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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龍魚塘

    是不是演算法律意義上的跳單不清楚,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說別人付出努力了應該給予尊重,費用之前中介就說了然後網紅辨稱數學不好,前前後後聯絡了兩個月,臨了看中了才找其他中介。如果一開始覺得費用高,可以不找那個中介公司。最後為什麼後來那個中介2.3萬就給她辦了,那是因為前期沒有付出,只是負責籤合同和走後續流程,如果一開始就是後面那個中介聯絡她,我想那個中介也不會同意2.3萬(房子總價1500萬)

  • 2 # 浮萍r97335

    我就在中糧瀾山附近做中介,說說我的看法。

    1,客戶肯定有權利選擇那家中介成交

    2,這件事噁心的地方就是,事先談好一個點你後來翻臉不認才是最噁心的,又讓我帶你看了,又讓我幫你算費用,還讓我想方設法去談價,啥都搞完了你在跳開我,那我肯定不認。

    3,如果只是看了房,沒談價,沒算費用,你還跟其他中介成交了,這樣我就算給同行做工具人我也認了。我還會想也許是我哪裡做的不到位,客戶不認可我認倒黴。

    4,你給不起佣金可以不找我,我不求著你買,我只是賺自己應該賺的錢。我前期啥都做好了,你私下直接找業主成交我肯定也會追到底。

  • 3 # 叄呀

    這事在全國大部分城市只會不了了之,懂的都懂。不同於以前的蠻荒時代,中介敢去你家堵鎖眼,潑油漆。現在的中介行業越來越規範,說白了就是把鞋子穿起來了,反而怕買房的去門店鬧。再加上好多人教養方面沒跟上,不認可別人的付出,所以導致了跳單這種情況頻頻發生,而且中介方也沒有任何的辦法。

    為什麼在深圳鬧這麼大?因為深圳在民法典出臺之前,已經有自己的地產協會了,只要你能提供證據,也就是深圳的中介看房時會拍影片的原因。不管買方怎麼狡辯,該給人家的錢一分少不了。包括第三方中介,你敢撬別人單,地產協會不是吃乾飯的,會仲裁你,嚴重了你的執照都會給你吊銷。

    這個事鬧這麼大,一是主角是個網紅。第二就是全國大部分城市不知道深圳有地產協會這個事,每年都會處理很多因為跳單的買方。

    還是那句話,別人付出該付出的勞動了,佣金也提前說了,用完了,提起褲子不認人不應該。

    至於報價跟最後的成交價差100多萬這事,大家也不用爭論了,中介方只能儘量去撮合,最後的底價都是談判桌上談出來的。如果不和房東面談,你怎麼可能知道這個房子的底價是多少,中介給你說1500萬,萬一中介方談到1450萬了呢?這不就出來50萬差價了,吃差價怎麼吃的,沒數?

    但是這個鏈家的把人隱私洩露出來就不應該了,該打官司打官司,該申請仲裁就申請仲裁。洩露隱私在貝殼和鏈家是大忌,太不應該了。

  • 4 # 江水平裝修姜工

    從目前紕漏的情況來看,這個所謂的前大學老師確實噁心到我了

    1、如果覺得中介費用高,可以自己找房源

    2、認可人家中介費用,人家小姑娘忙前忙後,說實話不容易,,你要是覺得貴你可以不用啊

    3、如果真找其他中介也沒問題,問題是她直接找的房主,再找個中介代辦,1500萬都花了,你就差那15萬?

    4、然後抖音炫富蹭流量,一天花掉1500萬是一種怎樣體驗,真的是噁心到家了

    5、然後回過頭還投訴那個小姑娘,倒打一耙,真的是一點道德底線都沒有,給自己起名小小莎老師,真的是侮辱,老師這兩個字

    這種道德敗壞的網紅就應該封殺

    更噁心的現在出來洗白了,洗白證據也缺乏說服力!

    但是抖音能繼續開播就成功了,畢竟還得指望抖音掙錢呢

    有些人支援她,其實上本質是對中介的不滿,我想說中國任何一個行業,都有害群之馬

    但是就事論事,這事她就有毛病,洗得也就是混淆視聽,不耽誤她掙錢帶過也就ok了,這裡的帶貨,本質也是中介

  • 5 # 實誠車保

    依我看呢,還是因為房價太貴了,就不會有這麼高的佣金,就不會為了省一大筆錢跳單了。看看上個月深圳的房價。

    當然這不能作為藉口和理由。我把大家的看法,找幾條發一下:

    主要是動了行業蛋糕,不管是,行業,還是平臺,都不會輕易放棄這個千載難逢的,正名機會。

    中介應該按次收,不同地區標不同價,而不是總價幾千萬的房子收幾十萬,太高了

    中介力量太強,以後找中介要小心點,

    找中介費更低的成交,很正常啊

    這將載入中介行業的史冊,黑中介必須抵制,正常的還是要遵守行業規矩

    我不是看不起中介這個行業,有好有壞,深圳中介有些老一輩的很好,現在還有在聯絡,那些剛出來做中介的,脾氣很大,總是看不起誰一樣

    為了省錢也沒毛病,也不是小數目。跳單是業務員沒有把控好,吃過虧就知道了

    貨比三家也沒錯,關鍵自己去成交這有點說不過去了

    深圳中介行業協會發文了,力挺經紀人……

  • 6 # 布拉格m

    說實話15w中介費確實高 ,以前房子一二百萬 一個點 ,那不高。現在動不動房子上千萬。 所以應該反思下為什麼這麼多客戶會想跳單呢。

  • 7 # 房產經濟淺析

    跳單行為!明顯不想按標準付費罷了、接受了別人的服務這是不可否認的吧!這好好像是吃了飯不願付錢是相似似得道理一樣!中介費其實最大的服務就是資訊介紹價值、否則都想不花一分錢還想要各項服務不是亂了套、各行各業都是有規則的、不認同的話自己去找房源自己去辦一切手續、幹嘛找別人服務半年後再甩開別人、你可以不找我、自己想辦法解決購房的所有的事情、這樣就不去有任何人來找你麻煩了!請問網紅目的是什麼!還是不想付答應的一個點、最好是白嫖…

  • 8 # 東港朝天闕

    這說明網紅小小莎的人品有問題,在道德品質上有欠缺。

    買賣房屋既然是透過中介,就說明認可這種服務方式,清楚中介的收費標準並予以認可。

    既然認可了,而且是你情我願、沒有任何人進行逼迫的服務與被服務方式,就應該嚴格按照這種遊戲規則來進行。這是一種最起碼的契約精神。

    一個網紅,也算是一個公眾人物,連最基本應該具備的契約精神都沒有。可見人品之高下,道德品質之優劣。

  • 9 # 單手開車還有誰

    這件事,網紅確有不對之處,但消費者貨比三家,其他中介能談到少給50多萬,找別人辦,很正常!!!去這家4S店看車,去另一家4S店提車,諮詢這個業務員信貸業務,轉身找另一個業務員辦理,生活中這一類案例,太多了,只是房產中介這一行,被慣壞了。

  • 10 # 東爾視界

    看了報道,並不是大家理解的跳過中介和房東直接交易,而是和另外一家中介買了房子,因為另一家中介把房子總價談的更低,比鏈家的低52萬吧,人家在另外那家中介簽單很正常!在每一單正式成交前,中介帶看或算各種稅費都是正常服務,最後談的沒成交不能怪買方,除非什麼都談好了,最後直接和房東成交,省中介費,這個就有些過份了。這事件的中介有點過分,曝光買家的電話地址家人等各種資訊

  • 11 # 酸稀米茶

    建議小小莎起訴鏈家中介,這中介自己業務水平低還跑出來曝光別人,真的是沒臉!並且別人也沒有繞過中介,是換了一個收費更低並且可以把價格談更低的中介,這個問題有點帶節奏。

  • 12 # s花間一壺酒s

    第一,現在目前還不確定買家是否有跳單行為,根據民法典,買家如有跳單行為,中介是可以起訴的!(所以跳不跳單不是某個人說了算,覺得買家跳單的可以走法律途徑)。

    第二,買家的行為在公眾面前還不明朗之前,中介的做法肯定是觸犯了法律,深究下去中介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網上都在噴買家,一個明擺著的違法曝光客戶隱私的行為就被鍵盤俠忽略了?就算買家跳單,中介就可以違法的曝光人家隱私?中介覺得買家跳單就去起訴買家啊!但是你中介違法行為肯定是跑不脫了!)。

    第三,很多人覺得賣家給出的價格不一致,相差太大!覺得買家故意刁難中介,不想支付中介費用。每個中介有自己談價格的能力,有些人能談下來有些人就是談不下來!這不是很正常的麼?何況說難聽點,第一家中介有沒有可能故意不報最低價位,來保障自身的利益導致客戶選擇價格更低的另外一家中介呢?何況買家還是支付了第二家中介的中介費用的!還有人質疑買家支付手段和收據的真實性!買家花自己的錢還不能決定用什麼形式付款了?身上就帶著9w的現金非要存到銀行再透過網路支付?

    第四,很多人覺得第一家中介辛苦,付出了很多,買家就應該支付服務費!首先,佣金是你完成了客戶提出的要求和交易才支付給中介的!帶看房源是中介的本職工作,鏈家沒有給中介發工資麼?換回來說,第二家中介你怎麼知道人家沒有付出?人家的付出就被你們一句運氣好撿到一單所磨滅了?人家可是實打實的給客戶省了50多w!

    第五,房源是公開出售,並不是鏈家獨家代理,怎麼就只能透過你鏈家才能交易呢?鏈家帶看了,你怎麼知道其他中介沒有帶看?

    最後,想說的是固然買家可能有不妥的行為還沒被證實!但中介的行為已經是違法行為了!

    肯定站邊買家,除非後續查證買家有法律明確意義上的跳單行為!

  • 13 # 仙亻指路

    咋啦,莎女士是違法了嗎?沒有違法在這裡喋喋不休的。有問題法院見。網暴別人,洩露客戶資訊這就是鏈家?難道這不是鏈家自己爆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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