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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極目楚天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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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粒大爺
理論上路權是平等的,但是現實中機動車路權最大。機動車中機車路權又要小一些。行人路權最小,有的地方人行道讓給了綠化,人都無法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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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pllmm12345
、遠古時侯路是人走的,到近代人車混雜,到以後路為車道,人行避讓,到現在路是車的,慢慢的成高速車道,什麼人機車,低速讓之三社,不只將來讓給誰。
還真不知道騎腳踏車、電動車、三輪車等這些騎行的人有沒有路權,要是沒有路權,就什麼也不用說了,每天能讓你上路騎行你就該心存感激,更不應該有什麼想法,我下面的文字和圖片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大家連看都不用看了。
若是騎行的人能有路權,在當前提倡綠色出行的大背景下,下面兩圖的做法合適嗎?
這麼寬的公路只給腳踏車、電動車留了一個70釐米寬的路,還是在十字路口。
騎車人夾在中很幸福嗎?
想以前在汽車沒有進入家庭之前,人們上班出行都是騎腳踏車,那時留給腳踏車的道路是很寬的,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時段腳踏車大軍是頗為壯觀的,90年代以後才陸續興起機車和電動車,再後來汽車進入家庭,隨著家轎的普及,這些騎行工具逐步被邊緣化了。
但是我還是認為腳踏車是好東西,5公里內絕對是首選,綠色出行、鍛鍊身體、成本低廉、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