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白”本意是指沒有名氣的白丁。明朝時專門用來指代閹割後入不了宮、做不了太監的人。這一稱呼,最早源自唐朝。其時宮中內宦氣焰囂張,權勢登峰造極,以至能隨意任免朝臣、擇立皇帝,於是私自閹割一時間形成風氣,出現了大量不由詔命而自宮的人,被時人稱為“私白”。明代宦官勢力再次強盛,自宮現象也隨之嚴重,“無名白”的數量急增,逐漸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明初,太祖朱元璋以歷史上宦官禍國亂政為戒,規定內宦不得讀書識字,不得兼外臣文武銜,品級不得超過四品等等,並懸鐵牌於宮門,上刻“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幾個大字,以示震懾。因此,這一時期“無名白”問題不甚突出。然而,從成祖開始,宦官的權勢越來越大。究其原因,在於“靖難之役”中尚為燕王的朱棣重用宦官,圍攻南京時,又多以建文帝的左右為耳目來竊取朝廷機密。隨著這些為朱棣奪權立下汗馬功勞的宦官愈益受到重用,民間自宮之風也日漸盛行。到仁宗時,“無名白”開始成批出現,漸呈無法遏制之勢。仁宗即位初即有長沙民自宮求用。不久,興州左屯軍餘徐翼“有子自宮,入為內豎,乞除軍籍”。在仁宗即位之初就發生兩起“無名白”求用事件,可見當時社會上“無名白”問題已趨嚴重。為遏制這種現象蔓延,仁宗斷然下旨嚴禁自宮行為:“令凡自宮者以不孝論。”不過從以後的發展來看,這條聖旨並未起到多大作用。到弘治、正德、嘉靖、萬曆時期,明廷甚至不得不將陸續制定的“禁止自宮”的相關條文編進具有法律意義的《大明會典》,如萬曆《大明會典》中“禁自宮令”竟達15次之多。然而,不管處罰如何嚴厲,自宮者依舊不斷。明代中後期甚至出現整村、整莊皆自宮的極端現象,數十萬“無名白”遊蕩於社會的各個角落。為了控制無名白的發展,明代統治者採取的禁令不可謂不嚴厲,那麼,是什麼原因使得這所有的條文形同虛設,自宮者依然故我呢?造成這一現象的根源,首先就在於明朝內廷對大量宦官的不斷需求。在這個貴不可及的政治家庭中需要繁重和特殊的服務,儘管皇帝和后妃擁有眾多的女僕,但皇室事務不可能完全由女人擔當,而皇帝的猜忌心理又不允許男性在內廷執役,於是,宦官便成為擔負宮廷服務的最理想人選。也正因如此,明統治者對自宮的態度始終是矛盾的,雖頻繁下令嚴禁自宮,但卻從未認真執行。自宮者們深信,只要有後宮存在,就需要宦官,皇帝就不可能把他們一概拒之門外,因而一批又一批的正常人便加入到“無名白”的隊伍中來。其次,從自宮者本身來說,宦官原本是遭人蔑視的賤役,所面對的是生理的缺陷、卑賤的地位、家庭的排斥及社會的歧視,但他們身處宮廷,服侍的是具有生殺予奪之無上權威的皇帝,僅此一點就足以令人敬畏。敬畏之餘,人們發現位在賤役的宦官還擁有令人目眩的權勢和吃用不盡的財富。明朝是中國歷史上宦官專權的第三個高峰期,湧現出大批有權有勢的巨宦,如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等。於是一些世代貧困而又無法改變自己命運的人,一些天性懶惰而又不安於本分的人以及一些無緣於科舉而又祈望出人頭地的人,便紛紛走上了以自宮求富貴之路。其三,社會風氣使然。閩中地區,唐宋時期就有向朝中進貢淨身幼男的風氣,到明時更是如此。正統年間福建總兵陳懋送淨身幼男八人進宮。景泰年間鎮守福建太監戴細保送淨身小口五十九人進宮。萬曆時期,京師一帶有“淹九”風俗,即每年正月十九日,許多無賴“腐其童稚”。閩中、京師等地向有自宮的傳統風氣,也是這一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此外,明代晚期,工商業發達,傳統重義輕利的思想受到衝擊與挑戰,使得人們越來越看重物質力量,許多人為求富貴不顧社會輿論譴責而自宮。