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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郝希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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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會搓火球的小林律師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姦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姦淫不滿十週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根據之前網路資料來看,都美竹就曾爆料,與自己遭遇類似的女性可能還有多人。當然,是否會有其他女性,願意出來指控吳亦凡也是未知數。美竹還爆料在當事人中還有未成年女粉絲。假如網路資料的爆料是真實,由於吳某凡存在輪姦情形和姦淫幼女的情形,應當從重處罰。所以,吳某凡的最終刑期可能在10年以上。
全球巡迴坐牢之旅正式開始
具體判多少年?是要看有關部門掌握他的犯罪證據,性質,影響力。不過這次應該不會輕的,國家應該加大力度整治這種影響惡劣的不良風氣,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