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墓葬制度
人類將死者的屍體或屍體的殘餘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場所,稱為“葬”。用以放置屍體或其殘餘的固定設施,稱為“墓”。在中國考古學上,兩者常合稱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還包含著各種隨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為考古調查發掘的物件之一,所提供的資料遠遠超過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範圍。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個重要的課題。根據迄今的調查發掘,中國至遲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後,經新石器時代至商、周、秦、漢及以後各歷史時代,墓葬制度隨著社會生產力、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的發展而不斷演變,顯示出一定的規律性。在階級社會中,墓葬制度突出地體現了階級關係。在各個時代,民族和地區的特點,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石器時代: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埋葬的發現,說明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出現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時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壙一般是長方形或方形的豎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數以百計的墓坑排列有序。多數的墓是單身葬,也有不少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漢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採取“二次葬”,將許多已經埋葬過的屍骨遷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內。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員,體現了母系氏族社會的緊密的血緣關係。有些合葬墓,埋著兩個或數個完整的屍體,他們的性別相同,應系兄弟或姐妹。大漢口文化後期和龍山文化、齊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為兩個成年男女,說明在父系氏族社會中,已經有了比較固定的婚姻關係;而齊家文化的合葬墓,則證明存在男子死後妻妾殉葬的情況。
黃河中、下游的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大漢口文化和龍山文化,屍體在墓內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為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後者可能是由於凶死。黃河上游的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還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屍體頭多向西,大漢口文化墓中的屍體頭多向東。這些都說明不同的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
新石器時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淺,僅能容納屍體。新石器時代晚期,有些地區已用木棺作葬具。在大漢口文化的後期,少數墓坑面積甚大,坑內沿四壁用木材壘築,上面又用木材鋪蓋,構成了木撐,這大概是由於基主人在社會上有特殊的地位。幼兒死後一般埋在房屋附近或房基下,利用陶器作葬具,稱為“甕棺葬”。
墓中隨葬品以陶器皿為最普遍,其次是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裝飾品亦偶有發現,有時還有穀物和家畜。在有些墓地裡,男子墓內多石斧、石鏟、石刀,女子墓內多陶製或石制的紡輪,顯示了男女在生產活動中的分工。由於地區和部族的不同,各地墓中隨葬品的種類和數量頗有差異。但是,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隨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別不大,可見在原始社會中氏族成員的經濟地位是平等的。但到了後期,出現了貧富分化的現象,例如,大漢口:交化後期的少數大墓,隨葬的陶器有多至100餘件,豬頭多達十餘個的,說明墓主人擁有遠比一般人為多的財富。
商代:商代是中國青銅時代的盛期,社會生產力有了高度的發展,以商王為首的奴隸主貴族統治著龐大的國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著嚴格的階級和等級的差別,統治階級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規模。
河南省安陽的商王陵墓,有“亞字形墓”和“中字形墓”。亞字形墓的墓室,是一個巨大的方形或亞字形的豎穴式土坑,四面各有一個墓道。侯家莊的一座最大的亞字形墓,墓室面積約330平方米,加上墓道,總面積達1800平方米,深度在15米以上。類似的墓葬在山東益都也有發現,是屬於諸侯或方國的首領的。中字形墓的墓室,是一個大型的長方形豎穴式土坑,南北兩面各有一個墓道。武官村的一座最大的中字形墓,墓室面積近170平方米,加上墓道,總面積達340平方米,深度為7米餘。除了王陵以外,其他貴族的墓也有中字形的,但規模略遜。在貴族的墓中,還有一種“甲字形墓”,只在墓室南面有一個墓道,規模一般都較中字形墓為小。商代絕大多數的墓,都是沒有墓道的長方形豎穴式土坑。形狀雖然類同,但規模則有很大差別。大貴族的墓,面積可達20餘平方米,在安陽小屯發現的商王武丁配偶“婦好”的墓即如此。
