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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山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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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琅琊有情人
阿里巴巴因“二選一”被調查,但平臺二選一罰款上限是200萬元。這次阿里被罰的182.28億,遠遠超過了200萬的上限,是迄今為止最大的罰款額度。
阿里本次被罰理由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罰款額是2019年國內銷售額的4%。
罰款目的是為了懲罰阿里的壟斷,防止阿里一家獨大。但還沒有使用分拆的懲罰。
分拆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使用的,阿里對國家經濟發展還是有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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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無法超越的足跡
影響民生的壟斷企業,成為國外拆分的重點,像阿里這種企業並不是這型別的,而且國內的民生企業都是國家掌控,阿里並不是這類企業,拆分阿里其實對現在的市場並沒有什麼好處,網路零售業不只是阿里一家,而且同樣的問題也並不是只有阿里有,拆分阿里對於市場來說,只會讓其他企業處於絕對優勢,到時候造成市場的影響更大。
182億的罰款可以說是當前以來國內最大的罰單,這樣的罰單其實也是起到了非常有效的效果,可以讓阿里這樣的企業遵守群規,也可以讓其他同類企業明白一些事情,一旦拆分阿里這樣的企業,那國內的民營企業會受到影響,最終沒有足夠的實力去國際市場上面進行競爭。
其實很多時候是需要一些強大的民營企業去國際上面做一些事情的,有些時候民企去做更合適,拆分阿里就等於讓自己少了一個可以去國際上面做大事跟其他國家企業競爭的企業,而且其實阿里這樣也並沒有說危害大到需要拆分的程度,只要以後聽話不要亂來就不會有事。
其實也是一種警告,不能插手的地方不要隨便亂動,在才是真正的原因,對於拆分這種其實很少,而且阿里的程度並沒有達到那樣,所以沒有拆分是正常的,現在國際上面,只有大型企業才能有競爭力,才能到國際上面去扳手腕,而國內真正能在國際上面有點名氣的私企也就那麼幾家,培養一家可不容易。
拆分阿里完全是弊大於利,而且也完全達不到自己想要的目的,罰款只是為了規範市場,讓這些企業不要亂來,而不是說為了打壓企業發展,拆分其實就是一種打壓,為什麼拆分呢,因為已經觸及到了根基,所以需要進行限制,而阿里遠沒有達到那樣的程度,還需要阿里到國際上面去辦事呢,拆了就是屬於自廢武功,甚至會讓其他企業產生擔憂,完全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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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虎有話說啊
這是法律的規定!第一就該打的話那誰還願意做第一啊,別發展了吧,反壟斷打的是利用壟斷地位操控市場的壟斷行為,而不是有了壟斷地位就要打。而且我們嘴上一直說騰訊騰訊的,其實這個“騰訊”是騰訊音樂集團,騰訊互娛,閱文集團,美團,滴滴等等等等,打不到騰訊本體頭上。騰訊把自己分得零零散散的,賺的錢是多,但各個分身們在各自的市場佔得市場份額都很小,包括遊戲也控制在了50%,只有社交可以說是真正的壟斷地位。
阿里激進的政策和公開的演講是禍源。行動體現在 一上市融資,過高的利潤承諾和融資方與散戶不同的條款。二馬雲說監管呆板不開放。還怎麼放鬆?實質上阿里已經用貸款套貸款套了10倍左右,玩炸了還要國家出面收攤,受苦的還是老百姓。至於騰訊,馬化騰寫過指尖上的中國,寫了對金融的看法,在金融上也沒有大動作。
