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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宋公明5

    監理手中有什麼權?

    有的監理人常感嘆手中無權,監理工作難做。

    其實權,有權利和權力之分。

    一, 權利。權利也有兩種,一是法定權利,如公民權,是國家憲法賦於的,沒有法定事由不經法定程式不能剝奪。權利和義務相關聯,有權利就一定有義務。法定的權利受法律保護,法定義務也受法律強制。權利可以享受也可以不享受,例如繼承權,你可以放棄。但是法定義務必須履行,例如瞻養和義務並不能因放棄繼承權而不履行。這是法定權利的特點。二是約定權利,就是民事主體互相之間設定的權利。最常見的就是合同。這種基於約定而設立的權利,是平等主體之間自願形成的。合法的民事約定也受律保護。民事約定的權利也一定會與義務相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對應的,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自己設立的義務也必須履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種民事約定的特點是平等自願等價有償。

    二, 權力。權力和權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權力是強制力,只能由法律和制度或從屬關係管理關係而產生。駕車在道路上行駛,與交警就形成了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交警一揮手示意,哪怕你是大款大腕,也得靠邊停下,接受檢查,如果查出違法,你就得接受處罰。交警為何有這個權力?因為他帽子上有國徽,是在代表國家執行法律。管理和被管理不是平等的主體,交警對司機的管理是外部管理,司機對處罰不服可投訴,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處罰錯誤可以得到國家賠償。交警也要受自己上級的管理,這是內部管理。每個單位每個企業都內部都有上下級關係的內部管理,每一級領導都有相應的權力,可以在許可權之內發號施令。權力和責任相關聯,行使權力就必須承擔責任。權力必須依法行使,執法人員執法程式執法物件都必須在許可權之內嚴格符合規定。如果上級命令下級違章作業,那上級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權力不能濫用。特定的權力只能交給特定的部門和特定的人員。

    三, 明白了權利和權力的區別,那麼監理手中有什麼權就很清楚了。監理本身是企業,和業主及施工單位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所簽訂的監理合同也屬於民事合同,所以合同所約定的只能是權利而不是權力。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也是合同關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只有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建設單位委託監理,也只能是權利的轉移而不可能給予對施工方管理的權力。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沒有隸屬關係,所以監理對施工單位及其人員沒管轄的權力。監理單位作為企業,當然也不具有行政管理權力。所以監理對施工單位及其人員沒有發號施令的權力,更沒有記證扣分這類行政處罰權力。監理規範上不是有總監可以下開工令和停工令的規定嗎?監理規範是技術標準而不是法律。涉及行政管理的規定在事實上也行不通。總監只是技術職務,沒有對外單位行政管理的權力。現實中,總監不敢不同意開工,不同意也沒用,你沒有任何手段能制止人家開工,很多工地監理介入時往往工程早己開工多時了。總監更不可能下停工令了。施工方根本不會理會,你也沒有任何制約手段。如果停工是對施方的處罰,那你監理並無行政處罰權力,施工方也無法行使申辯權的權利,如果造成損失,監理也賠不起。在法律知識日益普及的今天,大家都要依法辦事,監理還在工地向農民工發威風下單子,只能成為笑話。行政管理的權力在誰手裡?在政府建設管理部門手裡。他們有專門的稽查機構和人員,手裡有行政執法證書,依據有建築法和相關法規,理應行使權力對施工企業加強管理,管不好理應承擔責任。現在出了重大事故每每拿監理頂鍋,監理沒有權力,何來責任?監理是按合同辦事,是履行義務。如果未能履行或履行不當不力,那也是按合同承擔民事責任。

    四, 權威。監理手中沒有權力,只有合同約定的權利。而權利的實現要靠對方履行義務。如果對方不履行或履行不力,只能求助於有管轄權力的行政機關督促懲罰。那麼監理還有沒有辦法起到作用呢?監理的身份只能是企業,行政管理權也不可能交到監理手上,不可能給監理人員發行政執法證書。那監理唯一可以有的只有一個,就是權威。