一般小貴族的墓,面積往往不足1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面積更小,有的甚至不足2平方米。商王和各級貴族的墓,都用木材築成槨室。亞字形墓的撐室,平面呈亞字形或方形。其餘各種型別的墓1掉室平面呈:長方形。斂屍的葬具都是木棺,放在槨室正中。平民的墓有的有棺有槨,有的有棺無槨。屍體的放置方式,主要是仰身直肢。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的墓,墓主都只有一人,尚未發現夫妻合葬的情況。商王和各級貴族墓的隨葬品極其豐富、精美。包括各種青銅器、玉石器、陶器、漆木器、骨角器等。婦好墓隨葬各種青銅器460餘件,玉石器750多件,骨角器560餘件,另有海貝近7 000枚。由此可以想見,商代的王陵若不被盜掘,其隨葬品應達到更為驚人的程度。
商代統治階級墓葬的特點之一,是使用大量的人和牲畜殉葬。商王和大貴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則數十,多則一、二百人,包括墓主人的侍從、脾妾、衛兵和各種勤雜人員。另有完全供殺殉用的“人牲”。殉葬者的葬式各有不同,其中頗多采用俯身葬。殉葬的牲畜,以馬與狗為最多。各種型別的墓,都在墓底的正中設一長方形的小型坑穴,其位置正當墓主人屍體腰部之下,故稱“腰坑”,坑內埋一殉葬的人或狗。即使是平民的墓,也往往有埋狗的腰坑(見商代的人殉和人牲)。
在安陽侯家莊的一座亞字形墓的墓室之上,發現了大型的礫石,應是房屋的礎石。在安陽小屯的婦好墓和大司空村的兩座長方形墓的墓坑上,都發現了用夯土築成的房基及礎石。由此可見,從王陵到一般的貴族墓,有時在地面上建有房屋。它們可能是供祭祀用的,類似後世的所謂“享堂”。
西周春秋:西周的墓制承襲商代。由於尚未發現王陵,不知當時是否有亞字形墓。諸侯、貴族的大墓,有的是設有兩個墓道的中字形墓,有的是設有一個墓道的“甲字形墓”。河南省浚縣辛村衛國墓地多系中字形墓,其形制與商代的陵墓相似。除上述兩種型別的大墓以外,絕大多數的墓僅有長方形的墓室,不設墓道,它們的規模因墓主人的身份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別。與商代一樣,也多在墓底設腰坑。
據記載,周代的棺槨制度有嚴格的等級,即所謂“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考古發掘工作究明,有些大、中型墓,在槨室內建雙重棺,可見記載大體上是可信的。諸侯、貴族墓的隨葬品,仍以各種青銅禮器為主,但和商代相比,酒器減少,食器增多。在各種食器之中,鼎和是最重要的。周代的禮制規定,天子用九鼎,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到了東周,則是天子、諸侯用九鼎,卿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與鼎配合使用,九鼎配八,七鼎配六 ,五鼎配四 ,三鼎配二 ,亦有明確的規定。這在考古發掘中也得到了證明。例如,在河南省陝縣上村嶺虢國墓地中,有一些大型和中型的貴族墓分別隨葬七鼎、五鼎、三鼎或一鼎,墓的規模也依次減小。其中“七鼎墓”已被證實為虢太子墓。
與商代一樣,往往在諸侯、貴族墓附近設有“車馬坑”,其規模視墓主人的身份而定。以上述虢國墓地為例,虢太子墓的車馬坑埋車10輛、馬20匹,兩座“五鼎墓”的車馬坑各埋車5輛、馬10匹。浚縣衛侯墓的車馬坑,規模最大的埋車12輛、馬72匹。殉人在西周前期仍很普遍,中期以後稍減少。但直到春秋戰國時代,有些大墓依然使用人殉。
發掘工作證明,西周已經有了合葬制度,其方式為夫妻分別葬在兩個互相緊靠的墓坑中,即所謂“異穴合葬”。陝西省寶雞茹家莊西周中期的伯墓及其夫人井姬墓的發現提供了這方面的證據。到了春秋、戰國時代,這種異穴合葬的制度更為普遍。例如,在山西省長治分水嶺的晉、韓墓地中,凡屬大、中型的貴族墓,都是兩兩成對,並列在一起,一葬男性,一葬女性,當為夫妻無疑。
戰國:從春秋晚期開始,中國進入了鐵器時代。大約在春秋、戰國之際,中國開始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變。這種變化在墓葬制度上也有所反映。
春秋晚期和戰國時期,許多統治階級的墓在地面上築有墳丘。墳丘一般用夯土築成,有的呈方錐狀,有的形狀欠明,現存最高的達十餘米。河北省平山中山王墓和河南省輝縣固圍村魏國墓地,在墓室的地面上建“享堂”,則應看作是繼承商代以來的舊制。
在戰國時代,墓室仍然保持商、西周以來的形制,有的大墓甚至還保留著腰坑。有些國君和大貴族的陵墓,如上述平山中山王墓、輝縣魏王墓和邯鄲趙國貴族墓,都在墓室的兩面設墓道,與商、西周的中字形墓相似。有些國君的墓,如安徽省壽縣蔡侯墓,則和許多貴族的墓相同,僅有一個墓道或沒有墓道。湖北省隨州曾侯乙墓,開鑿在丘陵的岩石中,規模甚大,但沒有墓道,而且墓室的形狀不規整,是罕見的特例。諸侯、貴族的大墓,仍流行附設車馬坑。中山王墓的附近除車馬坑以外,還有船坑,坑內埋船。這時的大墓,往往在墓室內積石以加固,積炭以御溼。輝縣的魏王墓,則在墓壙內大量屯沙以防盜。在南方的楚地,流行用一種白色或灰色的粘土填在棺槨的周圍,以保屍體和隨葬品不朽。棺撐仍然存在嚴格的等級制度。諸侯、貴族的大墓,用多重槨室。隨州曾侯乙墓槨室龐大,分隔為4個部分,雙重木棺都髤漆施彩繪,十分精緻。
由於生產的發展,手工業的發達,貴族墓內的隨葬物,在種類、數量和質量方面都達到空前的水平。當時漆器的製作已很精美,它們在隨葬品中的比重顯著增加。但是,禮器和樂器仍然被統治階級看作是最重要的隨葬品。例如:曾侯乙墓有編鐘一架,共64件,編磐一架,共32件,顯示了諸侯行禮作樂的大排場。青銅禮器中,有“升鼎”一組共9件;殷一組共8件,正符合墓主的國君身份。下層貴族和上層庶民,多在墓中用仿青銅禮器的陶“禮器”隨葬。在各地發掘的大量戰國小型墓裡,隨葬品甚少,卻都有著一組仿銅的陶器,如鼎、豆、壺之類。只有渭河流域的秦墓是例外,墓中的陶器是扇、盒、罐、甕等日用品,而不是禮器,這可能是由於秦受禮制的影響少,有它自己的葬俗。
在關中和中原地區的戰國晚期小型墓中,出現了橫穴式的土洞墓室,也有用一種體積龐大的空心磚築撐室以代替木槨的。這種橫穴式墓和空心磚墓在當時還很不普遍,但它們的出現意味著商周以來的傳統墓制發生了變化。人殉在春秋晚期和戰國初期的一些大墓裡仍然存在,但總的說來,在戰國時代,確比商代、西周少見了。用木俑和陶俑隨葬的風俗已盛,這可以看作是人殉的替代。從商、西周以來,墓主的屍體多是仰身直肢。到了戰國時代,除了南方的楚國以外,黃河流域的秦、韓、魏、趙、燕等國都程度不同地流行屈肢葬。特別是西方的秦國,屈肢葬墓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墓中屍體側身而臥,四肢蜷曲。這可能是受黃河上游自新石器時代以來的一種特殊葬俗的影響。