本來就沒有指望先富的人給後富的人送錢送資源。先富帶後富是放開市場,讓一批人先富起來促動經濟活力,從而推動就業增加稅收,就業有了,短期內經濟繁榮,一些人也有了工作,國家有了稅收,可以透過二次分配扶貧投資基建這些長遠措施儘量推動公平。以前的問題是出於各種考慮對於再分配是不重視的,實際上經濟發展的好處被先富的人拿走了大頭,所以才會提新的主要矛盾: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言外之意就是有些人賺的太多了,有些人太少了。這兩年無論是扶貧,反壟斷,就業,法律建設,稅收問題其實是都是在服務於先富帶動後富的目的,希望在再分配上下功夫。
二選一這個確實太蠻橫,以前某東的很多品牌店鋪都被迫關閉了,依法依規,罰它沒毛病。南山必勝客也得罰,不然扼殺了許多創新,惡化扭曲了正常的市場競爭。想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就應該把資金投入到創新和高新技術研發中去,有核心技術有原創智慧財產權才是王牌。
對國家來說是好事情。對阿里巴巴長遠來看也許也不是壞事情。首先,起到了這些大公司的威懾作用,近些年騰訊、阿里、美團等大企業,利用資本,滅殺初創企業,超出自己的主營,全方位對各個行業的企業收購、投資,導致一部分好企業夭折,失去了公平競爭的環境。因此,反壟斷更好地保護小企業的生存。我們不需要一個網際網路帝國,二是需要一個行業龍頭,技術領先,管理優秀的企業。今後騰訊、美團、滴滴、京東等企業應考慮如何做好定位,而不是哪裡有錢賺,就去哪裡,成為第二個聯想集團,做房地產、搞農業的唯利是圖的美國心。
其次,阿里巴巴應集中拓展國際市場,開啟國際市場的大門,集中力量發展自己的高技術產品,如作業系統、雲計算等,這應該是阿里的使命,賺錢對於阿里而言是躺著賺的,所以,過於追求利潤,是誤區,長久發展、長久生存,降低企業風險,才是阿里要做的。
第三,在支付市場,騰訊的做法也不是很好,微信跟著阿里,擠壓阿里,讓阿里感覺需要建立生態保障自己的地位,因此,騰訊也許是一個禍根,騰訊的發展一直是靠模仿、抄襲,到現在這麼大,如果還不改,定位不清晰,我想下一個處罰的就是它。建議國家收掉這些網際網路企業的金融服務功能,不要讓它們涉足金融,或者限制它們吸收大量的資金。否則,這些企業太有錢,會肆意妄為。過度的金融,對國家發展沒有什麼好處。當然,阿里也是有貢獻的,銀行對於個人盤剝太厲害,利息太低,阿里給個人帶來了不少收益,這點應該感謝阿里。我想這也是之前阿里螞蟻金融存在的原因。今後,是不是讓一些股份制銀行取代阿里,國家放權,讓這些小銀行,去倒逼大銀行進步,同時可以管理好金融市場。
像阿里、聯想、騰訊、美團、京東,都得叫醒它們,都想著賺錢做老大,乾死對方,窩裡鬥,且對於企業長遠的研發投入則太少,發展成巨嬰。這次中美對抗,充分顯示了大企業的技術發展重要性,同時也要給初創企業生存空間。
事先說好的先富帶後富的。他們的成就有自己本身努力但大部分是因為國家穩定和時代人民的平臺,沒了他們還有馬三,馬四,馬五。不是見不得他們好,如果得了政策傾斜卻不願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那就換人上牌桌唄。美國強力制裁華為對阿里騰訊看都懶得看就很說明問題了。
我還算比較經常去菜市場,看著攤位們的老闆們臉色越來越差,愁雲越來越重,我知道生意肯定越來愈不好做了。美團、餓了麼是可以進駐外賣市場,資本來勢洶洶,先把流量到手,等形成使用者以來,再向商戶獅子大開口,後來錢也不少了,商戶和使用者的平臺使用形成依賴,割韭菜就開始了,那些小攤位能撐住多久?本是小本生意,也要被這些大資本來搶飯碗蛋糕就這麼大,資本搶走了大半,留在小商戶們的還有多少?對於美團買菜這些我是最不待見的了。
說實在的就這些個企業,東哥一直都是循規蹈矩,麻花藤也是不敢鬧騰,就那位馬老師一個勁地鼓吹,上一個頻繁跑火車的還是建林王,現在吶看不著了吧,做生意嘛最重要的就是按照行業規範走,動不動就要改寫規則,還真以為自己家是養烏龜的呢,規矩一直都有隻是沒拿出來,之前說的約談不就是敲打敲打,沒成想聽不進去,那可不就得來點實際的,讓你再記吃不記打。一家企業做這麼大該想著繼續怎樣給消費者創造機會,老是驅逐別人,還真把自己當回事了,學學人家段永平吧!