除了少量幸運的“無名白”可以透過某種途徑進入皇宮以外,大量無緣進宮的“無名白”者有三條出路:其一是投入王府或權貴勢要之家充役;其二是在京城各寺院附設的浴池裡專門為太監們搓澡;其三則是淪為乞丐。能夠投身權貴之家對於“無名白”來說應是較好的出路。明初,藩府、官僚等人家紛紛仿效內廷的做法驅役“無名白”,對此,明朝最高統治者曾經下令嚴禁,如洪武五年明令“豪家毋閹人子為火者,犯者抵罪。”這裡的“火者”指的即是閹人。但實際上這種風習上行下效,並沒有得到禁絕,如正統年間雲南的沐王府、萬曆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的私宅中均有閹人充役。那些既不能入宮,又無緣投身權貴之家的“無名白”,處境往往相當悽慘。據明代宦官劉若愚《酌中志》所記,“凡內宮皆於皇城外有堂子之佛寺內沐浴,有專選中的淨身男子,俗稱無名白者,即古之私白者,為之擦澡討賞。”其地位僅比乞丐略高,收入十分可憐。不過,這些“無名白”之所以從事這項工作除了用以維持生計外,更主要的恐怕還是希圖趁機結交宮中高層宦官以求富貴。而剩下的絕大部分生活無著的“無名白”便只有流散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參加死乞強奪的丐閹團伙。明代學者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篇》中記載了一些“無名白”四處流浪,在京師附近強行乞討,甚至聚眾打劫的事例,世人將他們稱為“丐閹”。沈德符說,他曾親眼看到過幾十名“無名白”藏在殘垣敗壁間,注視往來的車馬。如果只是三三兩兩的過往騎客,而曠野中再無他人,丐閹們就會成群結隊地奔行出來,勒住馬,將騎者值錢的東西搶奪一空,甚至連稍好點兒的衣服都悉數剝下,然後一鬨而散。這些落選的“無名白”成群結夥為亂社會,嚴重破壞了社會的正常秩序,增加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無名白”本意是指沒有名氣的白丁。明朝時專門用來指代閹割後入不了宮、做不了太監的人。這一稱呼,最早源自唐朝。其時宮中內宦氣焰囂張,權勢登峰造極,以至能隨意任免朝臣、擇立皇帝,於是私自閹割一時間形成風氣,出現了大量不由詔命而自宮的人,被時人稱為“私白”。明代宦官勢力再次強盛,自宮現象也隨之嚴重,“無名白”的數量急增,逐漸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明初,太祖朱元璋以歷史上宦官禍國亂政為戒,規定內宦不得讀書識字,不得兼外臣文武銜,品級不得超過四品等等,並懸鐵牌於宮門,上刻“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幾個大字,以示震懾。因此,這一時期“無名白”問題不甚突出。然而,從成祖開始,宦官的權勢越來越大。究其原因,在於“靖難之役”中尚為燕王的朱棣重用宦官,圍攻南京時,又多以建文帝的左右為耳目來竊取朝廷機密。隨著這些為朱棣奪權立下汗馬功勞的宦官愈益受到重用,民間自宮之風也日漸盛行。到仁宗時,“無名白”開始成批出現,漸呈無法遏制之勢。仁宗即位初即有長沙民自宮求用。不久,興州左屯軍餘徐翼“有子自宮,入為內豎,乞除軍籍”。在仁宗即位之初就發生兩起“無名白”求用事件,可見當時社會上“無名白”問題已趨嚴重。為遏制這種現象蔓延,仁宗斷然下旨嚴禁自宮行為:“令凡自宮者以不孝論。”不過從以後的發展來看,這條聖旨並未起到多大作用。到弘治、正德、嘉靖、萬曆時期,明廷甚至不得不將陸續制定的“禁止自宮”的相關條文編進具有法律意義的《大明會典》,如萬曆《大明會典》中“禁自宮令”竟達15次之多。然而,不管處罰如何嚴厲,自宮者依舊不斷。明代中後期甚至出現整村、整莊皆自宮的極端現象,數十萬“無名白”遊蕩於社會的各個角落。