秦漢:漢代普遍用橫穴式的洞穴作墓獷,用磚和石料築墓室,在形制上模仿現實生活中的房屋。這是中國古代墓制的一次劃時代的大變化。這種變化主要是從西漢中期才開始的,首先發生在黃河流域,然後普及到各地。在秦和西漢前期,貴族地主階級仍沿用豎穴式土坑墓,墓中設木撐。在長江流域及南方和北方的邊遠地區,豎穴式木梓墓一直延續到西漢後期,甚至東漢前期。在秦和西漢的豎穴式木掉墓中,棺撐制度沿襲周代的禮制,有嚴格的等級。有些漢墓還使用了所謂“黃腸題湊”。
在貴族大墓中,河北省滿城漢墓和山東省曲阜九龍山漢墓可以作為西漢中期新興的橫穴式墓的代表。它們是在山崖中穿鑿巨大的洞穴,作為墓室,故稱“崖墓”,形制和結構完全模仿房屋。在黃河流域和北方地區,一般的橫穴式墓是地下的土洞墓,規模較小,構造較簡單,墓主屬於下層地主階級。這種土洞墓,在漢代以後的各個時期,長期流行。漢代的新的墓制,還表現在中原一帶的“空心磚墓”。它只流行於西漢一代,到東漢基本上即已絕跡。大約在西漢中晚期,在中原和關中一帶開始出現用小型磚建築的墓,一般稱為“磚室墓”。到了東漢,磚室墓迅速普及,成為全國各地最常見的一種墓。貴族官僚們的磚室墓規模較大,結構複雜,佈局模仿他們的府第。許多墓裡還繪有彩色壁畫。
西漢晚期開始出現的石室墓,到東漢在某些地區盛極一時。墓室中雕刻著畫像,故稱“畫像石墓”。墓室的結構和佈局,也是仿照現實生活中的住宅。有的石室墓,也繪有彩色的壁畫。東漢時期,四川省境內的磚室墓往往在壁上另嵌一種模印著畫像的磚,稱為“畫像磚墓”。在四川各地,東漢及其以後還流行崖墓。
中國古代棺掉並稱,都屬葬具。西漢中期以後的各種橫穴式墓,特別是東漢的磚室墓和石室墓,墓室本身就起了停的作用,可稱“磚撐”和“石撐”,而墓室內的葬具則是有棺無撐。西漢前期和中期,夫妻合葬仍然採取“異穴合葬”的形式。西漢中期以後,制度一變,除帝陵以外,一般都是夫婦同墓合葬。橫穴式的墓室,為同墓合葬提供了方便。
漢墓中的隨葬品和戰國時代相比,青銅器減少,漆器的比重進一步增加。為了儲存大量的食物和飲料,墓內常有許多大型的陶器。西漢前期和中期,主要隨葬生前的實用器。西漢中期以後,增添了各種專為隨葬而作的陶質明器,包括倉、灶、井、磨、樓閣等模型和豬、狗、雞等偶像。到了東漢,明器的種類和數量愈多。這是中國古代墓葬在隨葬品方面的一次大變革。在西漢中期的貴族墓中,仍然有用車、馬殉葬的,但車和馬都埋在墓室和墓道內,而不是在墓的附近另設車馬坑。西漢晚期以後,不再用真車、真馬殉葬,而是用木製或陶製的車馬模型來替代。在南方地區,還有用木船或陶船的模型隨葬的。
在漢代,以人殉葬是非法的。因此,在考古發掘中,除個別例外,已經見不到人殉。從商代開始的殘酷的人殉制度,至此基本上終止。作為奴嬸的替身,木俑和陶俑被多量地放置在統治階級的墓中。
在地面上,統治階級的墓已普遍築有墳丘。在墳丘之前,幣毛往設祭祀用的祠堂。東漢時盛行在墓前建石網,並置人物和動物的石雕像,還流行在墓地上立石碑,記述墓主人的死亡日期、家族世系及生平事蹟。
陝西省臨潼的秦始皇陵,是中國第1個帝陵。陵園平面成長方形,有內外兩重圍牆。墳丘在陵園的南部,平面成方形。陵園的北部設寢殿,開帝陵設寢的先例。西漢的帝陵,除文帝的霸陵系“因山為藏”以外,都築有覆鬥式的方形墳丘,其位置在陵園的中央。陵園的平面成正方形,四周築圍牆,每面開一“司馬門”,門外立雙網。漢承秦銀,在陵園設寢殿。漢代帝后合葬,同笙而不同陵。後陵在帝陵之旁,其規模較帝陵為小。以惠帝時在長陵建原廟為起始,西漢諸陵都在陵園附近建廟。東漢的帝陵,從明帝的顯節陵開始,陵園周圍不築牆垣而改用“行馬”,並在墳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從顯節陵開始,陵園附近都不再建廟(見秦漢墓葬)。
魏晉南北朝: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墓葬制度,大體上承襲漢代。但經過漢末的戰亂,社會經濟受到嚴重的破壞,統治階級的厚葬之風不得不有所改變。
考古調查發掘證明,自魏晉以降,規模宏大、雕刻精緻的畫像石墓已很少見了。貴族官僚的墓,一般都是磚室墓,有時設石門。和漢墓相比,墓室的平面佈局簡化,面識減小。但是,在墓室的細部結構和設施方面卻有一些新的發展。例如:洛陽西晉墓中有角柱與斗拱,南京東晉墓中有直欞窗。從漢末、魏晉開始,各地都流行在墓室中設棺床。在長江流域的晉墓中,有時還有燈龕和臺桌。這些結構和設施,都是用磚砌成,使得墓室更象現實生活中的居室。在黃河流域,磚室墓的墓道甚長,其接近墓室的部分是一段隧道。隨著年代的推移,隧道逐漸加長。到了北魏,有的墓在隧道的頂部開天井,直通地面。北朝後期,有些大墓的隧道長達20米,天井有三、四個之多。這是出於對現實生活中的住宅的模仿。天井愈多,愈顯得門多宅深,院落重重。魏晉之際,遼東、河西等邊遠地區的豪族大姓,沿襲漢代舊制,營建磚石結構的大墓,在墓壁和磚面上施彩畫,其題材多與漢墓壁畫相似。在中原一帶,卻很少有在墓內繪壁畫的;但到了北魏,壁畫又重新流行。長江流域的東晉和南朝,則流行用模印著畫像的磚來裝飾墓壁。
這一時期的隨葬器物,主要是陶瓷器如杯、盤、碗、壺、果盒等飲食器皿和燻爐、唾孟、虎子等生活用具。其形制往往因地區而有差異,有的器物僅見於南方而不見於北方。總的說來,瓷器的數量激增,長江流域尤其如此。漢代流行的倉、灶、井、磨等陶製模型和家禽、家畜的陶製偶像繼續沿用,但往往形體不大,製作粗簡。貴族官僚階級墓中的主要隨葬品,是各種陶俑。從兩晉以迄南北朝,時代愈晚,俑的種類和數量愈多。起初是少數男女侍者和武士,大約從五胡十六國時期開始,又大量增添騎兵、步卒、文吏、武棄以及吹鼓手之類,除家內奴蟀外,大部分是墓主人出行時的儀仗隊,它們具有明顯的軍事性質,反映了當時各地統治者擁有私人的武裝部曲。大同北魏前期的司馬金龍墓和洛陽北魏後期的元義墓中的儀仗俑,竟達數百件之多。北魏後期,在墓門的兩側,還往往有一對形體特別高大的守門衛士俑。在南方地區,除陶俑外還有瓷俑,但用俑隨葬的風氣不如北方盛。從漢末至魏晉,統治階級常乘牛車,長期因襲不改。在兩晉南北朝時代,貴族官僚墓中多用陶製的牛車模型隨葬。上述由各種陶俑組成的儀仗行列,便是以牛車為中心的。
用陶製的“鎮墓獸”隨葬,是從西晉開始的。西晉墓中的鎮墓獸往往只有一件,作四足直立狀。北魏墓中的鎮墓獸成雙,置於墓門的兩側,作臥伏狀。到了北魏後期,墓中的兩件鎮墓獸,一為獸面,一為人面,都作蹲坐狀。長江流域的東晉、南朝墓,鎮墓獸多保持西晉時的形態,缺乏變化。魏晉南北朝時代開始在墓內建墓誌。兩晉的墓誌,或為石質,或為磚質,形狀多為長方形,而洛陽發現的年代較早的西晉墓誌則作碑形,可見它是從墓碑演變而來的。到了北魏後期,才流行方形有蓋的石質墓誌。從此以迄隋唐,乃成定製。山西省大同北魏文明太后馮氏的方山永固陵及孝文帝的萬年堂,為北魏帝陵。墓室都分前後兩室,與一般貴族墓之為單室相比,顯示了帝陵的特殊規模。永固陵墳丘之前設石殿,應是繼承東漢的陵制。南朝的帝陵在江蘇省南京和丹陽。陵前有很長的神道,兩側立石獸、石柱和石碑等。墓室皆為單室,室內有用模印畫像磚拼嵌而成的大幅“竹林七賢”圖和“白虎”、“獅子”圖等(見南京地區模印拼嵌畫像磚墓),與北朝墓內流行施彩色壁畫的作風相比,顯示了南朝陵墓在墓室裝飾方面的特色。