很多初創專案的目標不是做強做大,而是等巨頭投資收購,就是因為如果一個事情稍微有點做強做大的潛力的話,肯定會被巨頭們用資源和流量入場吃幹抹淨,那作為初創企業,與其被巨頭碾壓,不如主動點往巨頭身上靠,說不定還能落得個安穩日子。現在有了這阿里的案子之後,不知道會不會有初創企業在面臨巨頭擠壓的時候能與其硬剛?
對這類企業就是要高壓管理,否則傷害的就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阿里,騰訊,拼多多等太多企業都在思量如何從老百姓口袋挖錢,而非是從服務,質量,創新等領域去合理掙錢。他們不光吸了老百姓錢,對於自己企業的員工也充滿了吸血鬼似的剝削。罰款百億或許對馬總來說不算什麼,其實我們應看到,大資料安全才是最主要的,阿里的大資料和雲計算已經成為最強大的情報分析系統了,再加上資本的貪婪、馬總的飄,最終國有化才是唯一出路。
阿里的180億罰款看起來很多,但是靴子已經落地了,至少市場知道壟斷這個事情已經告一段落。而對於其他平臺,現在才剛剛開始。其實淘寶在不斷提交微信小程式,這就是在各種暗示。從另一方面來說,網際網路發展到今天本應該更開放,但現在網際網路的資訊孤島化真的非常明顯,各個平臺都在走向封閉。至少未來各個公司都要掂量一下後果,沒有再那麼理直氣壯了。這對於普通使用者、消費者絕對是個好事。
現在國家之所以能管它,只不過是因為它還物理性地存活在國家體系板塊內,那麼國家干預一定是合理的嗎?先進組織的監管要靠先進組織自身來解決。比如政府要管理滴滴,就必須有一個跟滴滴幾乎相應水準的技術組織,對其資料進行監測,或者讓它們相互監督。
此次處罰,是監管部門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具體舉措,是對平臺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規範,但並不意味著否定平臺經濟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域性中的重要作用,並不意味著國家支援平臺經濟發展的態度有所改變,而是要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把握平臺經濟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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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iAspeter
去年12月份,市場監督總局根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開展了反壟斷調查。經過5個月的調查,確定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來,阿里巴巴集團濫用該市場支配地位,對平臺內商家提出“二選一”要求。
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為什麼現在壟斷懲罰是罰款,而不是分拆?
AT&T拆了!
實際上,世界上第一部反壟斷法誕生於1890,名為《謝爾曼法》,這是一本非常簡陋的法典,而中國的《反壟斷法》在2012年6月才正式實行。
縱觀近期世界範圍內的反壟斷案例,無一例外的都是罰款,為什麼不是分拆呢?
實際上,在美國AT&T反壟斷案以前,大都以分拆企業為主,AT&T之後,都只是罰款。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是一家美國電信公司,成立於1877年,曾長期壟斷美國長途和本地電話市場。
1974年,美國聯邦政府正式起訴AT&T公司,因為該公司透過電子裝置獲利補貼電話網路,導致其他運營商連線到本地服務商,透過拒絕購買非貝爾供應商的裝置,壟斷了電信裝置市場。
實際上,反壟斷調查是一個你來我往的漫長過程,AT&T的反壟斷官司打了將近10年時間。
終於,在1982年,AT&T同意了司法部的分拆方案。
1984年,美國司法部依據《反托拉斯法》拆分AT&T,分拆出一個繼承了母公司名稱的新AT&T公司(專營長途電話業務)和七個本地電話公司(即“貝爾七兄弟”),美國電信業從此進入了競爭時代。
誰也沒想到,1984年分拆了AT&T,竟然成為了肢解反壟斷的絕響。
