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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去國懷憂1

    這個沒有統一的機智,因為朝代更迭太多,不過相應的撫卹應該有,但是應該不健全,權威的證據,我這沒有

    古代戰爭頻繁,沒有相應的經濟利益,很難安定軍心,但是,也不固定,不然不會徵兵那麼難,兵役是硬性規定,不服兵役那就是大罪。

  • 2 # 秦皇漢武

    雖然我們經常稱“俄羅斯”是戰鬥民族,但其實,中國5000年曆史本身就是一部戰爭史,中國是世界史上改朝換代最頻繁的國家,而《孫子兵法》直到今天依然是很多國家軍校的重要參考書目,所以,我們才是真正的“戰鬥民族”。

    打了幾千年仗,打出了完備的軍事理論,更打出了相應的撫卹和救治機制。

    在古代,無論是在戰爭中還是訓練中受傷或者致殘,朝廷都會給受害者相應的優待和撫卹,主要有:賜藥、賜錢、賜絹,對陣亡者的安葬補貼以及對其子女或親屬的救助、減免徭役、賦稅等。如西周時期,姜子牙就建立了完備的優撫救助制度,規定:“凡行軍,吏士有死亡者,給其喪具,使歸邑墓,此堅軍全國之道也;軍人被瘡,即給醫藥,使謹視之。醫不即治視,鞭之”。

    到戰國時期,由於戰爭頻繁,撫卹和救助陣亡或傷殘兵士也就更加完善,《墨子》記載說:“吏卒民死者,輒召其人,與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予醫給藥,賜酒日三升、肉二斤,令吏數行閭”。即:士兵戰死了,官員要來死者家中負責喪葬,費用自然是由地方官府承擔,對於受傷計程車兵,則要賜給他們酒肉,讓他們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

    再來說說三國時期,曹魏對於戰死計程車兵,要給家屬土地、耕牛、米穀,讓他們能夠滿足基本的生存,不至於因為家中頂樑柱戰死而帶來滅頂之災。蜀漢、東吳也都有類似的制度,畢竟在戰亂紛爭的年代,如果政權對待受傷或者陣亡計程車兵優撫工作做得不夠好,士兵們又怎麼會毫無後顧之憂的在戰場上拼殺呢?

    而要說撫卹制度最完善的,還得是宋朝。

    為什麼呢?因為從宋朝開始,兵農合一的半職業化軍隊徹底退出歷史舞臺,宋朝全面推行的募兵制,所有士兵都是專一從事當兵這一職業的,他們當兵的原因不是被迫徵召,而是為了得到固定收入主動參軍。

    宋朝的禁軍和廂軍除了每月固定的月俸外,還會定時發放蔬菜、衣服、糧食,每隔三年郊祀的時候,還會例行對士兵們進行賞賜。士兵們賺到的這些錢,多數會寄回家裡,或者在退伍時由自己帶回,這樣即便受傷或者士兵本人陣亡,家屬都有相對富裕的錢財來進行接下來的生活。

    當然,除了月俸外,日常行軍打仗,還有專門的醫官負責士兵的健康。值得一提的是,宋朝的軍營醫官,都是由太醫院統一派遣的,而且每隔三年還要對守邊計程車兵健康狀況進行抽查,以防止有的隨軍醫官不負責任。遇到天氣炎熱的時候,還需要給士兵發防暑降溫的藥品。什麼,宋代就已經這麼好了?是的!就是這麼完備。(載於《宋史》:暑月,即令醫官合藥,與內侍分詣城門寺院散給軍民)

    對於陣亡計程車兵,宋朝的撫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收斂安葬。這個在前面已經說了不少,就不多說了。

    2、招錄子弟。如元豐元年曾規定:“陣亡並安南病死軍士,聽其子孫弟侄年二十以上一人充填”。

    3、賜給田宅。宋朝的賞賜特別豐厚,這得益於宋朝雄厚的財力。如宋神宗時期規定:諸軍陣亡軍士祖父母、父母、妻無子孫依倚者,人日給米二升,以終其身。此外還有數額不等的田宅、布匹。

    4、減免賦稅。士兵戰死後,家庭經濟往往遭受重創,為了讓這些孤老殘幼能夠生存下去,宋朝還會減免死者家庭的賦役負擔。

    當然,如果是受傷致殘的,朝廷自然也不會不管,即:軍士因戰重傷不任徵役者,且給全分衣糧。此外,還會提供住房以供居住。可見,雖然古代是典型的人治社會,但在士兵的撫卹和救治上,措施很完備,這一點還是很暖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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