隋唐五代:在以黃河流域為主的北方地區,北魏以來的墓葬制度,經隋代,至於盛唐,一脈相承。當時貴族官僚的大墓,都是採用斜坡式的墓道,包括一段很長的隧道;隧道頂部開天井,兩壁設龕。她德太子墓有天井7個、壁龕8個,章懷太於墓有天井4個、壁龕6個,正三品司刑太常伯李爽墓有天並3個、壁完2個,天井和壁龕的多寡基本上與墓主人的官品爵位相一致。隋代流行以土洞為墓室,高階官僚的大墓亦不例外。入唐以後,則多采用磚室,土洞墓已降為低階官吏或平民所用.一般的官僚,其墓室都為單室。二品以上的大官,除主室以外,有時還設簡單的前室。成王李仁墓、章懷太子墓及“號墓為陵”的懿德太子墓和永泰公主墓,則都有前後兩室。從初唐到盛唐,貴族、官僚墓中流行壁畫。一般是墓道前部兩壁各繪青龍、白虎,墓室頂部繪日、月、星辰,其他則有鞍馬、明駝、牛車、列戟、步騎儀衛、屬吏、男女侍者以及樂舞伎等,各繪在墓內的相應部位,其內容和規格視墓主人的身份而有所區別。
隨葬品以大量的陶俑為主。大約從武周時開始,陶俑多施三彩釉。陶俑可以分為出行時的儀衛行列和家居時的家臣侍者兩大類。前者自隋至初唐多武裝俑,後逐漸減少,武周時出現高大的馬俑和駝俑。後者自初唐至盛唐不斷增多,樂舞俑和遊嬉俑等皆屬此類。受佛教影響,鎮守墓門的一對武士俑在盛唐時演變為天王俑,其特點是腳踏伏獸或鬼魅。鎮墓獸繼承北魏後期以來的形態,一為人面,一為獸面,而武周時則又進一步演變為頭生角、肩附翼或手握蛇的怪獸。隋代開始出現的人身禽獸首的十二時辰俑,到開元、天寶之際更為流行。陶俑的數量,因墓主人身份而有不同的限額;鼓德太子墓的陶俑總數達千件之多。方形有蓋石墓誌在唐代使用得更為普遍。墓誌的大小,隨墓主人的身份而有等級之分。如:三品官的墓誌多為約72釐米見方,一品官如楊思易及章懷太子雍王李賢、成王李仁的墓誌皆為88釐米見方,永泰公主的墓誌最大,為114釐米見方。懿德太子如天子之制,不用墓誌而用玉冊。
安史之亂以後,唐代墓葬制度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首先是墓的構造簡化,短而狹的豎井式墓道代替了斜坡式的長墓道,因而天井和壁龕也不見了。墓室的規模縮小,壁畫亦十分罕見。陶俑的數量減少,製作粗簡。天王俑和鎮墓獸越來越簡化,在有的墓裡已不用。只有十二時辰俑仍較流行。
長江以南廣大地區的唐墓,有豎穴式土坑墓和磚室墓兩類,形制簡單,規模甚小。磚室墓多為長方形,有的兩室並列,夫妻各葬一室。廣東省韶關張九齡墓,主室平面呈方形,四壁施彩畫,前方甬道兩側還各設一耳室,規模較大,形制與北方地區的磚室墓類似。總的說來,南方地區唐墓中的隨葬品多為陶瓷器皿,陶俑甚少見。
唐代帝陵除少數是“積土為陵”的以外,大多數都是“依山為陵”。唐高宗與武則天合葬的乾陵,以梁山的主峰為中心,築平面略呈方形的內城,四面各開一門,門外接石獅、石馬和石人。南面的朱雀門是正門,入門即為獻殿。自南面遠處第一道門閥至內城的朱雀門,神道長達3公里,兩旁列瑞禽、瑞獸、馬、武將、文臣以及外國首領的石雕像,並樹“述聖記”碑和“無字碑”。乾陵的宏大規模,充分顯示了大唐帝國極盛時期的強大國力。
五代前蜀王建的永陵在四川省成都,南唐李昇的欽陵和李璟的順陵在江蘇省南京,都已經發掘(見前蜀王建墓、南唐二陵)。地下的玄宮分前、中、後3室,各室兩側又多設壁龕或耳室,這可能是承襲唐陵的制度。唐陵的地下玄宮雖都未經發掘,但從各方面的情形推測,亦應設有前、中、後3室。
宋至明:中原和北方地區的北宋墓,最富有特色的是一種仿木結構建築的磚室墓。北宋初年,墓室內的仿木結構還很簡單。到北宋中期,才達到成熟的程度,從而成為一種特殊型別的磚室墓。從這以後,墓室的平面又從方形或圓形演變為等邊多角形,仿木結構則從簡單的“一斗三升”託替木或“把頭絞項造”演變為五鋪作重拱、版門直欞窗演變為雕花格子門。一般多為單室墓,後期較人的墓則分前後兩室。墓內多用壁畫或雕磚作裝飾,其內容主要是表現墓主人的日常生活,特別是墓主夫妻舉行“開芳宴”的場面,有時也有孝子故事圖等。在有些北宋末年的墓中,還出現了雜劇雕磚。墓室的後壁,則往往有“婦女掩門”雕磚。隨葬品寥寥無幾,這可能是由於各種器具什物已充分地繪刻在壁畫和雕磚上的緣故。
長江中下游地區的宋墓,與同地區的唐墓相似,除了豎穴土坑墓以外,主要是簡單的長方形磚室墓,後者往往兩室並列,夫妻各葬一室。隨葬品除陶瓷器外,頗有漆器和銅鏡,偶爾也有銀器。江西、福建省境內的宋墓,有用陶瓷俑隨葬的,其中包括十二時辰俑和神煞俑。四川省境內的宋墓,除磚室墓外,還流行石室墓,後者多有雕刻,其題材為墓主人夫婦“開芳宴”,有的則為孝子北宋帝陵在河南省鞏縣,其地點的選定嚴格按堪輿術的要求。諸陵形制相同,都是以土築的墳丘為中心,用牆垣圍成方形的陵域,墳丘之前設獻殿。四面各開一神門,門前置石獅。南面較遠處設兩重土闊,各稱鵲臺與乳臺。自乳臺至南面神門,神道兩側依次列象、獬豸、鞍馬、虎、羊、蕃使、文官、武士等石雕像。帝陵後面別筑後陵,這與漢凌有相似之處,卻為自唐以來歷代帝陵中所僅有(見鞏縣宋陵)。南宋的帝陵在浙江省紹興附近。因為算是權殯,所以營造較簡,名為“攢宮”。雖然大體上是沿襲北宋的陵制,但沒有乳臺、象生,也沒有陵垣及四門。獻殿之後作玄宮,屍體放置在嚴密堅固的“石藏子”中。
分市在華北、內蒙古和東北各地的遼代墓葬,具有契丹族的特色。墓室除方形的以外,還流行圓形的。一般多為單室墓,但身份較高的貴族墓也有設前後兩室的。赤峰的遼珊馬墓和北京的齊王趙德鈞墓,都有前、中、後3室,並多設耳室,顯示了“多室”的特點。墓室內有時有簡單的仿木建築的結構,並施彩畫。葬具除木棺外,盛行石棺。
有的墓在石棺內繪氈帳住地和放牧的情形,反映了契丹族的遊收生活。遼代晚期開始出現平面呈八角形或六角形的墓室。這個時期受北宋墓的影響較多。特別是漢人的墓,有的在仿木結構的磚室中飾磚雕的桌椅,有的則在壁畫中繪“開芳宴”和孝悌故事圖等,與北宋墓相似。
遼代貴族墓中的隨葬品,除了金銀器、陶瓷器及鐵器等各種生活用具以外,以大量的馬具、盔甲、各種武器以及金屬面具和銅絲手足套等物為特點。陶瓷器中的雞冠壺,亦為遼墓中所特有。到了中期,馬具和兵器逐漸減少,雞冠壺的形態亦由皮囊狀演變為提樑式的圈足器。晚期遼墓一般已不用兵器隨葬,馬具也大為簡化,而雞冠壺則告消失。大約從早期的後半開始,遼墓中往往有漢文或契丹文的石墓誌,形狀與唐宋的相似。
內蒙古巴林右旗慶雲山下的遼慶陵,是遼代中晚期聖宗、興宗和道宗三帝的陵墓。以儲存較好的聖宗的東陵為例,地面設陵門、甬道和享殿。磚築墓室分前、中、後3室,前室和後室又各在兩側設耳室,各室平面成圓形,頂部隆起成半球狀。自墓道至墓室,都施壁畫,內容包括鞍馬、侍衛、樂隊、臣僚以及春夏秋冬四季山水圖。從墓室的形狀和壁畫的內容看來,遼代的帝陵應是象徵當時以牙帳為居處的捺缽行宮。
