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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史情感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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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唐143073053
我家就是我老公的親生父母生了六個兒子兩個女兒,兩女兒留在家裡六個兒子送了三個出去,聽說在孩子小的時候兩家也相互走動來往,後來眼看孩子長大了我公公就不跟他們來往,但是我老公的親生母親總說他很牽掛他兒子,老是哀求我們去他家看看,我老公就給他爸爸商量我們一家人一起去看看,沒想到我公公破口大罵,我老公見他爸生氣了就趕緊埋頭吃飯不敢說話。一邊是辛苦養大自己的父母,一邊是十月懷胎思兒心切的親生母親,我們一邊都不願傷害,兩邊都是我們的老人。後來熬到我公公去世了,我們一家就逢連過節去看看老人,現在老人過世幾年了,他們兄弟姊妹也有走動,但是還是養他這家的姊妹親近一些。最後奉勸大家不管兒子閨女生下來就不要嫌棄,也不要送人,一旦送出去了就不要指望孩子回來孝敬,這樣孩子太為難了。還有就是送出去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在這樣環境長大的孩子內心是很自悲的,尤其是養父母老是天天提醒你,不是我們把你抱回來你現在命都沒了,感覺這嗯親是怎麼也報答不完。父母不管怎樣過分兒子兒媳婦再委屈求全都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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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州小馮
其他地方的我不是很清楚,也無法認可這種道德綁架,既然當初父母為了傳宗接代遺棄了女兒,這種本身就不是說被逼無奈,是自私自利的行為,長大了為什麼要認了,最恨這種只生不養的父母,老了,兒子不孝順,就想起外面的女兒了
生而為人,為了養兒子放棄女兒,這種行為不敢苟同。不說其他的,就我們隔壁村的,90年代時,計劃生育,為了要個兒子,把大女兒,二女兒全部送走了,送到附近村的沒孩子的村民,養父母也很不錯,省吃儉用把2個養女供大大學,2個女兒送來的時候,大的有6歲,小的4歲了,也都記事的,剛開始父母送過來時,過鬧過,要回家,大女兒也帶小女兒回過原生家庭,親生父母為了兒子,死活不開門讓兩孩子進門,回去幾次,次次被親身父母趕出去。此後這兩孩子再也沒回來過,也很為養父母爭氣,雙雙考上重點大學。在大學裡勤工儉學,也找到了跟不錯的工作,對養父母很不錯,工作了幾年,在杭州買了房,把養父母都接了過去,老家的三間土平房,推了重新建成3間3層的小洋房,養父母特別高興養了兩個好女兒,也跟著享福。
相反,這邊原生父母太寵愛自己兒子了,把孩子養成好吃懶做,從小打架鬥歐沒少幹過,把別人家孩孑打傷了,父母不責怪,還捧著他說,我兒厲害,高年級們打不過你,以後有出息什麼。從小捧著護著,讓這孩子更是豪無顧忌打架鬧事,讀初中時就被學校開除了,在家混,出去混了幾年,掙的錢不夠花,錢不夠讓父母寄,在19歲時在外面帶了個大肚子的女孩,在家就不出了,讓父母給錢花,讓不到45歲的父母看著像60歲。說的媳婦也不講理,不給錢花就不讓他們住家裡,鬧了幾次,就把主意打到自己棄養的2個女兒身上,去找2女兒要錢養老。
2女兒剛開始雖說恨親生父母,也覺得親生父母可憐,也陸陸續續給他們打了錢,也導致這邊胃口越來越大,讓她們給他們兒子買房,再好的脾氣也被親生父母的貪婪磨滅的一乾二淨。拒絕在給他們一分錢,這邊父母和兒子媳婦天天去女兒公司鬧,說她們不孝順,不養父母,白眼狼,語氣要多惡毒就有惡毒,最後還把2女兒告上法庭。
都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有這樣的父母誰想認了,自己棄養不顧,老了看女兒有出息了,就死皮賴臉的扒著不放。周邊說什麼的都有,有些人說只要把你生下來,你就有責任養老。也有人說,這種父母不該認,生而不養,就沒有義務去養他們,對孩子的傷害一輩子也磨滅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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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生了女孩送人的事例,時有發生。
那麼,在農村為生男孩把出生的女孩送人了,成年以後她是否應該繼續跟原來的家庭聯絡呢?這真是個兩難的問題,要是不認吧,有違背良心,假如相認吧,又對不住養父養母,人生真是“忠孝難兩全。”
不過,話又說回來,農村人不比城市人,沒有固定的收入,只能靠地裡的收成過活,那沒有勞力真心不行。想想,人老珠黃後,誰個種地養家?故而,在這種思想下,農村便有了“養兒為防老”的思想,被有些人稱作重男輕女,其實那是不得以而為之。
也許,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農村人會把剛出生的女孩送人,那是含著辛酸淚,也是在賭親情啊!一是怕把女兒送人後,過不上好日子。二是負一輩兒的良心債,一生的痛。
因此,女孩成年以後,不存在和以前親生父母聯絡不聯絡的問題,而是隨緣,對嗎?如果在不違背良心,不違背道義的情況下,和原先的親生父母相認,也會多了一分親情,不會對人生留下遺憾。
所以說,放下心中那道結,女孩長大後,可以想想,生父生母和養父養母的關係,就如同自己的左手和右手,血濃於水,永遠藕斷絲連,無法分的那麼明白。
還是不要斷絕,生命中的這分親情,生父生母也有說不出的苦衷,女孩也是母親身上掉的一塊肉,對嗎?
珍惜這種賦予生命的親情吧,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