就從現在的AT&T本身來看,並沒有因為分拆而喪失壟斷,即便丟掉了美國國內電話業務,現在依然是美國通訊裝置唯一供應商,即便放眼全球,也是行業龍頭。
由於《反壟斷法》固有的模糊性和任意性,在美國100多年的《反壟斷法》實施歷史中,很多案件經歷了漫長的訴訟和耗費鉅額後,甚至一無所獲。
IBM沒拆!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IBM在電腦主機市場是毫無疑問的王者,曾經暢銷產品S/360、S/370型電腦席捲全球。
所謂樹大招風,而IBM確實已經達到了壟斷市場的警戒線。
於是,在1967年,IBM接到反壟斷調查的通知,控告IBM“企圖壟斷,並且已經······用於一般目的的數字計算機”。此外還運用多種方法組織其他公司競爭。
這場訴訟從各種意義上都非常重磅,光是控制資料這一項訴訟,資料就多達1億2千萬頁,精選出的檔案重達87噸。
IBM一看這是奔著要拆分的節奏來的,採用了強有力的方式進行了訴訟抗爭。
早在1967年,IBM就接到過反壟斷調查通知。IBM為了應對,調集超過1000名法律專家,光是證人就超過400人。
IBM主要辯解是,政府是在懲罰成功者,而不是懲罰反競爭行為。
同時IBM認為,自己並沒有佔據市場壟斷行為,給出了市場資料,其產品市場份額在1961年為56.4%,1968年為54%,到了1972年,則下降到40.7%。
另一方面,IBM在接到訴訟的5個月後,對其產品也進行了調整,把向用戶捆綁銷售軟體和服務,改為分別計價,同時引入其他公司軟硬體,比如採用英特爾處理器和微軟系統,同時開放軟硬體技術標準,允許中小企業製造IBM/PC相容機。
IBM選擇以開放的姿態,和各路廠家合作,並不是在大發善心,而是迫不得已必須這麼做。
接下來時間裡,經濟學界出現了芝加哥學派和更廣泛背景下“法律經濟學運動”。特別是在里根執政期間,積極推行經濟自由化和放松管制運動,減少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
IBM正好處在壟斷觀念轉變時期,結果等到了與AT&T完全不同的結局。
最終,在1982年,以“沒有必要”為由撤銷了這項訴訟。
懲罰替代肢解
1984年美國依照《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分拆了AT&T,誰也沒想到,這竟是肢解式反壟斷的絕響,1998年網景公司訴微軟作業系統捆綁瀏覽器,分拆微軟的方案最後被聯邦上訴法院推翻,導致此後30年間,罰款成了對付科技壟斷的唯一選項。
採用懲罰代替分拆,主要從兩方面考慮:一方面分拆過程非常複雜,搞不好企業從此一蹶不振;另一方面,即便分拆了一個巨頭,保不齊行業又會出現新的壟斷。
阿里巴巴迴應
對於這個處罰,阿里巴巴第一次時間就出來表態,願意接受懲罰,也間接地說明了,他確實做了很多壟斷的事情。
壟斷的何止阿里巴巴
美國民謠歌手鮑勃·迪倫的經紀人Jonathan Taplin寫過一本暢銷書,叫做《迅捷行動,打破傳統:Facebook、谷歌和亞馬遜何以壟斷文化》,可以看做是這種認知的集大成者。
書中給出這樣一組資料,谷歌搜尋廣告佔據了美國廣告收入的77%,亞馬遜控制了70%的電子書市場,Facebook則控制了56%的移動廣告市場。
就現在來看,你想買什麼、想玩什麼、想用什麼已經沒有自主選擇的餘地了,哪都離不開巨頭的五指山。
阿里巴巴的反壟斷處罰金額創造了歷史之最,接下來會有更多企業,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獲取高額壟斷利潤,面臨反壟斷調查的處罰,你認為下一個會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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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案中觀察
第一,很遺憾,中國現行反壟斷法並沒有規定分拆制度。
但是對企業的分拆,中國並非沒有先例,比如,1999年,資訊產業部將中國電信分拆重組為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衛通;2002年,國務院將國家電力公司分拆為11家公司,實現了廠網分開,引入競爭機制。當然,以上這些例子,最終效果雖然也是為了打破壟斷,引入競爭,但顯然屬於一種政府主導的改革、改制措施,而不是反壟斷法意義上的懲罰機制。
第二,分拆有多難?