金代的墓葬,一方面是受遼墓的影響,而更多的則是繼承北宋的墓制。河北省新城的時立愛墓和興隆的蕭仲恭墓,其年代基本上屬金代前期。由於墓主人的爵位高,都系多室的磚墓。墓室內有仿木建築結構,繪壁畫。時立愛墓的主室為八角形,前室兩側所附耳室為圓形,在形制上與遼墓有相似之處。蕭仲恭的墓誌則用契丹文書寫。分佈在華北南部和中原地區的金代後期地主階級墓,主要是單室磚墓,平面多為方形或八角形,也有圓形的,從墓門到墓室內大量使用仿木建築結構。有的墓裡繪有開芳宴、放牧、搗練等題材的壁畫,而大多數的墓則是大量使用雕磚,表現出門樓、格子門、權窗、桌椅、屏風、燈、盆花之類,有的還有“鎮宅獅子”,使得墓室對現實生活中居室的模仿達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雕磚的內容還包括開芳宴中的墓主人夫婦、侍童、廚役、伎樂乃至舞臺上的雜劇演員等人物,也有“掩門婦女”。這顯然是北宋後期在中原和華北南部地區流行的仿木建築結構磚室墓的進一步發展。
元代的仿木建築結構磚室墓,主要發現于山西省境內。其特點是仿木建築的結構日趨簡化,有些已變成示意性的了。山西省中部地區墓內裝飾以壁畫為主,題材仍多為開芳宴,但突出了墓主人的形象而省略了伎樂的場面。山西省南部地區墓內多飾雕磚,內容多為孝子故事或花卉之類。五代、北宋以來的仿木建築結構磚室墓,到元代已接近尾聲。
南方的元墓沿南宋舊制,多為簡單的長方形磚室墓,雙室並列,分葬夫婦。作為時代的特點,許多墓裡使用石灰、米汁、木炭等以加固墓室、防護棺撐,並在墓底鋪松香之類,以利屍體的儲存。到了明代,一般官僚地主階級的磚室墓採取密封棺材,防腐措施又有發展,所以有的墓不僅屍體完好,而且衣冠服飾以及書籍、字畫等易朽物品也儲存良好。
明代的帝陵,以安徽鳳陽的皇陵為最早。皇陵的形承自北宋的帝陵,基本上仍沿漢唐以來的舊制。泗州的祖陵年代稍晚,其形制已與南京朱元璋的孝陵相近,而明孝陡則為此後的明代陵制開創了先例。明代從成祖朱棣起,13個皇帝都葬在北京昌平縣,集中在一個總的陵園內,稱明十三陵。陵園的總門在南面,稱大紅門。入門不遠,立“長陵神功聖德碑”。由碑亭往北,神道兩側依次立石望柱及獅、獬豸、駱駝、象、麒麟、馬、武將、文臣等石雕像,而各陵之前則不再立石望柱和石象生。
出於總體佈局的考慮,陵的方向雖多向南,但也有向東或向西的。各致規模大小不一,但形制和佈局彼此相同。陵的前部主要是稜恩殿,基本上相當於唐宋陵前的獻殿。與漢唐以來的帝陵相比,明陵最大的特點是墳丘不成方形而成圓形,周圍砌磚牆,稱為寶城,其位置不在陵域的中部而居全陵的最後。寶城之前設明樓,樓上樹石碑,上刻皇帝的溢號,這也是明陵的新創。玄宮在寶城之下,其形制亦系模仿宮殿。以已經發掘的明定陵為例,玄宮可分前殿、中殿和後殿,中殿的左右兩側又各通一配殿。皇帝和皇后的棺槨放置在後殿的棺床上。
中國古代墓葬制度
人類將死者的屍體或屍體的殘餘按一定的方式放置在特定的場所,稱為“葬”。用以放置屍體或其殘餘的固定設施,稱為“墓”。在中國考古學上,兩者常合稱為“墓葬”。在墓葬中,往往還包含著各種隨葬的器物。古代墓葬作為考古調查發掘的物件之一,所提供的資料遠遠超過了研究墓葬制度本身的範圍。但墓葬制度仍是考古研究中的一個重要的課題。根據迄今的調查發掘,中國至遲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有墓葬。此後,經新石器時代至商、周、秦、漢及以後各歷史時代,墓葬制度隨著社會生產力、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的發展而不斷演變,顯示出一定的規律性。在階級社會中,墓葬制度突出地體現了階級關係。在各個時代,民族和地區的特點,在墓葬制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石器時代: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埋葬的發現,說明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已出現按一定的方式埋葬死者。到新石器時代,墓葬已有了一定的制度。墓壙一般是長方形或方形的豎穴式土坑。在氏族的公共墓地中,數以百計的墓坑排列有序。多數的墓是單身葬,也有不少是合葬。仰韶文化和大漢口文化前期的合葬墓,往往採取“二次葬”,將許多已經埋葬過的屍骨遷移而葬入同一墓坑內。這些死者是同一家族的成員,體現了母系氏族社會的緊密的血緣關係。有些合葬墓,埋著兩個或數個完整的屍體,他們的性別相同,應系兄弟或姐妹。大漢口文化後期和龍山文化、齊家文化的合葬墓,所葬多為兩個成年男女,說明在父系氏族社會中,已經有了比較固定的婚姻關係;而齊家文化的合葬墓,則證明存在男子死後妻妾殉葬的情況。
黃河中、下游的裴李崗文化、仰韶文化、大漢口文化和龍山文化,屍體在墓內的放置方式以仰身直肢的為多,偶然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後者可能是由於凶死。黃河上游的馬家窯文化和齊家文化,除仰身直肢葬以外,還流行屈肢葬。仰韶文化墓中的屍體頭多向西,大漢口文化墓中的屍體頭多向東。這些都說明不同的部族有著不同的葬俗。
新石器時代的墓坑一般都小而淺,僅能容納屍體。新石器時代晚期,有些地區已用木棺作葬具。在大漢口文化的後期,少數墓坑面積甚大,坑內沿四壁用木材壘築,上面又用木材鋪蓋,構成了木撐,這大概是由於基主人在社會上有特殊的地位。幼兒死後一般埋在房屋附近或房基下,利用陶器作葬具,稱為“甕棺葬”。
墓中隨葬品以陶器皿為最普遍,其次是石制和骨制的工具,裝飾品亦偶有發現,有時還有穀物和家畜。在有些墓地裡,男子墓內多石斧、石鏟、石刀,女子墓內多陶製或石制的紡輪,顯示了男女在生產活動中的分工。由於地區和部族的不同,各地墓中隨葬品的種類和數量頗有差異。但是,在同一墓地中,各墓隨葬品的多寡、厚薄往往差別不大,可見在原始社會中氏族成員的經濟地位是平等的。但到了後期,出現了貧富分化的現象,例如,大漢口:交化後期的少數大墓,隨葬的陶器有多至100餘件,豬頭多達十餘個的,說明墓主人擁有遠比一般人為多的財富。
商代:商代是中國青銅時代的盛期,社會生產力有了高度的發展,以商王為首的奴隸主貴族統治著龐大的國家。因此,在商代的墓葬制度中存在著嚴格的階級和等級的差別,統治階級的陵墓有著十分宏大的規模。
河南省安陽的商王陵墓,有“亞字形墓”和“中字形墓”。亞字形墓的墓室,是一個巨大的方形或亞字形的豎穴式土坑,四面各有一個墓道。侯家莊的一座最大的亞字形墓,墓室面積約330平方米,加上墓道,總面積達1800平方米,深度在15米以上。類似的墓葬在山東益都也有發現,是屬於諸侯或方國的首領的。中字形墓的墓室,是一個大型的長方形豎穴式土坑,南北兩面各有一個墓道。武官村的一座最大的中字形墓,墓室面積近170平方米,加上墓道,總面積達340平方米,深度為7米餘。除了王陵以外,其他貴族的墓也有中字形的,但規模略遜。在貴族的墓中,還有一種“甲字形墓”,只在墓室南面有一個墓道,規模一般都較中字形墓為小。商代絕大多數的墓,都是沒有墓道的長方形豎穴式土坑。形狀雖然類同,但規模則有很大差別。大貴族的墓,面積可達20餘平方米,在安陽小屯發現的商王武丁配偶“婦好”的墓即如此。