    所謂權威,也有多種。一是法律。法律具有權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為不遵守法律後果嚴重,因此人們自然而然就起了敬畏之心,法律的權威就樹立起來了。二是武力強權,可以讓人不能不服從不敢不服從。三是真理。人們願意自覺服從。例如長征中的毛澤東,手中既無權力又無力量,只是憑藉手中的真理和偉大的人格,獲得了大家的擁護,成了事實上的最高領導。又如某些學說權威,雖然手中沒有權力,但是中央領導都要聽他講課。監理要發揮作用,也只能靠手中的真理和高尚的人格來取得各方信任和支援。要讓各方都覺得監理是一片好心,說的是對的,辦法是可行的,應當按監理說的辦,這樣監理的權威就樹立起來了。而一旦有了權威,各方面也就會把監理當成依靠和主心骨,從而自覺地配合監理工作。

    一開始監理還是有點權威的,因為政府推行強制監理,宣傳上又大力強調監理的作用和好處,把監理誇成了一朵花。可惜好景不長,現在監理不僅談不上權威,連名聲都已掃地。這樣下去,恐怕只能混吃等死了。

    2018,2,1,

  • 2 # 一建造價應試

    關於設計、施工、監理和業主的地位,我舉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吧!

    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中,業主是爺爺,設計是兒子,施工是孫子,監理是孫女。

    通俗的說,業主是爺爺當然最大了,在家庭中是最高領導,地位最高。

    設計是兒子,雖然得聽爺爺的,但現實中由於設計技術含量高,一般業主也比較尊重設計,施工和監理尤其是施工,也對設計畢恭畢敬的。設計的地位僅次於業主。

    施工雖然是孫子,但是既然能承攬到工程,和業主關係好。爺爺疼孫子啊,甚至有時候可以仗著業主跟設計叫板。施工的地位位於設計之後。

    監理是孫女,在重男輕女的家庭裡,處於爺爺不疼孫子不待見的地位。孫子和孫女打架吵架的,爺爺當然偏孫子了。監理的地位最低。

  • 3 # 宗老師的小朋友

    業主與監理之間是委託與被委託的關係,不存在直接的利益關係,是透過監理委託合同而確定的,監理代表工程的最低限制為業主的利益工作。監理實施細則是監理工作指導性資料,它反映了監理單位對專案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式控制技術水平。一份詳實且針對性較強的監理實施細則可以消除業主對監理工作能力的疑慮,增強信任感,有利於業主對監理工作的支援。在建立過程中要做到檢查核實、抽樣試驗、檢測與測量、旁站、工地巡視、簽發指令檔案的適用範圍;對各個階段及施工中各個環節各道工序進行嚴格的、系統的、全面的質量監督和管理,保證達到質量監理的目標。對於業主來說,監理很重要

  • 4 # 數碼工地佬

    一般來說,業主地位最高,設計,施工,監理的地位誰高,還真不好說,誰高的我都見過。

    所以說什麼設計地位高,太理論了。

    和業主關係好的施工單位,攆得設計監理滿山跑的也有。

    總結一下,和業主關係近,更直接一點,誰和錢權關係近,誰地位就高。

    同時,吐槽一個,當業主追求利潤,放棄工程質量的時候,所有設計,施工,監理制度都沒用。

    交通行業有時候會有特殊情況,地方公路的管理歸地方交通局,交通局會當業主,但是撥款是上級部門交通廳。撥款的依據是設計資料,而交通廳設計院通常又是交通廳的親兒子,所以有時候業主會對設計比較尊重,讓上面多撥款。

    交通建設撥款是國家,業主只是幫國家花錢,成本控制不像房地產開發商那麼高。

    同時,施工單位有時候是靠超低價虧本中標,完全靠變更掙錢,這時候,設計院也地位較高。

    反正,誰控制錢,誰地位就高。

    我也見過業主直接包給施工,設計從施工單位拿錢的。地位可想而知。

  • 5 # 使用者2356967910148413

    設計、施工、監理和業主在當前中國建築行業的地位是怎樣的?

