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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頂山茶和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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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建國
我認為"靠前治理是一種擔當",也是有"責任心"的預防,更能夠讓很多隱患險情得到治理,減少損失,降低危害。為什麼這樣認為?
一,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發生的"車輛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學生溺水"安全事故,"婦女兒童"被拐侵害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的"因果報應"等等。這一系列的"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我們分析和總結它的"調查取證"結果,往往是制度不力或監管缺失,往往是預案無知或警示無視,往往是"帶病工作"或"隱患連續"。如果有人或一些責任人"提前預防",即"靠前治理",這既是一種責任擔當,更是一種對工作負責,對社會擔當,對人民,對財產,對生命,對"國家安全"的"擔當奉獻"。
二,有很多大自然中的"青山綠水"治理和保護,往往取得顯著成效的,已被改善"達標"的,成為人們公認的,得到世界讚賞的。它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國家領導人的"點撥重視",制定"有法可循"的治理方案,"靠前治理"和"綜合治理",以及"靠得住","擔當做"的強硬措施。相反,往往發現或發生的一些"環境保護措施"失控,"環境汙染防治"形同虛設,"弄虛作假"出爾反而。這一切的"環境汙染"事故,得出一個"共鳴叫停"原理,還是要早發現,"早治療",早根除。所以,"靠前治理"還是很有必要,"責任擔當"和"事因追責"要提倡"早期預防"。
萬事萬物在沒有萌芽形成之前,也就無法研判和預期,更談不上治理。
電動車是國家提倡綠色出行大環境下產生的,由於操作簡單,價格都深受清費者青睞。然而隨著新規國標施實,先前使用者買的大量二輪、三輪電動車都面對淘汰和禁行的後果。這對使用者來講是一種不小的損失啊!
因此,靠前治理就不得不參考參考,這對使用者來講是一種責任,也是種擔當。對廠商也是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