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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CO新勢

    全身而退?未必吧。

    這一點要從兩款產品的產品核心說起。微博,一開始就是一個“擴音器”,加入微博的使用者多半是為了擴大自己的社交邊界和影響力,他們渴望讓外界聽到自己的聲音。換言之,他們在微博釋出內容的“動機”就是:被聽見。這是一種“點對面”的場景。

    相反,微信一開始就是一個“通訊錄”,第一批使用微信的使用者多半是衝著“用語音代替打電話”這個目的來的。他們的產品使用動機是“省錢和快速溝通”,這是一種“點對點”的場景。當然,當兩款產品不斷迭代演進時這樣的定位就有些侷限了。微博呢,希望加大對“擴音器”的掌控力,一方面讓整體內容更加可控另一方面讓自己的商業化程序更加順暢;微信呢,希望自己的生態更大程度的反哺育自家的產品,肥水不流外人田。

    從出發點看,兩個產品其實都差不多。但是微博的限流卻是與最初的產品出發點相背離。以前鼓勵分享,如今卻因為商業目標限制分享,相信很多使用者最反感的就在於此。而微信呢,從來就是一個封閉的生態,很多人就是不想在朋友圈看到亂七八糟的東西。從這一點來說,微信的限流能找到一個名義上的“合理性”。

    但是話說回來,作為最大的兩個國民級社交平臺,他們的商業目標嚴重侵害了使用者的便利性,所以說微信在輿論層面未必就能全身而退,只不過是時候未到罷了。我想接下來一段時間就會進入到輿論與企業利益之間的博弈關節了,如果使用者的聲音足夠大,平臺也不敢繼續妄為。

    其實,之所以它們敢這樣不拿使用者體驗當回事,說到底還是被慣出來的。站在這個層面看,還是希望所有領域都永遠不要出現一家獨大這種情況吧。

  • 2 # 螞蟻蟲

    之前我有說過,微信可能是國內平臺開放性最好的產品。除了先以安全為由遮蔽微信的淘寶、天貓等阿里系產品外,微信基本上保持著對其他平臺開放接納的原則。其中包括與之有競爭關係的微博、網易雲音樂等產品,都可以透過微信獲得流量。很大程度上,正是這種包容性,成就了微信成長為全民社交應用的超級APP地位。

    保護使用者體驗方面,微信也一直保持著極為難得的剋制。很多移動APP,在初期比較重視使用者體驗,但在後來的商業化過程卻往往受利益影響而難以持續。而微信的每一步商業化都非常謹慎,沒有因為商業化利益而忽視使用者權益的保護。比如在打擊惡意分享方面,微信也基本一視同仁,並沒有有意地放縱騰訊系產品,執行標準統一,讓人比較心服。

    而在使用者體驗方面,微博說一套做一套,為了商業化利益不惜犧牲使用者權益。比如說以保護使用者體驗封殺抖音和美拍,但卻任由自己投資的秒拍在微博上分享傳播。在阿里入股之前曾經也以保護使用者體驗為遮蔽淘寶天貓連結,但入股後卻直接開放,導致淘系廣告一度攻陷了微博。越來越差的使用者體驗,讓很多使用者遠離微博。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我這樣的同感,自己和身邊的朋友,玩微博的次數和時間都越來越少了。

  • 3 # 科技扯談官

    前天,有使用者曝光自己分享到微信朋友圈的抖音連結只有自己可見,短時間就引發了各界的討論,爭議的聲音也有很多,大家都認為是抖音威脅到微信的社交內容地位,所以遮蔽了抖音,關於“微信是否有權力決定使用者的分享”的討論也是一波接一波。所以,限流這一觸及到使用者使用體驗的行為,無論是誰,都會受到一定的非議,不可能全身而退,只是被罵得厲不厲害而已。

    微信一直以來確實都有防誘導分享和防刷屏的機制,這是為了防止同樣的內容太高頻次地出現在使用者的朋友圈,造成使用者體驗下降,所以一旦內容的流量達到一定閥值,就會自動限流,分享不出去。這套機制一開始是為微商開發的,微商一天刷幾十條上百條商品廣告讓很多使用者都有意見,所以微信針對微商這種頻繁打廣告的行為進行限制。

