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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後來到最後

    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中國古代婚姻內容豐富,型別繁多。婚姻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最基礎的倫理關係,研究這種關係更能進一步讓我們瞭解古代人民的生活狀況。婚姻的基本原則主要有:一夫一妻制(多妾制),“同姓不婚”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的締結遵循“六禮”,婚姻解除的方式有七出、義絕及和離(協離)。婚姻中的財產擁有者屬於男子(丈夫或長子),婦女附屬於男子。

    人類進入階級社會後,女權社會變成了男權社會,婚姻家庭制度也逐步形成。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是人類兩性關係的一個歷史性的進步。《禮記》中有: “婚姻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可見,中國古代把婚姻作為家庭間的事,主要起到調節家族關係,對於嫁娶雙方的感情基本忽略。

  • 2 # 菜鳥也拉風12

    中國傳統的婚姻觀有幾千年的歷史,固然有糟粕,但有些是有道理的,比如說門當戶對,曾遭受過很多人的批評,其實是很有道理的,凝結了古人的智慧,放在現代仍然有用,無論從經濟,文化上都要門當戶對,你能想象一個大學生和一個文盲生活在一起是什麼樣的?一個富格家庭的人和一個窮光蛋生活在一起又會是什麼樣?所以,傳統的婚姻觀亦有它可取之處,不能全盤否定。