一般小貴族的墓,面積往往不足10平方米。而平民的墓面積更小,有的甚至不足2平方米。商王和各級貴族的墓,都用木材築成槨室。亞字形墓的撐室,平面呈亞字形或方形。其餘各種型別的墓1掉室平面呈:長方形。斂屍的葬具都是木棺,放在槨室正中。平民的墓有的有棺有槨,有的有棺無槨。屍體的放置方式,主要是仰身直肢。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的墓,墓主都只有一人,尚未發現夫妻合葬的情況。商王和各級貴族墓的隨葬品極其豐富、精美。包括各種青銅器、玉石器、陶器、漆木器、骨角器等。婦好墓隨葬各種青銅器460餘件,玉石器750多件,骨角器560餘件,另有海貝近7 000枚。由此可以想見,商代的王陵若不被盜掘,其隨葬品應達到更為驚人的程度。
商代統治階級墓葬的特點之一,是使用大量的人和牲畜殉葬。商王和大貴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則數十,多則一、二百人,包括墓主人的侍從、脾妾、衛兵和各種勤雜人員。另有完全供殺殉用的“人牲”。殉葬者的葬式各有不同,其中頗多采用俯身葬。殉葬的牲畜,以馬與狗為最多。各種型別的墓,都在墓底的正中設一長方形的小型坑穴,其位置正當墓主人屍體腰部之下,故稱“腰坑”,坑內埋一殉葬的人或狗。即使是平民的墓,也往往有埋狗的腰坑(見商代的人殉和人牲)。
在安陽侯家莊的一座亞字形墓的墓室之上,發現了大型的礫石,應是房屋的礎石。在安陽小屯的婦好墓和大司空村的兩座長方形墓的墓坑上,都發現了用夯土築成的房基及礎石。由此可見,從王陵到一般的貴族墓,有時在地面上建有房屋。它們可能是供祭祀用的,類似後世的所謂“享堂”。
西周春秋:西周的墓制承襲商代。由於尚未發現王陵,不知當時是否有亞字形墓。諸侯、貴族的大墓,有的是設有兩個墓道的中字形墓,有的是設有一個墓道的“甲字形墓”。河南省浚縣辛村衛國墓地多系中字形墓,其形制與商代的陵墓相似。除上述兩種型別的大墓以外,絕大多數的墓僅有長方形的墓室,不設墓道,它們的規模因墓主人的身份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別。與商代一樣,也多在墓底設腰坑。
據記載,周代的棺槨制度有嚴格的等級,即所謂“天子棺槨七重,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考古發掘工作究明,有些大、中型墓,在槨室內建雙重棺,可見記載大體上是可信的。諸侯、貴族墓的隨葬品,仍以各種青銅禮器為主,但和商代相比,酒器減少,食器增多。在各種食器之中,鼎和是最重要的。周代的禮制規定,天子用九鼎,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到了東周,則是天子、諸侯用九鼎,卿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與鼎配合使用,九鼎配八,七鼎配六 ,五鼎配四 ,三鼎配二 ,亦有明確的規定。這在考古發掘中也得到了證明。例如,在河南省陝縣上村嶺虢國墓地中,有一些大型和中型的貴族墓分別隨葬七鼎、五鼎、三鼎或一鼎,墓的規模也依次減小。其中“七鼎墓”已被證實為虢太子墓。
與商代一樣,往往在諸侯、貴族墓附近設有“車馬坑”,其規模視墓主人的身份而定。以上述虢國墓地為例,虢太子墓的車馬坑埋車10輛、馬20匹,兩座“五鼎墓”的車馬坑各埋車5輛、馬10匹。浚縣衛侯墓的車馬坑,規模最大的埋車12輛、馬72匹。殉人在西周前期仍很普遍,中期以後稍減少。但直到春秋戰國時代,有些大墓依然使用人殉。
發掘工作證明,西周已經有了合葬制度,其方式為夫妻分別葬在兩個互相緊靠的墓坑中,即所謂“異穴合葬”。陝西省寶雞茹家莊西周中期的伯墓及其夫人井姬墓的發現提供了這方面的證據。到了春秋、戰國時代,這種異穴合葬的制度更為普遍。例如,在山西省長治分水嶺的晉、韓墓地中,凡屬大、中型的貴族墓,都是兩兩成對,並列在一起,一葬男性,一葬女性,當為夫妻無疑。
戰國:從春秋晚期開始,中國進入了鐵器時代。大約在春秋、戰國之際,中國開始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變。這種變化在墓葬制度上也有所反映。
春秋晚期和戰國時期,許多統治階級的墓在地面上築有墳丘。墳丘一般用夯土築成,有的呈方錐狀,有的形狀欠明,現存最高的達十餘米。河北省平山中山王墓和河南省輝縣固圍村魏國墓地,在墓室的地面上建“享堂”,則應看作是繼承商代以來的舊制。
在戰國時代,墓室仍然保持商、西周以來的形制,有的大墓甚至還保留著腰坑。有些國君和大貴族的陵墓,如上述平山中山王墓、輝縣魏王墓和邯鄲趙國貴族墓,都在墓室的兩面設墓道,與商、西周的中字形墓相似。有些國君的墓,如安徽省壽縣蔡侯墓,則和許多貴族的墓相同,僅有一個墓道或沒有墓道。湖北省隨州曾侯乙墓,開鑿在丘陵的岩石中,規模甚大,但沒有墓道,而且墓室的形狀不規整,是罕見的特例。諸侯、貴族的大墓,仍流行附設車馬坑。中山王墓的附近除車馬坑以外,還有船坑,坑內埋船。這時的大墓,往往在墓室內積石以加固,積炭以御溼。輝縣的魏王墓,則在墓壙內大量屯沙以防盜。在南方的楚地,流行用一種白色或灰色的粘土填在棺槨的周圍,以保屍體和隨葬品不朽。棺撐仍然存在嚴格的等級制度。諸侯、貴族的大墓,用多重槨室。隨州曾侯乙墓槨室龐大,分隔為4個部分,雙重木棺都髤漆施彩繪,十分精緻。
由於生產的發展,手工業的發達,貴族墓內的隨葬物,在種類、數量和質量方面都達到空前的水平。當時漆器的製作已很精美,它們在隨葬品中的比重顯著增加。但是,禮器和樂器仍然被統治階級看作是最重要的隨葬品。例如:曾侯乙墓有編鐘一架,共64件,編磐一架,共32件,顯示了諸侯行禮作樂的大排場。青銅禮器中,有“升鼎”一組共9件;殷一組共8件,正符合墓主的國君身份。下層貴族和上層庶民,多在墓中用仿青銅禮器的陶“禮器”隨葬。在各地發掘的大量戰國小型墓裡,隨葬品甚少,卻都有著一組仿銅的陶器,如鼎、豆、壺之類。只有渭河流域的秦墓是例外,墓中的陶器是扇、盒、罐、甕等日用品,而不是禮器,這可能是由於秦受禮制的影響少,有它自己的葬俗。
在關中和中原地區的戰國晚期小型墓中,出現了橫穴式的土洞墓室,也有用一種體積龐大的空心磚築撐室以代替木槨的。這種橫穴式墓和空心磚墓在當時還很不普遍,但它們的出現意味著商周以來的傳統墓制發生了變化。人殉在春秋晚期和戰國初期的一些大墓裡仍然存在,但總的說來,在戰國時代,確比商代、西周少見了。用木俑和陶俑隨葬的風俗已盛,這可以看作是人殉的替代。從商、西周以來,墓主的屍體多是仰身直肢。到了戰國時代,除了南方的楚國以外,黃河流域的秦、韓、魏、趙、燕等國都程度不同地流行屈肢葬。特別是西方的秦國,屈肢葬墓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墓中屍體側身而臥,四肢蜷曲。這可能是受黃河上游自新石器時代以來的一種特殊葬俗的影響。
