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土地性質
拆遷安置房因土地性質不同而分為三種類型: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國有出讓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全產權房屋);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有限產權房屋),其中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產權房取得房產證後,可上市交易,有限產權房在補繳土地出讓款後才可上市交易。
安置房轉讓需檢視土地性質
集體土地上的拆遷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透過轉變土地性質實現: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後,可申請將撥用集體土地按規定程式轉變為國有劃撥土地;而國有劃撥土地轉變為國有出讓土地的,經批准後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並補繳土地出讓價款,在兩次轉變後,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拆遷安置房才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
從上述可以看出,安置房土地性質可分為三大型別。在進行安置房轉讓、交易時需格外注意其土地性質,在集體性質土地上建設的拆遷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的。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有什麼區別?
1、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事業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2、劃撥是政府轉讓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說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沒有給政府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於政府專案,出讓就是開發商必須給錢給政府,政府保證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人將土地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國家劃撥給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後者是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
4、要判斷是用於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肯定要出讓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了,也不影響使用權。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哪個好?
要比較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哪個好,不能籠統的來說,因為兩者各自有各自的優點,相對比較來看,如果要選擇則要看購買者自身的需求:
1、如果劃撥的要轉讓,需要劃撥土地的使用人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批准,獲得批准後,受讓人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將土地性質變為出讓性質的,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否則,買賣國有劃撥土地不能辦理過戶,那麼你的權利就得不到保障,出讓土地就不需要。
2、如果徵地拆遷,劃撥土地是不補償的,但土地上的附著物會有相應的補償,出讓土地就不一樣了,土地和附著物都有補償。
3、一般商品房土地證都是出讓。劃撥是土地出讓政策之前的用地,很多都是免費劃撥,不能抵押,有些交了出讓金之後就變為出讓,就可以轉讓。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區別以及比較兩者”的分析了,劃撥土地的性質屬政策性用地,一般情況下只能用於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不會用於其他商業目的建設,目前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也均以劃撥方式取得。
安置房土地性質
拆遷安置房因土地性質不同而分為三種類型: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國有出讓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全產權房屋);國有劃撥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統稱有限產權房屋),其中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產權房取得房產證後,可上市交易,有限產權房在補繳土地出讓款後才可上市交易。
安置房轉讓需檢視土地性質
集體土地上的拆遷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透過轉變土地性質實現: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後,可申請將撥用集體土地按規定程式轉變為國有劃撥土地;而國有劃撥土地轉變為國有出讓土地的,經批准後按規定補辦出讓手續並補繳土地出讓價款,在兩次轉變後,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拆遷安置房才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
從上述可以看出,安置房土地性質可分為三大型別。在進行安置房轉讓、交易時需格外注意其土地性質,在集體性質土地上建設的拆遷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的。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有什麼區別?
1、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事業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2、劃撥是政府轉讓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說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沒有給政府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於政府專案,出讓就是開發商必須給錢給政府,政府保證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人將土地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國家劃撥給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後者是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
4、要判斷是用於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肯定要出讓土地好些,但政府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了,也不影響使用權。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哪個好?
要比較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哪個好,不能籠統的來說,因為兩者各自有各自的優點,相對比較來看,如果要選擇則要看購買者自身的需求:
1、如果劃撥的要轉讓,需要劃撥土地的使用人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批准,獲得批准後,受讓人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將土地性質變為出讓性質的,才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否則,買賣國有劃撥土地不能辦理過戶,那麼你的權利就得不到保障,出讓土地就不需要。
2、如果徵地拆遷,劃撥土地是不補償的,但土地上的附著物會有相應的補償,出讓土地就不一樣了,土地和附著物都有補償。
3、一般商品房土地證都是出讓。劃撥是土地出讓政策之前的用地,很多都是免費劃撥,不能抵押,有些交了出讓金之後就變為出讓,就可以轉讓。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區別以及比較兩者”的分析了,劃撥土地的性質屬政策性用地,一般情況下只能用於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不會用於其他商業目的建設,目前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也均以劃撥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