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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下崗苦

    首先跟你說一點中國是最垃圾的勞動關係的國家,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當地的。必須是管轄你們單位的所屬地。早和你在一起工作的人寫份證明材料叫他們簽字。看仲裁怎麼解決,仲裁解決不了的,直接上法院起訴現有單位。我們是遼寧省省企的一個企業。在煤礦井下20年工作年,單位強制性我們買斷工齡就給一萬元,撫順礦業集團集團……

  • 2 # HR老油條

    1、收集證據,請律師,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裡面,可以要求賠償保險未繳納的損失,但補繳社保不屬於仲裁委的受理內容。

    2、社保未交,去社保中心和監察大隊實名制舉報,舉報後,要求他們處理補繳事宜。

    3、索要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補償。如有工資拖欠的,索要差額工資。工資拖欠的話,可以舉報老闆違法行為,老闆可能被判刑坐牢的。

    4、如果你達到退休年齡的,不能辦理退休金的,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如果未達退休的,失業了,要求企業辦理失業金手續,不能辦理的,失業金金額由企業賠償。

  • 3 # 愛歷史的豬

    你工作了25年沒給你買任何社會保險,25年工齡差不多等於一輩子了,要知道養老保險只要買滿15年,到你退休就可以領養老保險了,所以你必須維護自己的權益!

    另外你在單位工作了25年,如果你沒有重大錯誤把你解僱,這是需要補償的,一般一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你的前單位如此作為,我建議你先去勞動部門申訴,要求獲得合理的補償,如果不能獲得滿意的補償,你就請律師起訴你前單位,你的這種情況很典型,如果這你都不獲法律支援的話,那麼勞動法沒任何意義!我知道有幾個朋友都是透過法律途徑獲得自己應有的權益,所以你應該嘗試透過勞動部門、法律去解決問題,無論是公營或者私營機構,都不大可能公然違反勞動法而無任何顧忌(前提是你要自己爭取),不能讓一些黑心的僱主裝傻剝奪勞動者的合法利益!

  • 4 # 明亮哥6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應該拉平才對,按照15年的調整人平一百多元再加工齡工資,不行的話就按雙行調整拉平一年工齡一百元還複合。因為你退休了沒有什麼區分,同樣的是吃物價漲調,又沒是在工作崗位分高低來拿工資。希望你們不要把激拿的社保費亂花,在也不能胡整了。

  • 5 # 社保百事通

    您可有三種選擇:

    一、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人社部門會一查到底,最終會透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二、透過信訪部門申訴。

    三、透過法律武器,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但是,為什麼工作了25年才發現單位沒有給你任何的社會保險?

  • 6 # 天笑講職場

    《勞動法》規定: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之日滿1個月的次日起)。

  • 7 # 小王解憂

    大家好我是溫水:

    問題聚焦:社保25年沒交,還有你是正式工的十分之一工資,是不是五險一金以及稅務,公司都沒有給你交納

    問題解析:社保問題(無繳納,國家規定必須交),工資問題(按理說工資不得低於同等職位的80/100) ,由此看來你們公司似乎是黑公司有著嚴重的問題,而且還可能涉及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

    溫水感言:生活不易,不要輕易以自身柔弱的身軀去抵抗,比如於歡案等都是媒體在幫助,他們會盡力幫助,你只要訴諸實情(沒有實情媒體可能會發生反作用)

  • 8 # 社保分析師

    我在單位工作了25年,單位沒有交任何社會保險,現在解僱了,我的社會保險該誰負?

    這種情況要找原單位,要求給您補繳社保。單位不給補的話,可以攜帶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到社保稽核部門或勞動仲裁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 9 # 法曰普法

    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相關社會保險的話,建議你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是否可以補繳,如果可以的話,你可以選擇要求單位補繳,如果無法補繳的話,你可以要求單位對於你因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 10 # 我姓昔你呢

    首先,你得把25年的勞動合同找出來,確定確實是同一公司名稱。

    第二,找個律師吧諮詢一下,因為牽涉到的問題很多,你的證據要是充分,勞動仲裁會要求公司補交或者補償你25年的社保金額的。

    第三,還有就是補償金的問題,因為其中牽涉到幾次勞動法的釋出,所以勞動仲裁或者法院最終會以最後一一次勞動法釋出日作為勞動合同的判定條件的

    第四,你現在多大了,按勞動法規定,如果在一個公司工作超過15年,並且離退休還有5年的,公司不得辭退。

    趕緊去找律師,把該要的都補回來,

    如果你還有5年退休,你就可以賴到這個單位不走了。祝你好運。

  • 11 # 春風HR

    單位不交任何社會保險,這種情況必須要求原單位負責,不僅要求其補繳各項社會保險,還要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務必合理合法的伸張自己的權益,不要給這樣的垃圾單位任何可乘之機。

    一、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在單位工作了25年,確實不容易,應該也已經達到了退休年齡了吧。工作了25年,但到了退休年齡不能享受退休養老和醫療的待遇,這太不合理了,我都為之感到氣憤,鄙視這樣的單位,所以不要給這樣的單位任何機會,要合理維權。

    申訴用人單位要求補繳社保,需要到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帶上身份證和勞動合同去投訴,身份證是證明自己的身份,勞動合同是證明與公司的契約關係,有了這兩項,勞動監察部門就可以予以受理。建議同時將此投訴到社保局,兩邊投訴增加投訴成功的可能性。這兩個部門對不交社保的投訴都受理,且一定是有結果。

    不清楚你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還需要收集與公司的勞動關係證明,可以透過以下途徑收集:

    1、工資卡,能證明公司按月或半月支付了工資的記錄,或者公司證明的工資條。

    2、在單位在職期間開出的在職證明。

    3、用人單位的工牌或者相關服務工作證件。

    4、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的檔案或者記錄。

    5、用人單位每月的打卡記錄或者考勤表;

    6、同事的證明等。

    透過這些證明自己在職期間的工作記錄,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社保局就能認定你的就職情況,並就不交社保的情況予以受理,受理成功就會要求單位補繳社保。

    這也算是自己25年辛苦付出的一個交代。

    二、要求補繳社保,更要合理申訴經濟補償金。

    25年,奉獻了自己所有的青春,居然單位還不買社保,那必須要求補繳社保的同時還要要求單位予以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單位未予以繳納社保的,可以予以解除,並申訴經濟補償金。即便現在被解僱了,也同樣要要求單位予以經濟補償,25年,至少要賠25個月的工資,必須申訴。

    三、單位補繳社保後還要要求其辦理失業金。

    申訴單位補繳社保後,還要要求單位辦理失業金。單位是有義務為你辦理的,所以需要合理要求,務必要求單位予以辦理。

    實在是有點氣憤,這樣的單位太不靠譜了,25年都不給員工交社保,工資還不到正式工的10分之一,佩服樓主的堅持,居然在單位做了這麼多年,所以現在離開了一定要合理申訴權益。

    按上述3個方面,相信一定可以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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