    做為民事主體,業主和設計施工監理的地位是平等的,互相之間是合同關係,誰也不能強加於人,互相之間也沒有行政隸屬關係,當然也不存在誰管誰的問題。

    當然,業主是委託方,是合同中的甲方,所以在專案實施中起龍頭主導作用。沒有業主委託,就不會有合同。設計方要根據業主在合同中的要求進行設計,施工方要按合同約定按設計圖紙施工,監理則是受業主委託在合同約定範圍內代表業主對設計或施工進行監理。

    長期以來人們以為監理是凌駕於施工單位之上,是管施工單位的,如果工期延誤造價超預算質量不達標,認為都是監理的責任,如果出了事故,監理更是要背鍋。其實這是很大的誤解。

    監理方和施工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沒有隸屬關係,互相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監理方和施工方都是受業主的委託按照各自與業主簽定的合同履行義務。工期造價質量安全都是施工方在合同中向業主承諾的義務,監理方受業主委託代表業主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對施工方進行監理,但並不能代替施工方履行義務。

    施工企業有領導層管理層和作業層,起決定作用和關鍵作的是領導層和管理層,作業層只是執行而已。所以現行監理只是在施工現場面對作業層的農民工發威風是沒有用的。監理在現場往往連施工方的管理層都見不到,更談不到與對方老闆對話了。好的施工單位有較為完善的管理系統和防錯糾錯機制,有成熟有效的規章制度,有以領導個人水平魅力和管理層向心力執行力形成的優良作風,這不是短時間可以形成的,而是在長期施工實踐中鑄造的。而差的施工單位,特別是草臺班子,沒有有效的管理,老闆黑心,管理層殘缺不全,人員無證照上崗,制度形同虛設,這樣的施工單位想要透過監理來改變,是根本不可能的。監理不能代替也代替不了施工方的管理。監理喊破天不如人家老闆一句話。所以沒有施工方管理的基礎,監理是無能為力的。對好的施工單位,監理不說錦上添花,不要添亂就不錯了,而碰到黑心老闆草臺班子,監理只能求上天保佑不要背鍋了。

  • 6 # 道兒忒笨笨

    對五方責任主體的約定,在國內最大的莫過於《建築法》了,建築法是1998年3月1日開始實行,從建築法裡第一次明確了建設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

    五方責任主體是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明確提出五方責任主體的是2014年8月25日住建部的通知《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專案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這個通知裡把質量終身責任制這個做法進行了明確。從這個辦法裡,可以看到各責任主體的大致地位。

    辦法第五款有如下約定:

    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

      勘察、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檔案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從這個規定裡可以看到,建設單位肯定是地位最高的,他要承擔全面責任,他有可能會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他有可能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從這些動作就能看得出來建設單位才是大爺,他可以對其他單位提出各種合理不合理的要求。

    勘察設計單位這裡當做同一類別來處理的,要保證的是設計檔案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要負責的物件是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這些東西是勘察設計單位的倚仗和尚方寶劍,所以他們的地位相對也比較高,當然由於端建設單位的碗,受建設單位的管,有時候也不得不向建設單位低頭,這個是沒辦法的事情。

    施工單位呢?基本上就剩下義務了,按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其他的權利沒有。所以看起來是地位比較低下一點。

    監理單位主要負責現場管理,他的依據就比較多了,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工程合同都是依據,按道理手裡的牌很多啊,畢竟有這麼些條條框框來約束施工單位,按道理監理單位地位應該很高才對。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工程監理制本來是從國外先進專案管理經驗中學習過來的,在國際工程建設過程中,工程師(也就是國內的監理)權力是很大的,地位是很高的,現場一切都聽工程師的,沒建設單位什麼事情,勘察設計單位也聽工程師的,指令錯了建設單位會無條件買單。

    但這個制度引入國內之後很快就變形走樣了。剛開始的時候監理單位還不錯,那個時候從事監理工作的主要是設計院的人員轉行或者大學老師的三產,建設單位也買帳,施工單位也聽話,更重要的是監理單位也懂行。但國內自98年開始搞房改房開城市化之後,甲方的角色變了,國內的建設單位跟國外的建設單位定位和要求都相去甚遠。工程建設這個行當裡利益又特別大,華人的人情關係又特別重,所以監理的地位就一而再再而三的下降。從原來設想的什麼都可以管該管,現在基本上是最好什麼都不管,只給建設單位胡作非為背鍋就行了。所以目前實際上來說現場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誰的地位低還真不好說,能力強的總監監理要壓過施工單位一頭,能力弱的總監那就只能被施工單位壓著了。

  • 7 # 曾鼎雄

    從工程驗收的角度考慮,四者都是被驗收單位。設計院負責所有工程專案設計任務等。施工方負責現場施工質量及安全。按質按量且安全完成工程專案範圍內所有工作內容。監理單位代表甲方負責現場監督。業主是本工程建設方,投資人,也叫甲方。四者的地位是一樣的。