2011年,互動百科ceo潘海東提議分拆百度,並希望透過兩會代表將分拆百度寫入兩會的提案或議案。此事後來也沒了下文,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國的反壟斷法並沒有規定分拆制度。
可見,要分拆壟斷企業,除了國家層面對國有企業的改革改制這種特殊情況外,必須要修改反壟斷法,增加分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才有這種可能。
第三,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認定阿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而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處以上年度銷售額4%的罰款,可以說是手下留情了,並沒有頂格處罰。
綜上,分拆阿里,目前來說沒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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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花貓哥哥713
阿里依然是中國最優秀的網際網路企業之一,對網際網路經濟發展也有一定的貢獻。所以,市場監督總局對阿里的處罰總體來說還算是一種善意的敲打,182億罰款看起來很多,也不過只佔阿里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的4%而已!
要知道,按照反壟斷法,國家對阿里的處罰上限可以是銷售額的10%!所以,國家對阿里的處罰還是有分寸的,並不是要將阿里一棍子打死。
國家治理說白一點就是在公平與效率之間尋求平衡。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底子太薄,不得不將效率放在首位。在這個階段做大蛋糕是最重要的,所以必須大力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但是隨著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帶來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好吧,這就是市場經濟必然導致的贏家通吃的貧富差距的問題。
在這個時候,效率就要讓位於公平——公平再次成為國家治理中首當其衝的問題。
從十九大開始,國家宏觀層面就多次提到“公平”,給大家羅列一下。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
我們要咬定青山不放鬆,持之以恆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把發展硬道理更多體現在增進人民福祉上。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
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中國基本國情出發,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把群眾最關切最煩心的事一件一件解決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人的全面發展,使人民生活隨著國家發展一年比一年更好。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
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公正監管是公平競爭的保障。改革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和公正監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依法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讓違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用公正監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
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爭,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
持續增進民生福祉,紮實推動共同富裕。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制定促進共同富裕行動綱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可能很多人都沒意識到這一系列“公平”提法的含義。
不懂這個含義?
國家自然有辦法讓你懂。
國家將公平放在治理決策的首位!
怎麼解決公平的問題?
首先是大力推動扶貧攻堅工程,讓最基層的貧困人群也能分享國家經濟發展的成果,讓最貧困人群也能實現兩不愁三保障;
其次就是震懾,賴小民被判死刑就是最大的震懾。說實話能拿出幾個億行賄的是啥企業?這是在各地區都受到地方政府保護,各項政策都一路綠燈的龍頭企業——
本來這些企業在地方上就享受各種政策扶持、金融支援,如果再透過行賄獲取不正當的政策綠燈,這就對其他中小企業很不公平。
腐敗官員都被判處死刑了,就是警告各行各業的龍頭企業——不要打歪門邪道的心思走捷徑,政商關係如果再不劃清界線,那就真的是執迷不悟了。
最後就是防範資本的無序擴張,要反壟斷,防止資本巨頭濫用壟斷地位影響競爭環境的公平。
所以,才有了今天阿里被市場監督總局重罰!
一個是賴小民被判死刑,一個是阿里因為濫用壟斷地位被重錘;
一個是金融領域的高官,一個是網際網路巨頭,兩個不同領域典型案例都在今年發生難道是偶然嗎?
當初中國傳統基建與數字基建是國家意志推動的結果,這種結果造就了中國城市化以及網際網路經濟快速發展的趨勢。
現在“公平優先”也是國家意志推動的結果,這種結果也會造就國家資源向基層傾斜的趨勢。
這種向基層人群資源的傾斜不僅僅是分蛋糕的力度更大,還包括法治的完善以及對貪官與資本巨頭的震懾與約束。
所以,從扶貧攻堅到賴小民被判死刑,從社群團購被點名批評到阿里被重罰,這些都是一盤環環相扣的大棋。
這盤大棋其實就是管理層向外界傳遞的一個聲音——
公平優先!
