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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來去是夢成敗皆空

    蒙古親王爵位是清朝除宗室爵位,功臣爵位之外的另一大爵位體系。高於功臣爵位體系(最高封民公),低於宗室覺羅(愛新覺羅)爵位體系,是清王朝統治和維繫蒙古(內屬蒙古和外藩蒙古)地區所封賜的一種爵位體系。

    內屬蒙古(內扎薩克蒙古)下設扎薩克(執政官)盟旗體系(管民),又設八旗蒙古(掌兵),朝廷派遣旗盟官員(執政官)管理。外藩蒙古(外扎薩克喀爾喀蒙古)實行扎薩克(執政官)制度,實行部落自治管理,享有高度的自治權,最高統治者由皇帝名義上冊封,奉大清皇帝為天可汗(如尊康熙帝為“恩赫阿木古朗大汗”),奉大清年號,定期朝拜和納貢。

    蒙古爵位一共十一個等級,與宗室爵位歸宗人府管理不同,蒙古爵位由理藩院管理,內外蒙古略有不同。其中親王是內屬蒙古爵位的最高等級,是外藩蒙古的第二等級(內屬蒙古的汗是清朝皇帝),外藩蒙古爵位的最高等級是“汗”。

    蒙古汗位有四個,是四大部落聯盟的酋長,分別是土謝圖部汗、扎薩克圖部汗和車臣部汗以及特古斯庫魯克部汗(統領河套等部)。汗的地位待遇高於蒙古親王,俸祿遠低於宗室親王,年俸僅兩千五百兩,綢緞四十匹,其象徵意義似乎更大一些,等同於蒙古一個地區及大部落的共主。

    蒙古和碩親王爵位是除汗外蒙古最高爵位,也是內扎薩克最高爵位。內扎薩克親王4人,喀爾喀蒙古有扎薩克親王4人,阿拉善厄魯特部蒙古有扎薩克親王1人,伊犁舊土爾扈特部蒙古有扎薩克親王1人等。比如曾格林沁就是內扎薩克蒙古中的博多勒噶臺(承襲科爾沁左翼後旗扎薩克郡王晉升)親王。蒙古親王俸祿銀2000兩,緞20匹;親王世子為1500兩,緞20匹。

    蒙古爵位第三等是多羅郡王,內扎薩克蒙古郡王超過14人,喀爾喀蒙古郡王4人,青海蒙古郡王3人,河套等處郡王1人,合計超過22人,世襲罔替。蒙古郡王俸祿為銀1200兩,緞15匹。

    之後就不一一細說了,蒙古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俸祿為800--300兩(二百兩遞減),綢緞10—7匹。與宗室爵位不同,輔國公之下沒有不入八分公和將軍,而是四等扎薩克臺吉(土默特左翼旗、喀喇沁三旗稱塔布囊),俸銀100到60兩,綢緞個位數。

    再加上固倫額駙,和碩額駙、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等構成了蒙古爵位的主體。

    相對於宗室爵位,蒙古爵位的經濟待遇差很多,蒙古親王的政治待遇總體來說比宗室親王爵位要低一等,如清會典中宗藩見面行禮可以看出,外藩低於宗室,但蒙古親郡王優點是基本上都是世襲罔替鐵帽子王。而且相對於被“軟禁”在京城的宗室親王來說,蒙古親王享受著“躍馬揚鞭,蒼鷹為伴”的生活,比提心吊膽的宗室親王自由的多了。

  • 2 # 論史

    這個問題不錯。我將分成兩部分回答,一是根據史書來盡力來說清清朝內、外蒙古的親王數量。二是敘述那些蒙古親王和清朝宗室親王在各個方面的區別。

    關於第一問,表面上看似簡單,但是我想說凡是隨口說出一個數量的答案,全部是屬於對讀者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清代的蒙古親王在各個時期封爵數量上根本就不一樣,有清268年,親王這個爵位是有變動的,或晉級,或降爵,或因罪黜革,哪有數量一定的事。

    ‬內扎薩克諸部(漠南蒙古)

    漠南蒙古諸部的親王封爵在三個部落出現過,分別是科爾沁部、烏珠穆沁部、喀爾喀右翼部。

    科爾沁部

    原有親王3人,後增為4人。根據對《皇朝藩部世系表》整理,科爾沁剛開始是有三個親王封爵,分別是科爾沁右翼中旗土謝圖親王奧巴、科爾沁左翼中旗和碩達爾漢巴圖魯親王滿珠習禮、卓裡克圖親王吳克善。這三個王的世系最為悠久,世襲罔替,與清相終始,堪稱內外蒙古的“鐵帽子王”。

    科爾沁在此時親王數量為3個!3個!3個!(重點事項說三遍)