秦漢:漢代普遍用橫穴式的洞穴作墓獷,用磚和石料築墓室,在形制上模仿現實生活中的房屋。這是中國古代墓制的一次劃時代的大變化。這種變化主要是從西漢中期才開始的,首先發生在黃河流域,然後普及到各地。在秦和西漢前期,貴族地主階級仍沿用豎穴式土坑墓,墓中設木撐。在長江流域及南方和北方的邊遠地區,豎穴式木梓墓一直延續到西漢後期,甚至東漢前期。在秦和西漢的豎穴式木掉墓中,棺撐制度沿襲周代的禮制,有嚴格的等級。有些漢墓還使用了所謂“黃腸題湊”。
在貴族大墓中,河北省滿城漢墓和山東省曲阜九龍山漢墓可以作為西漢中期新興的橫穴式墓的代表。它們是在山崖中穿鑿巨大的洞穴,作為墓室,故稱“崖墓”,形制和結構完全模仿房屋。在黃河流域和北方地區,一般的橫穴式墓是地下的土洞墓,規模較小,構造較簡單,墓主屬於下層地主階級。這種土洞墓,在漢代以後的各個時期,長期流行。漢代的新的墓制,還表現在中原一帶的“空心磚墓”。它只流行於西漢一代,到東漢基本上即已絕跡。大約在西漢中晚期,在中原和關中一帶開始出現用小型磚建築的墓,一般稱為“磚室墓”。到了東漢,磚室墓迅速普及,成為全國各地最常見的一種墓。貴族官僚們的磚室墓規模較大,結構複雜,佈局模仿他們的府第。許多墓裡還繪有彩色壁畫。
西漢晚期開始出現的石室墓,到東漢在某些地區盛極一時。墓室中雕刻著畫像,故稱“畫像石墓”。墓室的結構和佈局,也是仿照現實生活中的住宅。有的石室墓,也繪有彩色的壁畫。東漢時期,四川省境內的磚室墓往往在壁上另嵌一種模印著畫像的磚,稱為“畫像磚墓”。在四川各地,東漢及其以後還流行崖墓。
中國古代棺掉並稱,都屬葬具。西漢中期以後的各種橫穴式墓,特別是東漢的磚室墓和石室墓,墓室本身就起了停的作用,可稱“磚撐”和“石撐”,而墓室內的葬具則是有棺無撐。西漢前期和中期,夫妻合葬仍然採取“異穴合葬”的形式。西漢中期以後,制度一變,除帝陵以外,一般都是夫婦同墓合葬。橫穴式的墓室,為同墓合葬提供了方便。
漢墓中的隨葬品和戰國時代相比,青銅器減少,漆器的比重進一步增加。為了儲存大量的食物和飲料,墓內常有許多大型的陶器。西漢前期和中期,主要隨葬生前的實用器。西漢中期以後,增添了各種專為隨葬而作的陶質明器,包括倉、灶、井、磨、樓閣等模型和豬、狗、雞等偶像。到了東漢,明器的種類和數量愈多。這是中國古代墓葬在隨葬品方面的一次大變革。在西漢中期的貴族墓中,仍然有用車、馬殉葬的,但車和馬都埋在墓室和墓道內,而不是在墓的附近另設車馬坑。西漢晚期以後,不再用真車、真馬殉葬,而是用木製或陶製的車馬模型來替代。在南方地區,還有用木船或陶船的模型隨葬的。
在漢代,以人殉葬是非法的。因此,在考古發掘中,除個別例外,已經見不到人殉。從商代開始的殘酷的人殉制度,至此基本上終止。作為奴嬸的替身,木俑和陶俑被多量地放置在統治階級的墓中。
在地面上,統治階級的墓已普遍築有墳丘。在墳丘之前,幣毛往設祭祀用的祠堂。東漢時盛行在墓前建石網,並置人物和動物的石雕像,還流行在墓地上立石碑,記述墓主人的死亡日期、家族世系及生平事蹟。
陝西省臨潼的秦始皇陵,是中國第1個帝陵。陵園平面成長方形,有內外兩重圍牆。墳丘在陵園的南部,平面成方形。陵園的北部設寢殿,開帝陵設寢的先例。西漢的帝陵,除文帝的霸陵系“因山為藏”以外,都築有覆鬥式的方形墳丘,其位置在陵園的中央。陵園的平面成正方形,四周築圍牆,每面開一“司馬門”,門外立雙網。漢承秦銀,在陵園設寢殿。漢代帝后合葬,同笙而不同陵。後陵在帝陵之旁,其規模較帝陵為小。以惠帝時在長陵建原廟為起始,西漢諸陵都在陵園附近建廟。東漢的帝陵,從明帝的顯節陵開始,陵園周圍不築牆垣而改用“行馬”,並在墳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從顯節陵開始,陵園附近都不再建廟(見秦漢墓葬)。
魏晉南北朝: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墓葬制度,大體上承襲漢代。但經過漢末的戰亂,社會經濟受到嚴重的破壞,統治階級的厚葬之風不得不有所改變。
考古調查發掘證明,自魏晉以降,規模宏大、雕刻精緻的畫像石墓已很少見了。貴族官僚的墓,一般都是磚室墓,有時設石門。和漢墓相比,墓室的平面佈局簡化,面識減小。但是,在墓室的細部結構和設施方面卻有一些新的發展。例如:洛陽西晉墓中有角柱與斗拱,南京東晉墓中有直欞窗。從漢末、魏晉開始,各地都流行在墓室中設棺床。在長江流域的晉墓中,有時還有燈龕和臺桌。這些結構和設施,都是用磚砌成,使得墓室更象現實生活中的居室。在黃河流域,磚室墓的墓道甚長,其接近墓室的部分是一段隧道。隨著年代的推移,隧道逐漸加長。到了北魏,有的墓在隧道的頂部開天井,直通地面。北朝後期,有些大墓的隧道長達20米,天井有三、四個之多。這是出於對現實生活中的住宅的模仿。天井愈多,愈顯得門多宅深,院落重重。魏晉之際,遼東、河西等邊遠地區的豪族大姓,沿襲漢代舊制,營建磚石結構的大墓,在墓壁和磚面上施彩畫,其題材多與漢墓壁畫相似。在中原一帶,卻很少有在墓內繪壁畫的;但到了北魏,壁畫又重新流行。長江流域的東晉和南朝,則流行用模印著畫像的磚來裝飾墓壁。
這一時期的隨葬器物,主要是陶瓷器如杯、盤、碗、壺、果盒等飲食器皿和燻爐、唾孟、虎子等生活用具。其形制往往因地區而有差異,有的器物僅見於南方而不見於北方。總的說來,瓷器的數量激增,長江流域尤其如此。漢代流行的倉、灶、井、磨等陶製模型和家禽、家畜的陶製偶像繼續沿用,但往往形體不大,製作粗簡。貴族官僚階級墓中的主要隨葬品,是各種陶俑。從兩晉以迄南北朝,時代愈晚,俑的種類和數量愈多。起初是少數男女侍者和武士,大約從五胡十六國時期開始,又大量增添騎兵、步卒、文吏、武棄以及吹鼓手之類,除家內奴蟀外,大部分是墓主人出行時的儀仗隊,它們具有明顯的軍事性質,反映了當時各地統治者擁有私人的武裝部曲。大同北魏前期的司馬金龍墓和洛陽北魏後期的元義墓中的儀仗俑,竟達數百件之多。北魏後期,在墓門的兩側,還往往有一對形體特別高大的守門衛士俑。在南方地區,除陶俑外還有瓷俑,但用俑隨葬的風氣不如北方盛。從漢末至魏晉,統治階級常乘牛車,長期因襲不改。在兩晉南北朝時代,貴族官僚墓中多用陶製的牛車模型隨葬。上述由各種陶俑組成的儀仗行列,便是以牛車為中心的。
用陶製的“鎮墓獸”隨葬,是從西晉開始的。西晉墓中的鎮墓獸往往只有一件,作四足直立狀。北魏墓中的鎮墓獸成雙,置於墓門的兩側,作臥伏狀。到了北魏後期,墓中的兩件鎮墓獸,一為獸面,一為人面,都作蹲坐狀。長江流域的東晉、南朝墓,鎮墓獸多保持西晉時的形態,缺乏變化。魏晉南北朝時代開始在墓內建墓誌。兩晉的墓誌,或為石質,或為磚質,形狀多為長方形,而洛陽發現的年代較早的西晉墓誌則作碑形,可見它是從墓碑演變而來的。到了北魏後期,才流行方形有蓋的石質墓誌。從此以迄隋唐,乃成定製。山西省大同北魏文明太后馮氏的方山永固陵及孝文帝的萬年堂,為北魏帝陵。墓室都分前後兩室,與一般貴族墓之為單室相比,顯示了帝陵的特殊規模。永固陵墳丘之前設石殿,應是繼承東漢的陵制。南朝的帝陵在江蘇省南京和丹陽。陵前有很長的神道,兩側立石獸、石柱和石碑等。墓室皆為單室,室內有用模印畫像磚拼嵌而成的大幅“竹林七賢”圖和“白虎”、“獅子”圖等(見南京地區模印拼嵌畫像磚墓),與北朝墓內流行施彩色壁畫的作風相比,顯示了南朝陵墓在墓室裝飾方面的特色。