我們普通老百姓可能不明白國家轉型的趨勢,但以阿里的層面與資源,阿里高層不可能不瞭解,但是企業做大了,很多人往往就飄了,總認為自己資源與人脈不一樣,認為自己會是例外,可以無視這個趨勢——
遠一點的案例是幾年前的某達地產商;
近一點的案例就是馬雲在外灘金融峰會上的講話——那種根深蒂固的傲慢情緒幾乎撲面而來。
傲慢的情緒,還無視國家轉型倡導公平優先的趨勢,最後撞得頭破血流一點不奇怪。
趨勢能夠成就你,趨勢也能毀滅你。
過去幾十年我見過太多的人旋起旋落,如同流星一樣雖然一時耀眼炫目,但是很快就迅速墜落。茶餘飯後之際大家也會分析其中的原因,但是大部分人注意力總是集中在細節上,集中在這樣那樣的偶然因素,其實所有的偶然都有一個確定性的必然。
這個必然就是過於誇大成功中的個人因素,對時代與趨勢的力量毫無感知。
沒有感知就沒有敬畏;
沒有敬畏就難以保持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態,就難免會產生傲慢的情緒。
這種情緒往往就是引發一系列多米諾骨牌紛紛倒塌的根源。
為什麼很多人即使取得一時的成功最後卻守不住財富?
原因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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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股海驅魔人
中國有句俗話,打了不罰,罰了不打。對於阿里來說182億,只是九牛一毛,但是到目前為止應該是罰款最高的,上次高通罰了80多億。這次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從歷史經驗看,反壟斷調查往往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最嚴厲,也是真正對平臺巨頭傷筋動骨的處置,無疑是拆分。上面只是想懲戒一下,順便敲打敲打其他網際網路巨頭。從長遠來看,這一次罰款對經濟的平穩執行和資本市場的穩定更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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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這旮是瀋陽
鉅額罰單是正確的,是維護了市場交易秩序的。想想那些網店店主們,在阿里的“二選一”的打壓下,有很多不得不將原本在其他電商平臺的店鋪關閉,而這些店鋪的營業額還是相當可觀的。相比之下,阿里並沒有對這些網店的關店成本進行實際的補償,可能只是一些內部政策的傾斜,但在阿里體系內,這種所謂的幫扶政策,跟另一個平臺的交易額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那下面我再說說為什麼不進行分拆。我的答案就是八個字:沒有先例,避傷元氣。首先,之前美國的反壟斷調查曾經調查過谷歌和facebook,還有早年的at&t 。首先來說,這種對行業巨頭的分拆,在中國根本沒有先例,無章可循。那麼如果一旦分拆出問題,怕是誰也擔不起責任。更何況,阿里系在市場中的份額到目前還都是最高的,無論是toB的電商還是toC的電商,更或是支付寶,都有著龐大的客戶群,牽一髮而動全身,需要防止任何變動中的風險。還有另外一點就是,連外華人都稱支付寶是當下中國的“新四大發明”,那說明這種東西的活力和國際競爭力還是相當可以的。不要因為分拆而使國內某個行業的競爭力大大降低,這是無論企業層面還是管理層面都不想看到的。所以,處罰,應該!但分拆,就一定要慎重!本人拙見,不成提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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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在的種樹得花
阿里巴巴集團被行政處罰#拋開這件事的種種原因,個人說說阿里。淘寶系是中國最早的且成功的電商巨頭,京東起步晚,而拼多多則更是這幾年才起來的。淘寶佔先機,佔流量,佔風頭,到這幾年真的越來越差。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對商家的利益盤剝太重,特別是小店鋪,能盈利的沒有幾個,電商人辛辛苦苦,,到最後都是給淘寶打工了。阿里巴巴一直說是服務老百姓,服務社會,服務企業,如果真的是這樣的理念,多思考一些與時俱進的變革,今天可能會是更好的狀態了。
回覆列表
透過罰款讓馬雲知道,爸爸的爸爸叫爺爺。
但總體來看,罰款並不算高。
一艘標配的遼寧艦總造價至少在500億人民幣左右,阿里這次罰款有了3分之一。
那阿里巴巴182億罰款幾天能賺回來?
阿里2020年的淨利潤大概是1404億,182億元罰款佔了其中12%,就當阿里雲白乾了一個月。
罰款不算高。按照法律規定,阿里只是被罰區間只是銷售額的4%,而高通當年罰了8%。
之前阿里懟銀監會、保監會、懟工商總局,996是福報. 我對錢不感興趣....等等語不驚人死不休
而如今阿里對對182億的處罰,急忙表態:
我們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網際網路格局也悄無聲息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時代造就了馬雲,結束在2020,同時也將代表一個時代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