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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逼不得瑟落魄不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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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打盹兒的碰瓷兒貓
有可能這個客戶把存單抵押給了某個機構做貸款,或者把存單借給其他人打壓貸款了,結果貸款未能償還,該客戶的存款被強制執行了還了貸款了!事實上有很多這樣的案例。客戶假裝自己不知情。只要報了警,一切都能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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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法超越的足跡
銀行存錢是大家都比較信任的方式,因為銀行的背景大家相信,所以才會把自己的錢放在銀行裡面 ,因為是一種信任,只是這些年來經常有報道說錢放在銀行消失了,最終討不回來,都被一些人拿去用了 而追責的時候都是推脫到個人身上,說跟銀行沒有關係,是一些人個人行為,導致很多人對銀行的看法態度有了很大的改變。
錢放在銀行為什麼會消失,其實一般無非就是幾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就是並非進行存錢,而是在銀行裡面某個人手中購買了理財產品,銀行本身是存錢的地方,為什麼會有人在業務大廳售賣理財跟保險產品,這個就是一大問題,甚至有些人直接對儲戶推薦一些所謂的高利息理財產品,我們不知道這種行為銀行內部為什麼不管,或者說默認了呢,這方面不是管理上面的問題嗎?
再者第二種錢丟失,就是被內鬼挪用,因為有人私下操作,最終導致儲戶的錢消失了,這種新聞也是有報道過而且報道的都是一些大客戶,普通民眾有沒有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就不知道了,反正一般錢丟失基本上都是說個人原因,追究個人責任跟銀行沒有責任,錢也是追不回來了,客戶只能自己承擔責任自認倒黴,就算打官司也是這樣的。
2010年在海外的當事人以妻子的名義在浙江某銀行存款1930多萬元,2015年取錢的時候發現裡面只剩下30塊錢,1900朵萬不翼而飛,而存款的當事人其實是委託銀行內的一名金融部經理進行打點這筆錢,而且存款密碼都說給對方知道,這名金融經理把當事人的1900萬用來進行私人投資以及償還貸款利息。
2014年當事人想取回這筆錢,但是這名銀行金融經理說,期限還沒有到,到2015年才能領,到了2015年當事人多次催促這名銀行金融經理還錢,誰知道這個時候銀行這名金融經理突然失聯了,當事人查銀行賬戶發現自己的1930多萬隻剩下30塊錢。
2016年這名銀行金融經理被詐騙罪起訴,判了有期徒刑15年,而當事人的1900卻已經拿不回來,最終當事人起訴銀行,但是一審二審都判決當事人敗訴,因為理由是當事人跟這名業務經理存在委託關係,當事人把錢給這名金融經理進行理財,同時還把密碼給了對方,等於認同對方對自己的存款進行投資使用,所以形成了事實上的委託代理關係,當事人不服,已經向浙江省高院進行上訴。
對於這個案件的內容就是,當事人否認自己跟這名金融經理存在業務上面代理關係,認為自己的錢存在銀行被銀行的人挪用,並沒有涉及到私人委託代理,而銀行方面認為當事人跟金融經理之間,當事人承認並同意把自己的錢給個人進行投資,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人事情,跟銀行沒有關係,就在這方面糾結不下。
不過呢這種事情主要的還在為什麼銀行會有金融投資業務,而且專門設定這個專案部門,畢竟高利息回報投資這種承諾是銀行的人,如果說銀行沒有這個業務,那麼私人怎麼能以銀行人員的身份讓當事人信任呢,而當事人其實也是被高利息回報誘惑到,說來說去一個是內部管理問題,一個是貪心導致的問題,總之跟銀行打官司贏面不大,有事都會說是個人問題跟銀行沒有關係這個套路。
回覆列表
1,1900萬被她自己取出來了!
2,他存款時聽信了推銷人員介紹,存入了高額收益的私人理財產品,到期前理財人跑路了且離職,找不到人了!
3,銀行倒閉了,他存入的也不是存款,不受法律保護,不過銀行倒閉沒有先例
總之,最大的問題是貪心,敗訴是大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