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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燎原雜談
遺產是人家的隱私無可奉告,只能說她弟弟可以間接繼承!
為什麼這麼說?
首先,於月仙車禍去世,留下多少遺產,隱私沒有公佈之前,不能亂說。這可以肯定的是她的遺產必須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和標準進行分割繼承,這一點無可質疑。
其次,國家《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這裡所說的子女包括非婚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父母包括養父母,繼父母。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只要有第一順序人存在,就不涉及到第二順序人的繼承問題。按這個規定順序,我們可以理解為於月仙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又因她沒有子女,那就是由她的配偶,俗話說老公和她的父母共同繼承。
綜上所述,理論上講,我認為月仙的遺產不管多少,都是由她的老公和她的父母按按比例分別繼承。至說她弟弟能不能繼承?我只能說法律上不允許。但可以間接繼承,也就是說要從她父母手裡去繼承。
因為於月仙的父母繼承了一半的遺產,她的弟弟想要繼承姐姐這一半的遺產,只能等到父母去世,或者父母自願贈予給他。而想要直接參與姐姐財產的繼承是不可能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因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裡沒有弟弟。
依中國遺產繼承相關法律法規,於月仙去世,在無遺產指定繼承人情況下,依遺產繼承人秩序: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