  • 8 # 小白說工程

    業主:毫無疑問,業主作為出資方,肯定是地位最高的,畢竟有錢就是大爺,公建專案就更不要說了,沒錢也是大爺。但是,目前好多專案,特別是房地產或融資代建專案,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往往墊資幾千萬甚至上億,在這種情況下,業主說話就沒那麼好使了。

    施工:作為施工單位,首先能夠承攬這個業務肯定背景和實力不一般。本人甚至經歷過政府專案,專案未完工,人家拿的錢遠遠超過合同額的,專案撤場後,業主求著人家完善竣工驗收手續,這時候施工就是大爺了。目前,房地產專案,低價中標盛行,利潤被壓縮,存在施工單位很多靠墊資和做業績。總的來說施工地位我認為可以排第二。

    設計:應該說是這幾方主體裡水平最高的,但是,他們是根據業主意圖來實施,像房地產專案,基本上一下一個主意。而往往有些設計院省成本,每個設計師手上幾個專案,大量使用年輕人,這時候的設計質量也直線下降。個人認為,排第三。

    監理:可以說是這裡面最尷尬和最沒地位的,從業者都自嘲為“背鍋俠”,現實也確實是這樣。取消收費標準後,監理費用被業主無窮壓縮,監理企業為節約成本,請的人水平也確實有限。在這樣的惡性迴圈下,國家也在不斷的改革和取消一部分強制監理,甚至好多人提議用保險制度代替監理制度。

    說了這麼多,本人還想說一下有一方,沒有參與工程建設,但是地位卻是最高的,那就是質監站。他們的法定職責是監督各方參建主體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他們很少來工地,一般要客客氣氣請過來,但往往他們不同意工程就無法驗收。個人認為工程質量監督制度是急需改革的,是否可以將原來的五方責任主體的基礎上再加上檢測,組成六方責任主體?完全市場化?

  • 9 # 靜心寧志

    設計單位是由業主委託設計院(室)按照批准的沒計方案,進行建築、結構和水、電、暖、通及其它配套設計圖紙的稽核完成。施工單位是要按照現行國家規範和施工操作規程對施工圖紙進行嚴密細緻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寫,並按圖紙進行全過程的精心施工。監理單位是按照施工單位編輯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圖紙要求嚴格按照各國家規定的規範、標準要求,對全過程中施工程式中各工序、各班組、進行跟蹤監控、監督檢查!而中國建築業即“業主”是目前工程建設建築中的經濟投資者,是工程建設中的主導地位,其他設計、施工、監理都是要向“業主投資者”負責制,是在建設期、要建設完成一個完整工程專案、直至工程全部峻工、驗收、交付使用。