    所以,微信在限流這方面還是有一定的原則性和公正性的,加上微信對一些影響使用者體驗的行為確實管得很嚴格,像定期查封不合規的營銷號、對違規行為第一時間禁止,上週新世相的賣課傳銷行為在當天早上就被查封,保持了微信一直以來剋制的風格,所以,使用者心裡普遍覺得微信做得還是公正的、有原則的。

    我們說幾點就好。

    去年微博調整了新規則,提高了大V傳播的門檻,規定只有經常給大V點贊、轉發、評論的粉絲才能在首頁更新到大V的每一條微博,美其名曰提高粉絲的使用體驗,不讓自己經常看到大V的營銷推廣資訊。這等於截取了大V的流量,比如一個有三百萬粉絲的大V,以前發一條微博,三百萬粉絲都能看到,現在可能只有經常與大V互動的幾十萬粉絲能在首頁更新到大V的每一條內容。

    要解決這個問題也不是沒辦法,那就是“粉絲推廣”服務,大V如果要想像以前一樣讓每一位粉絲在首頁更新到自己的每一條微博,就得購買粉絲推廣服務,一次的推廣費用至少幾千上萬,很多大V都非常有意見,因為微博的使用者和活躍度很大程度是大V自身的流量帶來的,沒有那些大V,也沒有今天的微博,而現在微博為了牟利,竟然從大V身上下手,用限流來綁架他們,著名博主和菜頭因此宣佈自己退出微博。

    這一邊說為了不讓粉絲看到的廣告太多,讓大V付費推廣,另一邊又開通了企業廣告服務,只要給錢,就能買熱搜、買廣告位,讓企業的廣告充斥使用者的首頁,相對於以前的微博,現在我們在首頁看到的廣告資訊真是越來越多,煩不勝煩,想看到的看不到,不想看的、不感興趣的給我們推一大堆,這難道就是微博說的保證使用者體驗嗎?

    不僅如此,以前微博明令禁止的淘寶天貓連結也在阿里投資微博後取消禁令,現在淘寶和天貓的商品資訊和連結已經毫無阻礙地在微博橫行,微博已經成為淘寶資訊集中站。

    能不能有點原則?所謂的“保證使用者體驗”是不是隻是錢沒給夠?

    還有,微博現在已經遮蔽了抖音、美拍等短影片作品,理由是防止低俗的內容刷屏,而微博自己旗下的快拍短影片產生的大量低俗無聊的內容也沒見微博去查封,往往還能得到很高的推薦量。

    只打別人,不查自己?這不是惡意打擊競爭對手是什麼?

    所以,同樣是限流,你們知道為什麼只有微博被罵得狗血淋頭了吧?

    而微博是徹底封死了抖音,任何與抖音相關的字眼都會受到嚴重的限流。我在微博上的單條微博閱讀量一般穩定在幾千,有一天我發了一條微博:“我遲早得被抖音裡的評論笑死”,這條微博過了三天的閱讀量只有區區個位數。包括馮提莫有一次在微博裡提及抖音,怕被限流,也只能用“DY”代替。

  • 4 # 板鴨小桔子

    表面現象的背後是經濟利益。

    今天的大多數網際網路自媒體平臺,都屬於web 2.0-3.0 的科技產品。

    所謂1.0,就是編輯在網際網路釋出資訊,使用者只能被動看資訊,比如說傳統的入口網站,新聞網站。

    所謂2.0,就是使用者也可以編輯釋出資訊,協作產生內容,有了互動性。

    而所謂3.0,就是伺服器可以蒐集使用者資訊,統計使用者行為,從而分析和計算使用者喜好,可以和使用者互動。

    從1.0平臺,到3.0平臺的進化中,或者說從傳統媒體(電視,報紙,廣播)向新媒體(網際網路)的發展演變中,資訊交流結構從傳統的金字塔型——

    變成了去核心的網狀——

    舉個例子,在過去,傳統媒體的資訊分佈結構是這樣的——

    對於最重要的資訊,新華社負責收集資訊源,驗證真實性,然後按照政策,契約分發給主要媒體。分別是指媒體報紙——人民日報,廣播——國際廣播臺,人民廣播電臺,電視——中央電視臺。然後各地方媒體再轉發。這是一個上傳下達的系統性結構。好處是,資訊源經過了專業人士的處理,權威,正式,傳播度廣。壞處是,資訊蒐集,篩選,審查,釋出需要一個過程。

