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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友律師團

    讀者辛女士來電詢問,她本人擬受讓孫先生在BB公司(化名)股權,問受讓股權有哪些風險?

    【分析】

    風險1:【連帶出資責任】

    如果轉讓方孫先生未履行出資義務或全部出資義務,BB公司有權起訴辛女士承擔連帶責任。因此辛女士應當事先調查瞭解孫先生的出資認繳和實繳狀況,並最好要求其提供保證和承諾。

    風險2:【連帶賠償責任】

    在孫先生為履行出資義務或全部出資義務的情況下,假如BB公司對第三人TT集團負有債務(即BB公司債權人),比如拖欠供應商貨款或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而被要求承擔擔保責任等,當BB公司不能全部清償時,那麼TT公司也可以起訴辛女士要求在未出資或未全部出資本息範圍內承當補償賠償責任。

    風險3:【追償權利】

    在前述兩條責任情況下,如果辛女士和孫先生在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了在不可追償條款,那麼辛女士便不再享有追償權,因此追償權的保留很重要。

    當然,其他比如轉讓股權的代持狀況、優先購買權狀況、登記和稅收等方面風險也要在股權轉讓時注意防範。

  • 2 # 王昌來律師

    可能比較複雜,大致說幾條:

    股權轉讓之前公司的債務是不是全部明確告知了,股權價款有沒有考慮這個因素。

    其他的還有公司有沒有未了結的訴訟仲裁執行案件,有沒有拖欠工資社保工傷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有沒有考慮到。

    原股東出資有沒有到位。

    股權有沒有被法院凍結,被質押出去等等。

    股權轉讓稅費,公司欠不欠稅款,有沒有行政處罰,有沒有行政規費沒有付清等。

    出讓方還有一個股東會決議同意轉讓的程式。其他股東同意轉讓和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

    國有股權還有一個主管機關的審批和評估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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