為了控制無名白的發展,明代統治者採取的禁令不可謂不嚴厲,那麼,是什麼原因使得這所有的條文形同虛設,自宮者依然故我呢?造成這一現象的根源,首先就在於明朝內廷對大量宦官的不斷需求。在這個貴不可及的政治家庭中需要繁重和特殊的服務,儘管皇帝和后妃擁有眾多的女僕,但皇室事務不可能完全由女人擔當,而皇帝的猜忌心理又不允許男性在內廷執役,於是,宦官便成為擔負宮廷服務的最理想人選。也正因如此,明統治者對自宮的態度始終是矛盾的,雖頻繁下令嚴禁自宮,但卻從未認真執行。自宮者們深信,只要有後宮存在,就需要宦官,皇帝就不可能把他們一概拒之門外,因而一批又一批的正常人便加入到“無名白”的隊伍中來。其次,從自宮者本身來說,宦官原本是遭人蔑視的賤役,所面對的是生理的缺陷、卑賤的地位、家庭的排斥及社會的歧視,但他們身處宮廷,服侍的是具有生殺予奪之無上權威的皇帝,僅此一點就足以令人敬畏。敬畏之餘,人們發現位在賤役的宦官還擁有令人目眩的權勢和吃用不盡的財富。明朝是中國歷史上宦官專權的第三個高峰期,湧現出大批有權有勢的巨宦,如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等。於是一些世代貧困而又無法改變自己命運的人,一些天性懶惰而又不安於本分的人以及一些無緣於科舉而又祈望出人頭地的人,便紛紛走上了以自宮求富貴之路。其三,社會風氣使然。閩中地區,唐宋時期就有向朝中進貢淨身幼男的風氣,到明時更是如此。正統年間福建總兵陳懋送淨身幼男八人進宮。景泰年間鎮守福建太監戴細保送淨身小口五十九人進宮。萬曆時期,京師一帶有“淹九”風俗,即每年正月十九日,許多無賴“腐其童稚”。閩中、京師等地向有自宮的傳統風氣,也是這一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此外,明代晚期,工商業發達,傳統重義輕利的思想受到衝擊與挑戰,使得人們越來越看重物質力量,許多人為求富貴不顧社會輿論譴責而自宮。除了少量幸運的“無名白”可以透過某種途徑進入皇宮以外,大量無緣進宮的“無名白”者有三條出路:其一是投入王府或權貴勢要之家充役;其二是在京城各寺院附設的浴池裡專門為太監們搓澡;其三則是淪為乞丐。能夠投身權貴之家對於“無名白”來說應是較好的出路。明初,藩府、官僚等人家紛紛仿效內廷的做法驅役“無名白”,對此,明朝最高統治者曾經下令嚴禁,如洪武五年明令“豪家毋閹人子為火者,犯者抵罪。”這裡的“火者”指的即是閹人。但實際上這種風習上行下效,並沒有得到禁絕,如正統年間雲南的沐王府、萬曆年間內閣首輔張居正的私宅中均有閹人充役。那些既不能入宮,又無緣投身權貴之家的“無名白”,處境往往相當悽慘。據明代宦官劉若愚《酌中志》所記,“凡內宮皆於皇城外有堂子之佛寺內沐浴,有專選中的淨身男子,俗稱無名白者,即古之私白者,為之擦澡討賞。”其地位僅比乞丐略高,收入十分可憐。不過,這些“無名白”之所以從事這項工作除了用以維持生計外,更主要的恐怕還是希圖趁機結交宮中高層宦官以求富貴。而剩下的絕大部分生活無著的“無名白”便只有流散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參加死乞強奪的丐閹團伙。明代學者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篇》中記載了一些“無名白”四處流浪,在京師附近強行乞討,甚至聚眾打劫的事例,世人將他們稱為“丐閹”。沈德符說,他曾親眼看到過幾十名“無名白”藏在殘垣敗壁間,注視往來的車馬。如果只是三三兩兩的過往騎客,而曠野中再無他人,丐閹們就會成群結隊地奔行出來,勒住馬,將騎者值錢的東西搶奪一空,甚至連稍好點兒的衣服都悉數剝下,然後一鬨而散。這些落選的“無名白”成群結夥為亂社會,嚴重破壞了社會的正常秩序,增加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