    而今天的網際網路媒體的資訊分佈結構是,拆散中心,使之碎片化,將使用者社群根據職業,偏好,關注內容分為若干個小群體。

    這種劃分會不斷細化,最後將小群體和小群體之間的網狀關係,完全變為個體個個體之間點對點之間的關係。

    這是一種必然趨勢,隨著科技的發展,每一個個體,都將成為媒體,彷彿是一個神經元,而每一個神經元自主地為大腦收集資訊,那麼我們的社會就會變成超體。這樣做的好處是,資訊溝通效率極高,因為在人口爆炸,資訊爆炸的時代,媒體已經很難透過其有限的資源和團隊去了解和感知我們這個社會每天發生的事了,每一個擁有網路客戶端的個體都可以上傳資訊,還是看到和經歷的及時上傳到社交媒體,共同組成大媒體,雲媒體。然而,這樣做的壞處是,每一個神經元,其實都是非專業的,缺乏權威,缺乏驗證,奶頭樂,各種造謠無人負責,各種營銷和軟廣四處擴散。

    微博,雖然是新媒體,雖然也要像fb一樣,致力於去掉一個權威中心,讓使用者自己去創作,形成小話題圈子,換一種說法,就是微博本身只是一個平臺,不提供資訊源,而是各種使用者上去創作資訊,但是,微博因為問世較早,理念上,還是有些偏重於傳統媒體,因為它想要話語權重,想要權威性。如果說微博失去了權威性,那麼明星大牛不進駐,廣告也不進駐,那麼平臺就只有死亡。

    所以微博的結構更像是多中心化,但是背後有策劃和控制的大樹,平臺上有很多個分支,很多個熱點,很多個大牛,吸引著一個一個的粉絲群體。

    最後我們再聯絡到經濟利益,就好解釋了。

    假如微博上有一個大v在賣奶粉,代言化妝品,一個廣告或者軟廣本來就是投放至上千萬,上億的潛在使用者,其中關注者有一個比例,那麼投放基數越大,利益越大。如果平臺限流,就是限制了使用者的基數,當然要侵害使用者利益。

    在今天的中國,已經有人在這麼做——

    那麼,就讓我們——the big get bigger!

  • 5 # 張知悅

    其中的區別在於限流的手段是否能被使用者發現,知乎和微博是泛關係的,使用者認可大V關注他就好,內容推薦機制,按照關鍵詞或者使用者關注標籤分發給使用者,提高內容和使用者匹配的精準程度。如果某些不好的內容,微博減少推薦,大V感受的差異不會特別明顯。

    但是微信不同了,不存在內容推薦的場景,它的朋友圈是熟人動態,我看你的動態,給你點贊,因為你是我的朋友。轉發了自己的抖音影片,如果只能自己看的到,別人看不到,最明顯的是“無人點贊”,找身邊同事、朋友一看,就能發現微信是在限流,冒犯了使用者想發什麼的自由。

    微信能全身而退嗎?我想可能會是這樣,它畢竟只是影響到了一小部分抖音使用者,但對於9億微信使用者來說,這根本掀不起大浪,製造不了爭議,而抖音剛起步,還惹不起微信,只能剋制的迴應:對抖音的封殺,影響了使用者的體驗。我們歡迎市場競爭,也希望同行能以開放的心態,透過為使用者提供更好的產品來公平競爭。

    但話說回來,網際網路也過了那個野蠻生長,一抓一大把使用者的時代。敬畏使用者,服務好使用者,是所有產品人都應該有的精神和態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的人十多年了手機號從來沒換過,正常嗎?這樣的人什麼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