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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非戰非攻非久

    你領證時候民政局的人沒提醒你嗎?她沒有妊娠紋嗎?你不調查清楚嗎?要不回來啦,法律上也沒有騙婚①說,離過婚還好說,有兒子就不能接受。離了吧,就當買個教訓。而且離婚時候確保不要和她同房啦,管住自己。免得她拿孩子威脅你,想離都離不成。

  • 2 # 幸福葉子WD

    這不是瞎胡扯嗎!就括說女方隱瞞實情。哪領結婚證的時候就應該知道了呀!為什麼結婚一年多了才知道呢?要真是女方隱瞞你了,讓她給你個解釋。實際呀!解釋不解釋無所謂。只要她真心對你好,什麼都別計較了。要是你在乎的話,哪隻有你們倆協商了。過於不過就你倆說了算。至於彩禮咋說吧!必定你們過一年多了。想要全部要回我看難。女方要通情達理了。也會多少給你點兒。

  • 3 # 亂淚飛花

    彩禮百分之百是要不回來了。

    女方雖然是結過婚,還有一個兒子,但這並不能說這是騙婚行為,只能說女方為了嫁給你,有意隱瞞了一些事實,女方就是想和你好好過日子,才會隱瞞情況,如果是騙婚,人家恐怕過不了一個月就會找各種藉口,不回這個家了。

    接受現實,好好過日子吧。

    都已經結婚一年多了,女方離過婚又如何呢?如果自己想著離婚的事情,那自己離婚後,不也是二婚嗎?還需要再娶媳婦,再出彩禮,說不定還會娶個二婚的女人,何必這麼來回折騰了。只要這個女人不錯,那就好好過日子吧。不然到時候弄得錢沒了,老婆也沒了,會更痛苦。

    生活比面子更重要,爭口氣也不是這樣爭的。

    如果這個女人不錯,那為何要自己折磨自己呢?面子真的很重要嗎?不就是覺得自己沒有結過婚,娶了二婚的,還有孩子的女人嗎?想想那些娶不上媳婦的男生,不知道有多羨慕呢?別瞎折騰了,面對現實,不斷勸解自己吧,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何苦用過去的事情來折磨現在的自己呢?

    有孩子了,就別折騰了。

    結婚一年多,恐怕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了吧?如果都有孩子了,相信這個女人也是真心和你過日子的,都已經成了一家人了,就不要舊事重提了,相信如果你大度,這個女人會更加愛你,因為心存愧疚,自然會更愛這個家,更愛你和孩子的,知足吧,離婚再結婚,都說不定會是什麼樣子了。

  • 4 # 孟妃青

    起訴女方騙婚,看來你是想要離婚了?

    既然有離婚的打算,完全可以起訴女方騙婚,但彩禮估計是要不回來多少了,畢竟你們已經共同生活一年多。

    因為,假如你當初知道她有過婚姻,還有個兒子,肯定就不會與女方談戀愛了,她欺騙了你的感情。況且,你也說明了,你家買房買車,給對方的20萬彩禮,一分陪嫁都沒有,很顯然,那筆錢不是留在孃家就是留給兒子了。

    女方要是和你有真感情,你可以讓她把20萬彩禮錢拿出來叫你看看,如果拿不出來,她就是按我說的做了,跟你藏著掖著,不是一條心,你算是扶貧了,還不落好。

    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血汗錢啊,攤在哪個男人身上都不會嚥下這口氣,被騙的滋味不好受。

    就算你想和女方一心過日子,你們的婚姻也不會長久,你早晚會離婚,不過就是時間早晚的事,女方目前的情況就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以後你們有了自己的兒子還好說,要是沒有,她就像螞蟻搬家似的,一點一點的把你家掏空。

    我們這裡就有一個類似的情況,女方向男方隱瞞了離過婚還有個女兒的事實,男方在婚前每次到女方家時也看到過女孩,女孩兒都跟女方叫阿姨,男方以為是女方姐妹家的,結婚兩年才發現,原來這是女方的親生女兒。

    得知這個訊息,男方彷彿被晴天霹靂給炸了,伴隨而來的是憤怒被欺騙的感覺。他生氣的把飯桌周翻了,大聲的指責女方為什麼要騙他。

    女方的回答是,和男人談戀愛時太愛他了,怕自己坦白離過婚有女兒的事實,男方嫌棄不要她,所以才會選擇隱瞞。

    男方和女方結婚兩年,有了一個自己的兒子,看著兒子那副稚嫩的樣子,心中不忍,不忍心讓這麼小的孩子便沒有了媽媽,於是便選擇了隱忍。

    女方見男人沒有和自己離婚,膽子變大了起來,沒有和他商量,便把女兒接到了家裡。跟著岳父母長大的孩子,怎麼可能會和後爸一條心?在家裡不是偷東西,就是打弟弟,對待他的態度也十分惡劣。就女孩的問題,男方多次向女方說起過,女方都是敷衍的答應管教女兒,其實都是走走過場,只要男方稍一轉身,女兒還是我行我素。

