的,如果是不準備娶回家的女人哪個男人會給彩禮?畢竟是先有訂婚後面才會有結婚或退婚包括離婚,大家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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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津七彩虹Sunny
可能是彩禮錢、買房子、辦宴席沒有達成協議,男方退婚了,女方父母氣病了,男方可不負責任啊?女方父母生這麼大的氣幹嘛呀?不行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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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華仔146981193
男方退婚把女方父母氣病了需要負責嗎?我好象從法律上需要男方負責沒看到過,如果有的話哪麼夫妻之間離婚,把女方父母比如氣死了怎麼辦,應該講要把男方判刑或槍斃了,提問真滑稽搞笑。
我認為婚姻是每個人大事不是玩笑,現在既然男方主動提出解除婚姻那是好事,省的以後結婚了麻煩事更多,作為女方父母犯不著氣出了病,再講現在女人是緊缺寶,今天分手了明天自會有更優秀姻緣到,你們要懂得他不是唐僧不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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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樹時光倒流
婚姻本來說是自由的,況且所謂“退婚”,只能說男女雙方只算是“訂了婚”,隨時都可以改變,即使從法律層面來說也是如此,就算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也可以離啦。
至於說到因為男方退婚而令到女方父母氣病了,是否要男方負責這個問題,我認為如果單純就退婚這個事情來說,根本就很難找到要男方負責的理由。因為以此為理由根本就得不到法律支援啊。
即使是男方有諸多不是之處,而且是有負女友的一片情心,充其量也僅僅可以在道德上予以譴責,真正的還是怨自己沒有帶眼識人,所託非人罷了,遇到這樣的事情,唯有自己看開些吧,因為很難要讓對方負責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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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退婚的行為,是明顯觸犯了法律、還是違背了社會公德?如果都不是的話,憑什麼要他負責呢?
何況這裡還涉及取證的問題,憑什麼說女方父母病了是男方退婚氣的呢?如果這不需要證據,就等於誰都可以說自己生病是某人氣的,那麼社會秩序不就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