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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色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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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爾法stadt
阿爾法觀點:只為薪水打工的人吃虧的是自己,為自己打工成就的也是自己。
人群其實是分為兩種的,如果按你問題這個標準,這兩種人是一種是給老闆打工的人,一種是給自己打工的人。給老闆打工的人了更準確的描述是給薪水打工的人,他們會不由自主的把自己的工作結果和工作質量,和能看得見摸得著的薪資回報相匹配。因為薪水是對是公司對個人價值的一種估值,可能和實際的價值不符,有可能高估,也有可能低估計。那些為薪水打工的人,在工作當中秉承的價值就是就掙那點錢,還能指望我做什麼呢?
所以他們在工作當中,就對自己不會有更高的要求,工作時多一分力氣也不敢花,也可能下班準時就走。當然這答案很可能被大家看到後被評價,說你真能裝。我承認,以前的自己,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過這樣的想法,但是後來我改變了。我認識到在工作當中,不僅僅是為老闆和薪水打工,也為自己打工,因為我們在工作的同時,也是為自己做事情,做事情對自己要有要求,要做到一個自己可以認可的標準才可以。所以基本上接到一個任務,我會做到讓自己滿意,才交出手,為了讓自己滿意,我可能少睡一會兒覺,也可能別人已經下班了,我還在加班。所以最根本的是理念決定行為,認知決定行動。
所以我對你的建議是想辦法讓你的員工知道,工作的時候,不僅僅要考慮公司給了自己多少薪水,還要去想是否對得起拿到手的薪水,更重要的是是否對得起自己付出的時間和精力,因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時間組成的,是不是對得起自己才最重要。選擇不同,做出來的事就不一樣,質量和品格都不在一個層次。
要讓他們知道,除了給薪水和企業打工,每個人更重要的是給自己打工。以不同的目標和標準要求自己,隨著時間的流逝,最終大家所在的位置也不一樣,甚至有天壤之別。而且從長期來看,只為薪水打工的註定是吃虧的,因為為自己打工的人,同樣一份時間,獲取了兩份收益,一份是把時間出售給了公司,換取的薪水,另外一次是把時間出售給了自己,換取了成長。只為薪水打工就會落後,因為別人的提升就是自己的真正相對落後。最後大家的終點一定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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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一個員工的角度看這個問題,員工有這樣的思想很正常!怎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就看管理人員的技巧了,比如按勞取酬,建立公平明確的獎罰制度,比如上司以身作則,視員工為兄弟姐妹,多看員工優點,不要動不動就板著臉拿制度壓制員工,豐富員工業餘生活,團隊做遊戲聚會,樹立員工的團隊精神,團隊榮譽感,要知道人都是有兩面性的哦!一個殺人犯還有他積極Sunny的一面,何況普通人呢!當然這些的前提是薪水給的到位,當一個管理者把這些都做到的時候,我想很少有員工還對工作懈怠的了,一個好的管理者會把一個團隊營造成一個大家庭,員工會有一定的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