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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股權觀察室

    最近正值年終,一大部分企業都在召開年會和發放年終獎。

    關於問題所描述的,在公司與勞動者的合同期內被變相的開除怎麼辦?以及拿不到年終獎怎麼辦?

    這些問題都是勞動爭議很常見的。作為一名律師,我就來講講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職工工傷治療和認定期間,單位不能單方面辭退。

    所以,用人單位如果要辭退工傷期內的員工,涉嫌違法。

    但是,像題目所說的情況下,公司使用冷暴力,變相採取措施怎麼辦?

    勞動者怎麼辦

    用人單位有一下行為的,勞動者可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包括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對於公司的變相辭退,事實上員工也沒有繼續留下去工作的可能。

    但是公司在沒有正式的書面檔案之前,勞動合同就沒有終止,員工依舊享受工資福利。

    此時員工可以有兩個途徑維權

    向當地勞動監察機構反映情況

    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終止勞動合同是要支付賠償金的。

    年終獎問題

    事實上,中國法律對於年終獎的發放沒有統一規定。

    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經營狀況、員工崗位績效表現等因素,決定年終獎是否發放。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有明確約定時,那麼就應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一旦年終獎條款沒有寫入勞動合同,員工想要獲得獎金(績效)將比較困難。

    因此,員工入職時,對於薪酬和年終獎約定,應該儘量寫入書面勞動合同。平時也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例如公司的書面獎懲制度、以往的銀行轉賬記錄、業績考核情況等。

    這樣,萬一以後走上法律途徑,多一點保障。

  • 2 # 職場律師說

    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大體分以下四種情況: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沒有履行合法程式,並且勞動者不存在違法違反規定的情形

    這種情況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違法解除的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二、用人單位依據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

    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本人工資;N。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但沒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的

    除了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總計N+1。

    四、如果勞動者存在違法、違反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這種情況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因公負傷被內部辭退怎麼辦?

    工傷被辭退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傷待遇;需要先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不一樣;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

    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不發年終獎是否違法

    其實,中國法律對年終獎並無強制性的統一規定,除非雙方在勞動合同或薪酬確認單等檔案中單獨約定了工資性獎金外。

    若用人單位與員工未就年終獎金進行有關約定,則員工不享受年終獎待遇;

    若用人單位與員工有年終獎約定,但未按照約定時間發放年終獎,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等法律程式維權。

    這意味著,如果年終獎沒有寫入勞動合同等,那麼勞動者索要該項獎金,將非常困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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