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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R墨田農夫

    員工的離職有自行辭職和被迫離職這兩種原因。自行離職

    就是員工因個人的原因,主動自願地提出離職,員工只要做到試用期三天之內,轉正之後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並做好工作交接,這樣就沒有什麼矛盾,也不會成為仇人。

    說不定員工在外面溜達一圈或是把事情處理完之後,又重新回公司上班。

    被迫離職

    是因公司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主要的情形有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員工過失性解除、員工無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業績持續下降裁員這幾種情形,只要公司做到按勞動法律法規去辦理,企業和員工也不會變成仇人。

    但是,除了以上情形,如果企業違法解除,並不按勞動法律法規辦理,就容易發生勞動糾紛,此種情形就會變成仇人。我個人的看法,無論是自行離職,還是被迫離職;

    企業和員工只要做到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本著好聚好散的原則,

    員工的離職不一定會和公司就會仇人。

    一樣有很多員工離職之後,重新入職的員工。

    有的員工到其他公司或是自行創業,

    還會成為公司很好的合作伙伴。

  • 2 # 賈莉麗——稚凌聊生涯

    謝邀,成仇人這是下策,離開東家有兩種可能,主動離職和裁員,有些時候東家也是無奈之舉,我的朋友當年由於東家裁員離開後,老闆實屬無奈之舉,當時她很理解老闆,在新公司工作,偶爾還會幫助原公司義務做點工作,令老闆非常感動,幾年後,原東家為表達對她的謝意,將她推薦到她最喜歡的公司。那個公司Quattroporte是原東家的親屬,需要在國內找一個人品好,懂得感恩的人作為大區總經理。我問是什麼原因做到這點,她告訴我,老東家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在這裡她學到了最高貴的財富。她無論到哪裡都會牽掛這個企業。原創

  • 3 # 灰色地帶的蝴蝶

    離職其實和離婚一個道理

    各自利益最大化,基本平等,沒有機會變成愁人

    只要利益一失衡,肯定結仇,沒商量

  • 4 # 秋風8750

    千人千脾氣,萬人萬模樣,沒有完全相同的人和事物,個例不具有通性,特殊當不了普遍,所以遇人遇事不能一概而論,既不能簡單化也不能複雜化,員工離職後,有的視原公司如仇人,但也有的視若恩人,也有的視如路人,不一而足,具體到每個個體身上,經歷不同,態度千差萬別!所以放平心態,拋卻怨恨,有恩則感之,無恩則淡然處之,各有不易之處,且行且行且珍惜!但望經過努力,換種活法,明天可能會更好,會更精彩!也未可知?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必得善果!

  • 5 # 活出不凡的自己

    如果確實是本公司前景不好,自己的才華不能得到施展,但與同事以及領導都相處的比較愉快,當有更好的機會時,提前一段時間與領導打好招呼,把手頭的工作交接好,這種情況下,領導一般都會祝福你,希望你未來發展的更好。我們公司就有一個前同事,他在公司時與大家關係都處的比較好,後來他有了更好的發展機會離職了,不過他後來來北京出差專門跑到我們公司,請我們這些前同事一起吃了頓飯敘敘舊,大家還是玩的很開心的。

    如果離職是人際關係處理不好導致的,這種情況一般離職後基本上就沒有聯絡了。之前有一個前同事,他做事總是自以為是,覺得自己永遠是正確的,別人都要配合他,別人有一點錯,他就斤斤計較,說個沒完,慢慢的大家都不願意和他合作,把他給孤立了,他也感覺出來那種孤立感,後來他實在受不了,就離職了,後來他和我們這些前同事再也沒有聯絡過。

    其實,正常情況下離職都是為了更好的發展機會,大家都理解,在公司時好好完成自己的工作,與大家相處好,離職時提前打報告,公司與離職員工彼此祝福,各自安好,這樣是最好的。

  • 6 # EE筆記流

    那要看為什麼離職了。

    一、自己辭職

    1.如果是因為自己的事,比如職業生涯規劃或覺得沒前途或家裡有事等原因,自己不願意在公司呆了,這種一般都是好聚好散的。

    2.如果是單位做得很過分,比如沒有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造成自己受傷,或者不給交社保、剋扣工資等造成員工心理極度不滿,那麼員工肯定心中有氣的。這種情況下,估計雙方都鬧得很不愉快了。

    二、單位辭退(裁員)

    這事我有發言權,我們公司剛經歷了裁員。

    1.那些突然被叫過去裁員的人,有很多是有怨氣的,特別是補償不依法給,這種情況下,明面沒有說有仇,但實際上已經有積怨了。

    2.但是也有些人會高高興興地走,因為他們可以拿到一筆補償,對於工齡長又不在意這份工作的人而言,他們還巴不得離開呢。

    所以,到底會不會成為仇人,其實看的是究竟是為何離職。

    單位和員工雙方溝通順暢,沒有什麼矛盾和衝突,那麼離職也只是說“天下無不散的筵席”而已,大家好聚好散。

    但如果雙方之間存在衝突,不管是單位的原因,還是員工的原因,那麼離職就是一方負氣,恐怕是仇人了。

  • 7 # 橘生西南

    員工離職和公司成仇人,這個話題有點沉重,我不這樣認為,看具體情況。

    如果有少量的人,幹出了損壞公司利益,竊取公司機密,佔取公司資源,這樣的員工離職,肯定是公司把他當仇人,吃裡扒外,忘恩負義等標籤公司會給他貼上,大通報,小廣告,甚至送上法庭,這些員工當然與公司水火不容。

    大部分員工離職,是由於公司滿足不了員工的條件,比如住不好,吃不慣,或者生活條件不習慣,但大部分離職原因可能是薪酬問題,沒有達到員工的期忘值,或者是加班時間長。這樣的員工離職,應該是合平分手,雙方共贏。

    還有少量員工,離職後成為公司的代加工商,繼續保持合作,公司的訂單給這樣的員工加工,員工辦廠,這樣的離職員工,更應該感謝公司。公司是他們的衣食父母。

    總之,吃水不忘挖井人,公司培養了我們,我們還是應該感謝公司。

  • 8 # 瀟瀾

    不會吧。離職就是不在一起工作了,有緣在一起工作是緣分,不在一起工作,覺得不錯的同事還可以成為朋友,不太合得來的就沒有什麼聯絡了,怎麼會成仇人呢?

  • 9 # wen快樂萬歲

    如果是私企或外企,員工在哪裡就業不是一成不變的,他們根據自己的特長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透過一段實踐,適合自己的就可能繼續留下發展,不適合自己就可以跳槽。但人走了,友誼留下,我覺得不該成為仇人,並非非友即仇!

    若為國企,離職跳槽的少之又少,北方更是極少。我們醫院有一位眼科醫生辭職去深圳發展,離開後,仍保持著良好的友誼,沒有發現仇視原來的單位,朋友依舊,只是不適合她的發展而已。海闊任魚躍,天高任鳥飛嗎!

  • 10 # 測量工作的我

    你看是什麼樣的人,只有高管可能離開公司會成為仇人,也不一定都是,看什麼原因離開公司,大部分還是和氣離開,誰也不想多個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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