    時間久了,大的矛盾爆發,女方指責男方說沒有同情心,不接受她的女兒,虐待她的女兒。男方大罵道,假如當初我知道你結過婚,還有孩子,我就是打光棍,也不會跟你結婚的。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即使男方對女方有感情,也在爭吵中消磨殆盡。

    在兒子六歲時,男方在這種充滿硝煙的婚姻裡沒了耐性,於是提出了離婚。女方帶走了女兒。

    騙來的婚姻向來沒有好的結局,離婚是板上釘釘的事,還不如在婚前坦白自己的實際情況,免得在以後的婚姻裡埋下定時炸彈。

    有個男性朋友曾經結過兩次婚,都是因為自己年輕氣盛,生性貪玩。在找第三個結婚物件時,每次相親都向女孩們坦白自己的婚史,說自己以前有過兩段婚事,都是因為個人的原因造成的離婚。但他保證,第三次婚姻是他此生的最後一次,他會好好的對待女方,如果女方接受他,他就好好和對方談,如果不接受,就大家各走各的互不耽誤。

    有別的朋友勸他,你結過婚的事,對方又不知道,你幹嘛那麼傻,自己說出來呢,沒有一個女孩願意嫁給有過多次婚時的男人。

    這個男性朋友說,歷史問題永遠抹除不了,我自己說比在別人嘴裡得知真相效果要好。我不能欺騙女方,欺騙她和我結婚,那是騙來的婚姻長久不了。以後每次爭吵女方肯定會以我隱瞞婚史為話題,我不想讓她提這個茬,所以在相親時提前跟她說明,那樣女方就沒有被欺騙的感覺。

    雖然男性朋友相了一個又一個物件,終於在相到十幾個的時候終於成功,兩人結婚了,現在生活也很美滿。女方在婚後從來沒有提過男方有過兩次婚姻的事實,而且還告訴自己的父母,在男方面前不要提以前的事情。

    婚姻是建立在坦白和忠誠的基礎上,任何一方不坦白已成的事實,都會給以後的婚姻造成隱患。

    你有起訴的想法,作為男人很正常。具體主意還是需要你自己拿。結婚一年多,應該知道女方的脾氣秉性,如果你覺得還可以,就繼續過下去。如果女方品行不好,趁早趕緊離婚,當斷不斷,必懷其亂!

  • 5 # Jiangshuisx

    為什麼一年後才發現?難道女人結過婚和沒結過婚沒區別,還是男的太傻?如果真的過不了這關,當然可以離婚。至於彩禮當然可以要,能不能要到是另外一回事。損失了鈔票,心裡不服。只當是她陪你一年的花費了。這樣想心裡會舒服點。

  • 6 # 雲端夢境

    想啥呢你在,不好好珍惜眼前人。反而糾結別人的過去不放。你娶別人是因為愛她還是因為她沒結過婚。把思緒理清了再來思考問題,這一年裡你們是怎麼過來的她有沒有做出什麼違揹人妻之道的事情。如果沒有違背良心你又怎麼好意思談離婚。在你的眼裡婚姻就是一場兒戲!

  • 7 # 老樹時光倒流

    這完全可以說是題主憑空捏造的假命題!真的不知道題主所說的結婚是怎麼樣的一種結婚,難道他們結婚的時候並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嗎?若然有領取結婚證,又怎可能不知道女方曾經離這過婚的人呢?要知道,無論是結婚或是離婚,在辦理部門都有記錄在案,況且,戶口本也有顯示,根本就隱藏不了。

    若然說談戀愛的時候不知道對方曾經離異,還可以說得過去,到了結婚領證後仍然不知就說不過去了,因為領證的時候,有關工作人員在詳細詢問途中也有告知,又怎可能會出現結了婚一年之後,才發現女方曾經是離婚人士呢?就算這個男人完全是一個馬大哈,也不可能如此的啊,畢竟辦理結婚證的人員也不可能如此不負責任,草草了事。

    如果真是辦正手續結婚的,首先我認為不應考慮是否能夠追回彩禮,應該向有關人辦理結婚證的人員問責,追究他們失職的責任才是啊,除非他們的婚姻根本就沒有辦任何法定的手續,這樣做根本無需說索回彩禮,而且這種婚姻也不可能受法律的保護啊,難道題主也有一個不知法的人嗎?否則又怎可能提出如此謊誕不經的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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