  • 10 # 覺醒207580216

    從理論上看,監理的權力地位最高;因為監理是強有力的第三方。不但有權監理業主投入的建築是否合規、合法;而且有權監控設計是否合理;乃至監控施工方一切安全質量。果真如此嗎?天方夜譚!業主不會將手中的核心權力拱手相讓。最真實的排序:業主,投資方,屬於家長。設計,設計經濟實體。業主需要一個完美的設計;業主的寵兒;也就是兒子輩的老大。施工方,在業主統帥下置辦家業的經濟實體;業主同樣需要一個完美建築產品。業主雖然可對施工方換來換去,確也不敢怠慢;屬於兒子輩的老二。監理,沒有產業;監理的產業就是知識;由此矮人一截;弱勢群體。也就是業主的跟班,哪裡有權利地位;位列小三;但責任重大;乃至責任終身制。監理行業,用一句話形容:狹縫中生存,步履艱難。實事求是的講:業主內心的確需要一個強有力的第三方!只是前些年來政策沒有向監理傾斜,待遇過低,養不住人才;甚至監理行業過多,採用不公平競爭機制,導致監理費低下,只好派一些不懂業務的年輕人應付。某種原因也是個別監理人員不爭氣,不正當索要財務,導致監理名聲大降。所以多年以來,好事攤不到;工地上不論是大事小情,第一問就是:“監理哪裡去了”?!以下是我親身經歷監理過程:本人當時從事於,廣西綜合設計院下屬的,廣西綜合工程監理公司。我的團隊監理內容:廣西容縣人民醫院綜合業務大樓。設計單位:廣西綜合設計院。施工單位:廣西北流建築總公司。業主單位:廣西容縣人民醫院。該工程由於是危房拆遷工程,地域狹窄且地下水豐富,地下室部分全部採用人工挖孔樁“擋牆”後,再行大開挖;再進行下一步基礎人工挖孔樁工作。在不良地基施工討論會上,我提出:“鑑於等高線侷限,本工程南側、東西兩側絕大部分大開挖深度達3~5米,且地下水測壓力較大;建議鋼筋籠主筋在迎水面對面應加大直徑,以確保擋牆穩固。另外靠東側傾角,恰好與住院部大樓基礎間距不足1.5米,住院部大樓有“以大欺小”排斥隱患;建議擋牆人工挖孔樁向本工程移動1米”。設計穆經理根本就沒將監理放在眼裡,沒有表態。業主楊院長:“監理單位提出的問題有一定道理,希望設計單位重點考慮;一切都是為了安全施工”。會後我分別發出會議紀要,設計認為監理不應當發會議紀要,有意見。(本人事後才得知)次日設計下變更,將南面、東西兩面1/2範圍迎水面對面主筋由&16改為&18,螺旋箍筋間距加密100。於是我又將東側與住院部大樓基礎擋牆人工挖孔樁間距過近向業主陳述。第二次會議,我又舊事重提。設計穆經理怒道:“什麼排斥”!我也怒道:“對於安全,我有一票否決權”!穆經理道:“你一個小小的監理,算什麼東西!今後這個工地我不想再見到你”!我也怒不可遏道:“你又算什麼東西,見不見到我,還輪不到你”!穆經理拉開打架的架勢衝了過來,我的屬下大聲喝道:“你敢動趙總試試”!業主楊院長非常不滿。次日設計還是下發變更,將傾角兩個人工挖孔樁向本工程方向移動了500mm。楊院長派辦公室主任找我談話,表示對我的堅持原則作風表示讚賞,並希望我繼續一如既往,將本工程嚴格按照相關規範全面監控,醫院將全力支援你!人們議論紛紛,監理是對的,一個設計變更就足以說明問題。此事驚動了監理公司,找我談話說:“此事壞事變成了好事,原業主認為設計與監理都是一家,有不放心感。楊院長向我們表示,未想到總監如此敬業”。事後業主楊院長召開會議道:“本工程屬於國家工程,其危房改建層層立項,才得以批覆,是多麼不易呀;作為業主的目標,一定要注重安全質量!施工單位,你們也看到監理單位的嚴謹工作作風,務必要服從監理單位的監管監控,我將核心的權力交付監理單位,希望各方給予配合,我們要的是優質工程”。工程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著,監理單位跟工序監控施工,施工單位也很配合;若在原則問題上,施工單位不與配合,只要同院長說一聲,立刻就會擺平。比如在電渣壓力焊環節,監理在現場發現電渣壓力焊粗製濫造,大部分焊接偏軸,而且堆積面不足4mm,當監理指出質量不合格時,對方態度極其強硬道:“老子在所有工地都是這樣焊的,也未見哪個囉嗦的”!本人不僅動了真氣,立即將專案經理找來,專案經理悄悄的告訴我 :“這夥隊伍是質檢站介紹的”。我當即下令停工整頓!並要求業主召開安全質量專題會議,在會上我陳述了電渣壓力焊存在重大安全質量隱患,並表明不要說是質檢站,就是國務院介紹的,也得按照規範施工!楊院長非常重視,責令質檢站的介紹人立即來施工現場,楊院長嚴厲指出:“你是政府部門專門抓質量的,你自己看看質量合不合格”!這位介紹人低下了頭。楊院長繼續道:“工程幹成這個樣子,還有臉橫行霸道!立即按照監理要求全部返工,停工整頓,待所有人真正的認識到質量意識,再行開工”!透過此事件震懾了所有施工對組。設計單位不再不可一世,提出問題,很快得到解決。在工程竣工驗收會議上,業主楊院長先後對設計、施工方表示感謝!最後感謝廣西綜合工程監理公司派來,具有精湛業務水平,兢兢業業的總監率領的監理團隊,為本工程的安全質量嚴格把關,使得本工程按質按量如期竣工,我僅代表全院職工對他們表示敬意與最真誠的感謝!(本工程榮獲省優工程獎)證明人:楊昭堅院長、陸林(監理公司總經理)、曾德政(監理部經理)、羅森華(北流建築總公司專案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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