  • 3 # 小賴親

    中國步入現代社會以來,華人的婚姻文化也遇到了西方文化的影響,崇尚戀愛自由,婚姻自由,在騰訊網《今日話題》:中國離婚率激增原因何在?一文中說到,根據統計資料,2012年中國離婚對數同比增加27.7萬對,離婚率將再創新高。中國近年離婚人數激增,“華人不願離婚”的傳統似乎一去不復返。這一轉變究竟有多大?又因何發生呢?面對當今中國居高不下的離婚率,這不僅引起了中老年人的的恐慌,也引發了青少年的恐婚現象。這都迫使學界反觀歷史,進行反思,是西方文化糟粕的入侵,還是我們的傳統文化真的有問題。騰訊網的編輯認為穩定的婚姻是人生幸福與社會和諧的基礎,這種認識並不過時。這也能反映出華人對待婚姻的普遍態度,就像呂思勉先生在《中國通史》中所提到的,中國古代哲學家推斷社會起源於一夫一妻為基本的家庭,由此互相聯結,成為更大的組織。【1】“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2】在華人的思維中男女婚姻是社會的源頭,而這一認識一直影響到現代社會,就像俗語講,“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勸和不勸離”等。中國比比皆是為了孩子而隱忍不離婚的家庭和為了面子寧可承受家庭暴力“家醜不可外揚”的現象。而這種潛在的準離婚家庭在中國社會中存在多少,我沒有找到有關調查資料,相信準離婚家庭的大量存在是中國離婚率激增的直接原因。而準離婚家庭的離婚欲求來自於何?這才應該是社會學家們去探討的話題。這裡要強調一下,制度的不合理也導致了大量的假離婚現象,這不是本文的論述內容,故略去不提。 學生不才,大膽猜測一下準離婚家庭存在的原因。第一,法律意識問題,家庭暴力中受暴者法律意識薄弱,不敢離婚;第二,孩子中心主義問題,夫妻雙方皆不願再在一起生活,但又以孩子為家庭的中心,孩子“高考後”打算離婚;第三,經濟問題,夫妻中一方財力不足,擔心離婚後沒有生存能力(婚前財產進行公證等原因);第四,面子問題,“家醜不可外揚”;第五,父權問題,父權是代指一切長輩逼迫,以種種強制手段不讓離婚,等。這裡除了第三點(經濟問題)之外,幾乎都屬於傳統文化遺留問題,技術手段的進步沒有帶來思維方法的進步,反而使傳統文化制約了人追求幸福的可能性。在導致家庭離異的原因背後有一個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組成家庭。伴隨著離婚率激增還有逼婚現象,中國的未婚男女青年根據地方文化習俗的不同,到了一定年齡都面對著爹媽、七大姑、八大姨、三舅姥姥等人的逼迫,中國現在的“瘋狂”相親現象也來自於一種年齡歧視。袁孝衝在《餘姚日報》上寫道,“到了近代,雖然人們對自己的婚姻有了自主權,但由於傳統的相親習俗影響,男女之間的溝通多少還是要靠媒人從中周旋。而即使由媒人安排約會,雙方見面時也仍會手遮羞臉面火紅,心撞酥胸懷忐忑,因為他們都把婚姻看作是人生頭等大事,一旦相親成功,雙方都不會輕易說分開,因為在當時多戀、離異、未婚先孕是為人之所不齒的。但是,看今朝的相親,已被現代的價值觀、婚姻觀和社會心理變遷注入了娛樂、商業等元素。相親更多地成為了一場秀,成為了年輕人社交的一種主要方式。伴隨著這樣的開放自由式相親,試婚、早婚、閃婚、離婚、多婚、玩婚、亂婚的社會現象紛至沓來。為此,筆者希望年輕的朋友們把相親當作一件嚴肅、重大的事情去對待,端正心態、真誠投入。同時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多關注當今相親的蛻變,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婚姻觀。”作者對相親問題的結論,學生不敢苟同,學生認為這一切現象都是來自“責任感缺失”,這個責任感是狹義的責任,是僅僅對自己負責的責任,中國青年大多缺少這種“現代”責任感,面對社會中的種種糟粕習俗,年輕人往往選擇“從了”,而不是選擇“追求幸福”。這裡只談組成家庭的問題,在沒有做好組建家庭的準備時,草草完婚只是為了給父母一個交待,同時還要加上一個高尚的標籤“孝順”,這是極大的不負責,這也暗藏了極大的離婚可能性。雙方做好了準備組建家庭,尚且不能保證永不離婚……組成家庭被視為理所當的理由無非是兩方面,第一,家庭是社會和諧的保證;第二,“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前文《易經》中理所當然的“天理”。 家庭,組成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單元,而這一單元是何時出現的?如何產生的?是真的不可或缺的麼?呂思勉先生在《中國通史》中提到,“羅伯特•洛維所著的《初民社會》說巴西的波洛洛人(Bororo)男女性交和結婚,並非一事。當期少年時,男女之間,早已發生性的關係,然常是過著浪漫的生活,並不專於一人。到是年事較長,性慾較淡,彼此皆欲安居時,才擇定配偶,相與同居……男女同居,乃為兩性間的分工互助,實與性慾無甚關係。”【1】家庭便是一種制度化的同居,是源於經濟分工互助,而非理所當然之“天理”。這種分工互助和維繫社會和諧有直接的關係。呂先生將古代婚姻制度劃分為以下幾種形式:掠奪婚,服務婚,輩行婚,同姓不婚,以及內婚和外婚。【1】在掠奪婚、服務婚時期,婚姻制度是純粹從社會經濟角度出發而產生的,在人類自我儲存的欲求促使下,人類出現了婚姻家庭,以實現最大限度的自我儲存。迴歸當今社會,自我儲存已不需要以家庭為基礎了,家庭婚姻也就並非理所當然了。這並不是要說取消家庭婚姻的存在,而是強調組建家庭與否是個人選擇,社會應當給予包容之態度,而非一棍打死,非此即彼,社會的和諧來自於理解包容,而非強權壓制,道德大棒。 前文提到準離婚家庭存在的原因,除了第三點(經濟問題)之外,幾乎都屬於傳統文化遺留問題,技術手段的進步沒有帶來思維方法的進步,反而使傳統文化制約了人追求幸福的可能性,我們一一進行分析。法律,來自於西方的契約文化,即社群的組建應當需要規則,規則的制定和執行來自於個體的權力轉讓,這種轉讓來自於一種社會契約,即相互約定,一經制定不容反悔。這也是一種責任感的體現。中國自古有律法,律法是統治者制定,統治者執行,這中間缺少了個體的權力轉讓環節,這也就是中國傳統“打江山坐江山”思維的源頭,即強權壓倒一切。中國城鎮化的節奏逐漸加快,而華人還遠遠沒有城鎮化,其中的距離需要長期的教育去彌補。孩子中心主義,一是來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傳統思維,二是來自“父權家族”文化的遺留問題。成龍成風的標準,即成功的標準是什麼,這個問題曾引發過社會大討論,現在依然在爭論中,我們不從成功與否著手,而是要強調文化遺留問題。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父母給予孩子生理心理的需要,將孩子養育成人,使其能夠在社會上立足生根,這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但這個義務來自於何?來自於父母雙方將孩子帶到了這個世界,孩子沒有生存能力,父母就應該養育孩子。但孩子怎麼樣去育,這就催生了現代孩童教育領域的發展。父母將一個人帶到了這個世界,當然就要將這個人養育成人,而不是“皇帝”“公主”。離異家庭的孩子受到的傷害多是來自社會,而非家庭,離異不代表孩子失去了父愛或母愛,而是社會歧視傷害了孩子幼小的內心。在秉持孩子中心主義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多少人格會不健全,存在種種問題,孩子成年後責任感的缺失也會導致生活不順,事業不順,家庭不和睦。由此惡性迴圈。父權問題帶來的影響更大,在如今多元化的社會中,個人的發展成為了人立足於社會的基礎,頭上壓著父權的大山,個人無法自由發展,也無法做出自己的選擇,當然也就不用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責任感的缺失是當下中國社會面臨的最大危機,想要建設和諧社會,實現中國夢,責任感是重中之重。傳統文化的延續應該是點而不是面,在傳統文化(狹義)的體系下,無法實現現代化轉型,也無法復興中華民族。 這些只是淺薄的想法,沒有經過嚴密地論證,也未查閱眾多資料,只能說是讀書有感而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可不可以認為是萬有引力賦予了物體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