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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往無前水滴Z8

    有償補課純屬違反教育部和省廳禁止條例,不存在利用業餘時間給學生有償打工一說,這純屬毫無法紀的理由或藉口!因為,國家對中小學是義務免費教育政策,如果教師卻私下搞有償補課,其性質也就變了。它人為的破壞了義務教育法大政方針,同時也損害了人民教師形象,更是給下一代孩子留下了不可磨滅的一道心理陰影。

  • 2 # Abcd18328

    我認為是違規,國家教育部門既然要安排有兩個假期,肯定也是考慮中小學生由於緊張的學習也需要放鬆,而這些時間卻被補課教師鑽了空子,很多中小學生沒有什麼童趣可言,補課是要收費的,如果不收費肯定沒一個教師願補課,不僅增加家長經濟負擔,平時還要請吃飯送禮,本人也深有體會,如果是本班老師通知補課而不去補,老師平時則基本不管學生,很多家長怨聲載道,很多補課老師在課堂上鬆鬆垮垮,無精打采,下課則精神十足,因為補課又有錢進了!大部分補課學生補課後成績並沒有大幅提升,而是礙於不去補課老師平時則不聞不問,可惡之極!應該嚴厲杜絕老師的任何補課,透過法規制度讓老師必須在課堂上很盡責的教授學生知識,不再留一手。真正不愧:傳道、授業、解惑:的職責!

  • 3 # 阿莫1

    教育部違法了吧,課餘時間怎麼有權利去幹涉別人幹什麼?國外很多學者和醫生一半時間在公立單位上班,一半時間可以到國外講學或者到私立醫院賺錢,品德方面需要的是監管,而不是這種粗暴的禁止。我本人並沒有從事這個,勿噴

  • 4 # 回來了161491670

    不從事與教育有關的有償打工,我認為不違規;若參與有償教育教學的,我認為有違規的行為。若無償參與教育教學活動,如支教、春泥活動、農村少年宮等,我認為是可以的。參與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打工我認為是可以的。

  • 5 # 三包煙0

    依照行政法規:在國家機關供職的工作人員和在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都不能在外兼職。在職中小學教師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國家工作人員,在外兼職是禁止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在規章制度中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勞動者不能從事兼職。

    在“嚴禁中小學校和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中,中小學在職教師在課餘休息和在寒暑假期有償補課是違規的,也是不允許的。也有的省市對教師在不違犯規定,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學校審查,工商稅務部門取得合法的資質時方可兼職。

    。“法無禁止即可為”,教師在履行好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利用課餘休息時間賺錢也是合乎情理的,只要分清主次。

  • 6 # 天涯海角去旅行

    學校與教育局一般是規定不能搞家教,職應該沒問題,只要不是私自對自己班級的學生開輔導班!週六日節假日自己幹個兼職補貼,也不算違法,但是別太張揚就好了!很多老師也是做兼職的,畢竟工資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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