    但是,在乾隆時期滿珠習禮這支發生了變數。滿珠習禮玄孫色布騰巴勒珠爾於乾隆十七年繼承達爾漢親王之位。但是在乾隆二十年處置阿睦爾撒納叛亂不利,被削去繼承權,爵位由其哥哥色旺諾爾布繼承。但是在乾隆二十三、三十七年兩落兩起,色布騰(這哥們的親王之路真是有點坎坷)被封為閒散和碩親王終其一生。

    所以在乾隆年間科爾沁部發生了4個封爵的情況,分別是土謝圖親王、達爾漢巴圖魯親王、卓裡克圖親王,加一個“後進生”色布騰巴勒珠爾閒散和碩親王。注意是4個哦!這也和乾隆朝《大清會典》裡記載的數目相符合。

    在色布騰巴勒珠爾去世後,其子被降封為郡王。所以在很長時間內,科爾沁的親王數量和清朝開國時沒有什麼區別,仍然是3個,這一點嘉慶朝的《大清會典》相當明確。

    直到咸豐四年,科爾沁左翼後旗多羅郡王棟果爾的後人僧格林沁因剿徵太平天國運動有功,被封為博多勒噶臺親王,所以在清末的時候,加上這位新晉親王。

    所以在科爾沁部歷史上的各個時期總共出現5個親王爵。而按時期劃分,3個和4個並列。

    烏珠穆沁部

    有親王1人。烏珠穆沁右翼部車臣濟農多爾濟於清太宗崇德二年率部歸清。於崇德六年北封為扎薩克和碩親王,世襲罔替,傳承至清末。

    喀爾喀右翼部

    原有親王1人,後削封,無親王爵。此部本屬於喀爾喀蒙古土謝圖汗麾下臺吉本塔爾,因為與喀爾喀土謝圖汗部有過節,於順治十年歸順清朝,清廷可能出於“千金買馬骨”統戰喀爾喀蒙古的考慮,本塔爾被封為扎薩克和碩達爾漢親王。但是,在康熙四十七年,其孫詹達固密被降襲為多羅達爾漢貝勒,喀爾喀右翼部王爵傳承就沒了。

    所以,經過總結漠南蒙古整個時期總共有7個親王爵位,科爾沁部有5個,烏珠穆沁部1個,喀爾喀右翼部1個

    ‬外扎薩克諸部

    外扎薩克的包含的蒙古部落非常豐富,包括喀爾喀蒙古諸部、青海蒙古諸部、準噶爾蒙古諸部。其親王封爵在9個部落出現過,分別是:土謝圖汗部、車臣汗部、札薩克圖汗部、三音諾顏部、阿拉善厄魯特蒙古部、青海和碩特部、杜爾伯特部、土爾扈特部、輝特部、附察哈爾和碩特蒙古。

    土謝圖汗部

    原有親王2人,後因削封,只有1人。其一本為土謝圖汗察琿多爾濟的孫子敦多布多爾濟,他於康熙三十九年被封為和碩親王,一度承襲土謝圖汗之汗爵。於雍正元年,復封親王。去世後,由其子額琳沁多爾濟承襲親王爵,但是由於處置阿睦爾撒納叛亂不利,被處死削爵。其爵位被車木楚克那木札勒一系承襲,車木楚克那木札勒之孫齊巴克雅喇木丕勒被晉封為和碩親王。

    另外一位是土謝圖汗察琿多爾濟弟西第什哩世系,西第什哩的次子丹津多爾濟於雍正年間被封為和碩親王。於乾隆元年去世後,其孫桑齋多爾濟承襲郡王,後在乾隆二十年被封為親王。但是在乾隆三十年以罪被削封,承襲多羅郡王。至此,這支以後就以郡王爵出現在歷史舞臺上。

