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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公司不買社保,首先他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然,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跟本單位簽訂也是可以的,如果你跟一個外包勞動公司簽訂的話,那麼是沒有問題的,當然簽訂合同的主體一定是外包勞動公司,並不是你們單位。

    如果說你們單位簽訂一個外包勞動協議,那麼你們單位實際上本身就是你所工作的單位,這種情況就屬於一個偽造合同的嫌疑。實際上它就是一個無效的合同。

    樓主完全可以申請自己的主張,首先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和舉報,因為這種偽造合同他是一個很嚴重的違法行為,再加上不交社保也是一個違法行為,所以說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那麼勞動監察大隊都會支援你的主張的,我想你所在的單位,應當會承擔你相應的社保的。並且與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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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愛釣魚的火

    你說的外包勞動協議這種說法應該不恰當,企業的行為應該是勞務外包,勞務外包就是將企業的一些事務轉交給勞務服務公司完成的行為。我們經常看到的很多大公司都採取這樣的方式,比如中國電信將安防、營業、售後、安裝都是勞務外包,外包業務人員雖然在名義上都是中國電信的工作人員,但實際上這些人是和勞務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沒有和中國電信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員工費用由中國電信支付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再發放給勞動者。勞務外包這種方式是比較普遍而且合法的,為企業規避了很多風險,降低成本。

    你說這個外包勞動協議,實質上是企業不想與你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但又要規避勞動法的一種行為,這種一般適用於短期的臨時工作或試用期,稱為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這種行為本身必須徵得你的同意才行,如果非本人意願那肯定不行。

  • 3 # AB血型辯證性

    只有全日制勞動關係才需要單位交社保,勞務關係和,非全日制用工,個體工商戶,都是自己交社保。如果你與公司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去告公司,如果只是公司招聘時有其他用工方式,你可以不選擇這家公司

  • 4 # 菀若冰霜暮沉雪

    企業與勞務外包公司簽定合同協議,勞務外包公司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企業是用人單位,勞動者只是去企業上班,勞動者是勞務外包公司的員工,所以勞務外包公司給勞動者發薪水交社保,企業給勞務外包公司勞務費,企業與勞動者是勞務關係,勞務外包公司與勞動者是勞動關係。如果企業與勞動者存在明確的勞動關係,卻還是與勞動者簽定外包勞務協議並且協議無繳納社保這一項是不合法的。一般簽定外包勞務協議的是臨時工,可以不繳納社保。一般簽定勞動協議是必要繳納社保的。

  • 5 # Vip相逢已註定

    目前我們公司長期工(正式工)已不足百分之十五,基本都被臨時工(外包工)代替,長期工到手工資低,臨時工工資高,這是硬傷。對公司而言臨時工發出去的工資少,對員工而言臨時工收到的工資高。

  • 6 # 暖心財經說

    2019年1月1日,我們的社會保險費徵繳將交由稅務部門管理。於是很多用人單位就開始緊張,因為他們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給職工繳納社保,要麼是繳費基數不真實,要麼是直接沒交社保。

    由於稅務部門能夠透過稅務的金三系統和個人所得稅申報情況,查實到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因此,用人單位就害怕按照職工的工資總額繳納社保。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像沒有交納社保的部門,至少要增加30%的用工成本。

    由於在我們國家勞務費更具靈活性,目前並沒有規定要根據勞務費繳納社保。所以一些用人單位就想透過解除勞動關係,跟職工簽訂個人勞務外包關係的方式來,規避社保。

    對於企業的一些崗位也確實是這樣,企業記賬可以招用會計,籤合同、交保險,同樣,企業也可以用記賬公司來處理這些東西,用勞務費或者服務費,來進行處理。

    這種做法有其一定的優越性。一部分職工不願意繳納社保,企業在支付勞務費的時候,肯定是考慮了職工要支付社保、公積金等費用的一切收入。這樣職工可支配的收入更高一些。

    職工也可以自己繳納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從60%到300%繳費基數,往往可以自己選擇。而且企業交費需要交納的比例比靈活就業要高出不少。

