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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朱一毛

    肯定合理。

    對工作時間的要求勞動合同法上(第四章)是這樣規定的: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保證每週至少休息一天,至於那一天休息沒規定,經過與勞動者或工會協商,也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但必須給加班工資。當然這是正常情況下的,如果是特殊行業的,他因生產的需要,不能按這個辦法執行的,可以另行向勞動部們申請政策,比如有些化工廠,他的裝置是不能停的,工作時間可以另行規定。

    但以上是法律規定,實際操作中,我個人認為只要不太過份,說經常性加班,或一加班到半夜,也沒必要斤斤計究,大多數公司要嚴格按勞動法來執行是有難度的,而且就算算出來可能也沒幾個錢吧,計究的結果是經常性換工作。

  • 2 # 雪天驚雷

    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作息規律,每個行業也有每個行業的工作週期,只要勞動者的假期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就是合理的。所以,如果你的公司讓你週四放假,週日補上週四的班,是合情合理可以接受的。

    在職場上,由於行業的特殊性和工作的特殊性,很多朋友都不能想行政事業單位和公務員一樣,可以上“行政班”。所謂的行政班,就是週一至週五上班,週六週日雙休。

    例如:醫務工作者,無論是醫生還是護士,都會按照工作週期進行排班,他們之中的大多數人,都享受不到雙休日,而是根據排班情況,在一週內休息兩天,也許是週一到週五休息一天,週六週日休息一天。

    再例如:電信運營商的員工,很多也無法享受到雙休日。對於機房的維護人員,他們同樣也是要根據工作情況進行排班,上一天白班、上一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後再次迴圈。對於銷售人員,同樣也是如此,因為雙休日正好是客戶休息的日子,也許這兩天的銷售會更好,所以,銷售人員也只能排班進行輪休。當然,客戶服務人員也是如此,守在服務熱線中心,一樣要排班進行輪休。

    職場上,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包括我們的警察、消防、安保等行業的很多人員,都只能按照排班來上班,很難實現雙休日休息。不過,在排班的這些工作崗位上,有一點是有保障的,那就是必須保證你每週能夠有2天以上的休息時間,這是基本的要求。

  • 3 # 騎手梁大

    每個行業工作時間不一樣,像水電煤通訊這些行業是必須7天乘24小時運轉的,進入一個行業就要適應他的規律。適者生存優勝劣汰。

  • 4 # 青竹醞雲箋

    合理且合法。勞動法只規定了每週上班時間,沒規定那天放假。咱們週六日休息是約定成俗的,不代表每個企業都一樣。

  • 5 # 晚餐吃魚

    這樣安排是沒有問題的,勞動法規定上班7天必須休息一天,加班要付加班費,週末不能休息的應安排調休。所以你這應該算是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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