    車臣汗部

    有親王1人,車臣汗烏默克叔父納木札勒之孫巴雅爾什第於乾隆二十年晉封為和碩親王。世襲罔替。

    札薩克圖汗部

    原有親王1人,後因罪削封,無親王爵。策妄札布於康熙三十年被封為親王,在額爾德尼昭會戰中因畏戰,在雍正十年被削封。是故,札薩克圖汗部有汗爵而無親王爵。

    三音諾顏部

    有親王2人。其一是善巴於康熙三十五年被封為和碩親王。另外一位策凌於雍正九年因額爾德尼昭會戰立下軍功,晉封為和碩親王,賜號超勇,所以也有超勇親王之名。

    阿拉善厄魯特蒙古

    有親王1人。多羅貝勒和囉理之孫羅卜藏多爾濟於乾隆三十年得親王爵,四十七年詔世襲罔替。

    青海和碩特蒙古

    原有親王2人,1人以叛除爵,1人後降封為多羅郡王,無親王爵。察罕丹津於雍正元年被封為親王,傳至納罕達爾濟於乾隆三十六年為多羅郡王。

    羅卜藏丹津於康熙五十五年獲封親王,雍正元年率部反叛,削爵。

    杜爾伯特部

    有親王1人。原屬準噶爾蒙古一部,其臺吉車凌烏巴什“達瓦齊不足事,率部眾來歸”,其於乾隆二十年被封為扎薩克和碩親王。

    土爾扈特部

    有親王1人。渥巴錫族子策伯克多爾濟於乾隆三十六年被封為扎薩克和碩布延圖親王,世襲罔替。

    輝特部厄魯特蒙古

    原有親王1人,因叛被削爵,無親王爵。拉藏汗孫阿睦爾撒納於乾隆十九年被封親王。乾隆二十一年叛,削爵。

    附察哈爾和碩特蒙古

    原有親王1人,因叛被誅,除爵,無親王爵。拉藏汗之孫班珠爾於乾隆十九年降附清朝,先封郡王,乾隆二十年五月晉親王,尋以叛誅,除爵。

    計外扎薩克蒙古親王封爵總共有13個,後因降襲削封等因降為7個。

    ‬不列為外藩之蒙古親王

    原有親王1人,被削封后無親王爵。原準噶爾汗國大汗達瓦齊,在準噶爾汗國被清軍滅亡之後,“俘歸,釋之”,因恩典被封為親王,長期居住於北京。達瓦齊去世後,其子降爵襲封為郡王。

    總計內外蒙古加京師厄魯特蒙古共有21個親王爵,經過降封、削爵等因只剩下了12個。

    接下來回答第二問。蒙古親王與宗室親王的區別是非常大的,方方面面都大有不同,如果認真寫可以來篇碩士論文了,我簡要的說一下。

    最直接的差距就是工資待遇。根據《大清會典》記載,蒙古親王普遍俸祿是在每年2000兩銀子。像科爾沁親王在蒙古親王中地位最高,“列內扎薩克二十四部首”,但年俸也只在2500兩而已,此於外扎薩克汗俸祿等同。但是清朝的宗室親王“歲支俸銀一萬兩”,是科爾沁親王的4倍,是普通蒙古親王5倍。

    像清朝特殊時期才有的攝政王、輔政王這樣的王爵,根據《清世祖實錄》記載,其俸祿分別是一年30000兩和15000兩,這差距更是老遠(當然,這兩個爵位輕易之下沒人敢玩,想想就好)。

    至於許可權,那些外藩蒙古王公也不能和清朝宗室親王相比,宗室親王在帝國核心圈可以參議軍國大事。在外如得皇帝詔旨,可以統帥大軍,成為方面主帥,外藩蒙古也要受到他們的節制,比如說康熙平滅吳三桂時就是以宗王統軍。再如康熙晚年命其十四子胤禵帶軍入藏驅準,直接可節制青海蒙古王公,這些就是典型案例。

    還有在親王爵位的繼承上,宗室親王更加制度化、規範化。而蒙古的親王的襲爵則更大程度上是以忠誠度和戰功為導向,這個特點外扎薩克表現最為突出。像內扎薩克漠南蒙古還是不錯的,世襲罔替的封爵比較多。像外扎薩克由於歸附甚遲,在乾隆以前幾乎沒有世襲罔替之說,根據皇帝定奪予以升降。這個情況直到乾隆年間才得以改善,一些有戰功的外扎薩克蒙古王公得到了世襲罔替的資格。“外扎薩克之爵,舊例不世襲,出缺時,或降襲,或否,奏聞定奪”

    所以,無論是待遇還是許可權外藩蒙古親王都無法和宗室親王相提並論。當然,外藩蒙古親王的自由度還是要比宗室親王高一些,畢竟外藩蒙古親王在自己的領地內有一定自治權,比如說有一定的賦役徵收權,只要不超出法定徵收標準,這些都是他們的合法收入,但“濫徵者罪之”。只要承擔起《理藩院則例》規定的從徵、會盟、年班、圍班、朝覲、納貢等,基本上朝廷也不會找你麻煩。

    不像清朝親王們居於北京,連和別人打交道,搞搞娛樂活動,都得掂量一下,實在是嚴的有點有悖人情。附圖。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總結。

    引用文獻:康熙朝《大清會典》、乾隆朝《大清會典》、嘉慶朝《大清會典》、光緒朝《大清會典》、《蒙古遊牧記》、《清世祖實錄》、《皇朝藩部世系表》、乾隆朝《理藩院則例》、《清史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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