    比如青島市靈活就業人員交費,養老和醫療,個人只需要交納30.8%,而企業交納五險需要交納38.7%以上。相當於每月省下240多元。

    如果職工不交納社保,全部獲得勞動收入,到手收入能提高80%以上。

    職工由於跟單位是勞務關係,職工就不應該是用人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自己約束其行為。用人單位在透過遲到等方式扣職工工資,那肯定是沒有依據的。勞動合同一般都約定,要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務外包協議絕對沒有這一點。如果有,雙方又回到了勞動關係。

    這種做法也有其弊端。

    首先,萬一發生工傷,無人處理。如果沒有交納工傷保險,這樣勞動者就無法享受工傷待遇。另外,工傷調節的是勞動關係,對勞務關係並不涉及。這一方面也有待工傷保險條例含義的擴充。

    但是又回到了相應的出發點,我們找人搬東西,萬一出了工傷事故,要我們發包人承擔到底,有沒有道理呢?非常矛盾。

    第二,勞務外包不會受最低工資的調節。這樣很有可能勞動者會受到額外的剝削,勞動和社會保障就沒有那麼強。欺負老實人的現象就會時有發生。

    比如我們找代理公司記賬,正常原先一個月的會計用工成本是5000元。而很多代理記賬公司批次報價,有的人是1月3000元,有的人甚至1500元就幹。所以勞動者收入有可能下降。

    這種方式將使我們國家的用工更加靈活。實際上我們國家應當納入養老保障的人群有10億人左右,被納入職工養老保險的只有4億人。還有6億人不在職工養老保險範圍內,其中處於16到60歲之間的勞動者至少有四億。

    日本有2000多萬職工都是這種靈活用工,蘋果公司也有40%左右的人員屬於外包工。這種用工方式在國際上也是普遍被大家接受的。

    如果我想的沒有錯,很遺憾這種方式將是未來用工的必然大趨勢,勞務派遣公司甚至有可能會被其替代。

    但實際上,這種方式極有可能被解釋為勞動合同用工,也有可能會成為勞務用工新方式,一切就看人社部門的最終解釋了。

  • 7 # jackson16

    這個問題好。

    首先,就勞動外包制來說,如果是外包給第三方公司,一樣需要買社保!不會因為企業主體改變而不買。

    第二,如果是個人承包,也就是外包給個人,目前來說,暫沒規定有一定買或一定要不買的。有些類似之前保險代理,他們是自負的,但是現在也有公司承擔了。如果一個公司,所有人都是外包老闆,人人老闆而不買的,估計稅局不會放過他的,但是你的情況不清楚,可以去勞動局告他或是找下稅局

  • 8 # Plus生活

    如果簽訂了外包,那就與外包的第三方公司產生勞動關係,第三方公司應按照勞動法規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繳納社保是勞動法規明確規定的,企業據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勞動監察大隊以及社保局反應。也可以以企業不繳納社保提出辭職並申請勞動仲裁,企業需支付經濟賠償金。

  • 9 # 小韭菜992

    外包勞動,是指由中介將你招聘進去,而且與公司沒有直接的合同,這得一種逃避責任的方式,但是你可以找勞務外包的中介買社保,否則你就是一個零時工。

    如果你在裡面幹了很多年了,可以去找勞動局處理。

    如果是剛去這家公司,你可以選擇離職,因為這樣的公司是沒有前景的,公司老闆是一個即自私又想逃避國家稅收的人,這樣的老闆不值得給他打工。

    說不定哪天連員工哪點微薄的工資都要扣。

    所以,同學建議找公司上班還是找正經的公司,不要找這種沒有前景的公司,浪費了自已的青春。

  • 10 # 使用者24181821469

    勞務外包必須和有勞務輸出資質的公司簽訂。和個人簽訂的勞動外包叫做臨時用工,公司會承擔一系列勞動用工風險(如工傷、意外)。雖然可以免交社保,但這部分支出也得交勞務稅。所以基本相當於捆起和綁起。

    勞務費在公司的財務列表中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就是員工工資,這種就必須要勞動合同,也就必須交社保。另一種就是勞務費,這種出來方式就要發票,可以由勞務公司提供(這個肯定需要付費的)。也可以去稅務大廳代開(好像是按照20%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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