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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亾亊巳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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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糊言糊語
吳亦凡至少是三年起。關鍵問題在於吳亦凡涉嫌組織黑社會,集體犯罪。單憑吳亦凡一個人是沒辦法聯絡那麼多女孩。完美的收繳手機,完美灌醉。完美的這麼多年,這麼多次,除了女孩們的性命留著,其他證據都被控制。
黑社會的定義就是集團犯罪。吳亦凡就是黑社會頭目。而且是個有錢有資源的黑社會。他的經濟資源能請到最厲害的律師(不是最好,好律師不會助紂為虐),讓普通人沒有辦法贏得官司。甚至普通人連合理懷疑吳亦凡炮王都是有罪的。
所以這次我希望吳亦凡不是一個人享受牢獄之災。我希望吳亦凡帶上那些幫他犯罪的小弟一起,接受法律的制裁。擒賊先擒王,可是也不能放過它手底下的惡魔幫兇。
總結我對這次警方只正式逮捕吳亦凡表示開心但失望。這不是吳亦凡一個人的罪,這就是一個明目張膽的黑社會的罪,那是一群妖魔,請法律不要放過。
這個社會只去掉吳亦凡一個惡魔是不夠的,因為惡魔幫兇們會很快幫扶起一個又一個惡魔。只有給惡魔幫兇們以最嚴厲的打擊,才能阻止更多惡魔的出現。
請大家持續發聲,不要放過吳亦凡身邊那些明知犯罪的惡魔幫兇們。
正義請懲罰這一群罪犯,一個都不要放過。
只有強姦罪的情況下非本國國籍人士,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後可保釋。
然後被中國驅除出境回加拿大遭到起訴繼續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