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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法超越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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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真誠楓葉QtUfKk
其實我也不懂具體,但是能把一個死刑犯在二審時改了死緩,這中間肯定還有問題,為什麼會在二審時判死緩,不是一審判死緩,什麼原因找出來,還有二審後還有那麼多人為他請願免死?我覺得依據就在二審沒有維持原判!而是死緩,還有百名群眾為他請願免死的理由!
其實我也不懂具體,但是能把一個死刑犯在二審時改了死緩,這中間肯定還有問題,為什麼會在二審時判死緩,不是一審判死緩,什麼原因找出來,還有二審後還有那麼多人為他請願免死?我覺得依據就在二審沒有維持原判!而是死緩,還有百名群眾為他請願免死的理由!
這個案件是說四川的一起岳父殺死女婿一家三口的案子,案件大概就是因為婚姻家庭裡面的一些事情,關於年輕夫妻感情問題離婚,而小孩被雙方父母搶奪的情況,當時孩子在成都曾經的婚房裡面,婚房是雙方父母共同購買的,2019年男方父母跟男的一起到家中要孩子,但是說法沒有談攏從而發生衝突,最終岳父持刀殺死女婿一家三口。
在成都中院一審的時候,這名殺人犯被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嫌疑人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10月二審四川高院改判為死緩,對於這個結果,死者近親非常的不滿,內心對這個判決不認同,而這個判決也引起了社會的不同看法,畢竟三條人命竟然判了死緩,原因在於說是獲得了死者親屬的諒解。
這個死者親屬是誰呢,也就是被告的女兒死者的妻子,就是這個所謂的親屬諒解,成為了改判的原因之一,女兒諒解自己父親殺死了自己丈夫以及公公婆婆,這種諒解有參考價值嗎,雖然說當時案件是,兇手殺人後自首並配合調查,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這些可以考慮從輕處罰。
但是對於三條人命的案件來說,光自首就能從輕發落嗎,所謂的近親是自己女兒,這種情況下這個所謂親屬諒解根本不應該有參考價值才對,雖然說雙方是因為爭奪孩子撫養權導致的,但是升級到殺死三人,這種就不是說衝突一時衝動能解釋的,而是有殺人滅口的嫌疑,這種性質惡劣,應該重罰才對,為何還減輕處罰,難怪有很多人對這個判決有看法。
畢竟這個時候這對夫妻還沒有離婚,雖然說雙方已經多次起訴離婚,但是都沒有獲得同意,這個時候其實雙方家庭都有看孩子的權利,但是雙方升級到動刀子,岳丈首先用刀捅了女婿的心臟位置,又上去捅了自己的親家母,隨後又捅了自己的親家,導致三人當場死亡,這種都是刀刀致命,每一刀都是紮在要害。
而二審判決改判,竟然來自殺人犯女兒的一封諒解書,然後加上所謂的自首情節,本來雙方家庭就有矛盾,男女雙方已經沒有感情,都已經達到離婚的邊緣,這個時候女的對男的已經沒有感情,女的自然跟自己的父母一邊,而自己沒有感情同時矛盾衝突重重的丈夫一家,被自己父親殺死,自己出諒解書諒解父親,這種不就是笑話嗎,她有怪過自己父親嗎?
所以這種本身就不應該在參考範圍之內,就連我們普通人都明白的道理,但是為何會改判,這也難怪說社會對這個判決結果充滿質疑,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這個判決都有問題,這也難怪死者親屬對這個判決結果不認同,同時當地一所中學百名教師聯名情願再審,因為這個判決的確讓人看不下去。
這個結果有點讓人無法接受,離婚邊緣的夫妻,女子父親袒護女兒殺死自己女婿一家三口,自己女兒給自己父親出具諒解書,然後自己父親改判死緩,而沒有了感情的丈夫一家三口白白死亡,這不是荒唐事嘛,這個時候這個妻子還有什麼資格來充當死者家屬,有什麼資格出具諒解書,普通人都明白的事情,但是卻有人做了。
難怪被質疑的結果不可接受,改判的兩個理由,一個是自首一個是自己女兒的諒解書,這兩個根本不能成為改判理由的理由竟然被採納了,三條人命就這樣的判決,你覺得應該嗎?最終在各方面聲音的影響下,四川高院決定再度重審這個案件,其實我們可以想象沒有大家的質疑那麼這個案件是不是就這樣定了,而既然決定重審,那麼就是說先前的存在一些問題了,這些不是應該很謹慎嗎,但是為什麼還會出現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