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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凡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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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中一擊
這句話很矛盾。
被計算的計件工資,是多勞多得的精確體現。
它計算出與工作量匹配的工資,很實在,不虛偽。
改革開放之初,多勞多得的計件工資制,就是傳統大鍋飯工資分配製度的封喉劍。
因為有計件工資制的執行,不勞而獲,混水摸魚的人,就得不到平均分配的好處了。
而那些為工作付出辛勤勞動的人,也會從計件的數量上,得到計件工資的實惠收入。
所以說,計件工資制,還是有它的公平和合理性存在。
用計件工資時,工人們忽視了另一個勞動法規定實質:1、此工資是每天必須是八小時產的工資。
2、小時工資應該是八小時所得工資除以八小時後得出的小時平均工資。
3、工人每天超過八小時後的工資應該是以小時計算件工資✘加班時數✘1.5
4、雙休的加班工資應該是(如果八小時)“八小時計件工資✘2”。嚴格講,再超八小時應該“超時部分應該再乘以1.5”
5、國家節假日加班“平時八小時工資✘3”這樣計算
希望我們的打工人,要大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