隋唐五代:在以黃河流域為主的北方地區,北魏以來的墓葬制度,經隋代,至於盛唐,一脈相承。當時貴族官僚的大墓,都是採用斜坡式的墓道,包括一段很長的隧道;隧道頂部開天井,兩壁設龕。她德太子墓有天井7個、壁龕8個,章懷太於墓有天井4個、壁龕6個,正三品司刑太常伯李爽墓有天並3個、壁完2個,天井和壁龕的多寡基本上與墓主人的官品爵位相一致。隋代流行以土洞為墓室,高階官僚的大墓亦不例外。入唐以後,則多采用磚室,土洞墓已降為低階官吏或平民所用.一般的官僚,其墓室都為單室。二品以上的大官,除主室以外,有時還設簡單的前室。成王李仁墓、章懷太子墓及“號墓為陵”的懿德太子墓和永泰公主墓,則都有前後兩室。從初唐到盛唐,貴族、官僚墓中流行壁畫。一般是墓道前部兩壁各繪青龍、白虎,墓室頂部繪日、月、星辰,其他則有鞍馬、明駝、牛車、列戟、步騎儀衛、屬吏、男女侍者以及樂舞伎等,各繪在墓內的相應部位,其內容和規格視墓主人的身份而有所區別。
隨葬品以大量的陶俑為主。大約從武周時開始,陶俑多施三彩釉。陶俑可以分為出行時的儀衛行列和家居時的家臣侍者兩大類。前者自隋至初唐多武裝俑,後逐漸減少,武周時出現高大的馬俑和駝俑。後者自初唐至盛唐不斷增多,樂舞俑和遊嬉俑等皆屬此類。受佛教影響,鎮守墓門的一對武士俑在盛唐時演變為天王俑,其特點是腳踏伏獸或鬼魅。鎮墓獸繼承北魏後期以來的形態,一為人面,一為獸面,而武周時則又進一步演變為頭生角、肩附翼或手握蛇的怪獸。隋代開始出現的人身禽獸首的十二時辰俑,到開元、天寶之際更為流行。陶俑的數量,因墓主人身份而有不同的限額;鼓德太子墓的陶俑總數達千件之多。方形有蓋石墓誌在唐代使用得更為普遍。墓誌的大小,隨墓主人的身份而有等級之分。如:三品官的墓誌多為約72釐米見方,一品官如楊思易及章懷太子雍王李賢、成王李仁的墓誌皆為88釐米見方,永泰公主的墓誌最大,為114釐米見方。懿德太子如天子之制,不用墓誌而用玉冊。
安史之亂以後,唐代墓葬制度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首先是墓的構造簡化,短而狹的豎井式墓道代替了斜坡式的長墓道,因而天井和壁龕也不見了。墓室的規模縮小,壁畫亦十分罕見。陶俑的數量減少,製作粗簡。天王俑和鎮墓獸越來越簡化,在有的墓裡已不用。只有十二時辰俑仍較流行。
長江以南廣大地區的唐墓,有豎穴式土坑墓和磚室墓兩類,形制簡單,規模甚小。磚室墓多為長方形,有的兩室並列,夫妻各葬一室。廣東省韶關張九齡墓,主室平面呈方形,四壁施彩畫,前方甬道兩側還各設一耳室,規模較大,形制與北方地區的磚室墓類似。總的說來,南方地區唐墓中的隨葬品多為陶瓷器皿,陶俑甚少見。
唐代帝陵除少數是“積土為陵”的以外,大多數都是“依山為陵”。唐高宗與武則天合葬的乾陵,以梁山的主峰為中心,築平面略呈方形的內城,四面各開一門,門外接石獅、石馬和石人。南面的朱雀門是正門,入門即為獻殿。自南面遠處第一道門閥至內城的朱雀門,神道長達3公里,兩旁列瑞禽、瑞獸、馬、武將、文臣以及外國首領的石雕像,並樹“述聖記”碑和“無字碑”。乾陵的宏大規模,充分顯示了大唐帝國極盛時期的強大國力。
五代前蜀王建的永陵在四川省成都,南唐李昇的欽陵和李璟的順陵在江蘇省南京,都已經發掘(見前蜀王建墓、南唐二陵)。地下的玄宮分前、中、後3室,各室兩側又多設壁龕或耳室,這可能是承襲唐陵的制度。唐陵的地下玄宮雖都未經發掘,但從各方面的情形推測,亦應設有前、中、後3室。
宋至明:中原和北方地區的北宋墓,最富有特色的是一種仿木結構建築的磚室墓。北宋初年,墓室內的仿木結構還很簡單。到北宋中期,才達到成熟的程度,從而成為一種特殊型別的磚室墓。從這以後,墓室的平面又從方形或圓形演變為等邊多角形,仿木結構則從簡單的“一斗三升”託替木或“把頭絞項造”演變為五鋪作重拱、版門直欞窗演變為雕花格子門。一般多為單室墓,後期較人的墓則分前後兩室。墓內多用壁畫或雕磚作裝飾,其內容主要是表現墓主人的日常生活,特別是墓主夫妻舉行“開芳宴”的場面,有時也有孝子故事圖等。在有些北宋末年的墓中,還出現了雜劇雕磚。墓室的後壁,則往往有“婦女掩門”雕磚。隨葬品寥寥無幾,這可能是由於各種器具什物已充分地繪刻在壁畫和雕磚上的緣故。
長江中下游地區的宋墓,與同地區的唐墓相似,除了豎穴土坑墓以外,主要是簡單的長方形磚室墓,後者往往兩室並列,夫妻各葬一室。隨葬品除陶瓷器外,頗有漆器和銅鏡,偶爾也有銀器。江西、福建省境內的宋墓,有用陶瓷俑隨葬的,其中包括十二時辰俑和神煞俑。四川省境內的宋墓,除磚室墓外,還流行石室墓,後者多有雕刻,其題材為墓主人夫婦“開芳宴”,有的則為孝子北宋帝陵在河南省鞏縣,其地點的選定嚴格按堪輿術的要求。諸陵形制相同,都是以土築的墳丘為中心,用牆垣圍成方形的陵域,墳丘之前設獻殿。四面各開一神門,門前置石獅。南面較遠處設兩重土闊,各稱鵲臺與乳臺。自乳臺至南面神門,神道兩側依次列象、獬豸、鞍馬、虎、羊、蕃使、文官、武士等石雕像。帝陵後面別筑後陵,這與漢凌有相似之處,卻為自唐以來歷代帝陵中所僅有(見鞏縣宋陵)。南宋的帝陵在浙江省紹興附近。因為算是權殯,所以營造較簡,名為“攢宮”。雖然大體上是沿襲北宋的陵制,但沒有乳臺、象生,也沒有陵垣及四門。獻殿之後作玄宮,屍體放置在嚴密堅固的“石藏子”中。
分市在華北、內蒙古和東北各地的遼代墓葬,具有契丹族的特色。墓室除方形的以外,還流行圓形的。一般多為單室墓,但身份較高的貴族墓也有設前後兩室的。赤峰的遼珊馬墓和北京的齊王趙德鈞墓,都有前、中、後3室,並多設耳室,顯示了“多室”的特點。墓室內有時有簡單的仿木建築的結構,並施彩畫。葬具除木棺外,盛行石棺。
有的墓在石棺內繪氈帳住地和放牧的情形,反映了契丹族的遊收生活。遼代晚期開始出現平面呈八角形或六角形的墓室。這個時期受北宋墓的影響較多。特別是漢人的墓,有的在仿木結構的磚室中飾磚雕的桌椅,有的則在壁畫中繪“開芳宴”和孝悌故事圖等,與北宋墓相似。
遼代貴族墓中的隨葬品,除了金銀器、陶瓷器及鐵器等各種生活用具以外,以大量的馬具、盔甲、各種武器以及金屬面具和銅絲手足套等物為特點。陶瓷器中的雞冠壺,亦為遼墓中所特有。到了中期,馬具和兵器逐漸減少,雞冠壺的形態亦由皮囊狀演變為提樑式的圈足器。晚期遼墓一般已不用兵器隨葬,馬具也大為簡化,而雞冠壺則告消失。大約從早期的後半開始,遼墓中往往有漢文或契丹文的石墓誌,形狀與唐宋的相似。
內蒙古巴林右旗慶雲山下的遼慶陵,是遼代中晚期聖宗、興宗和道宗三帝的陵墓。以儲存較好的聖宗的東陵為例,地面設陵門、甬道和享殿。磚築墓室分前、中、後3室,前室和後室又各在兩側設耳室,各室平面成圓形,頂部隆起成半球狀。自墓道至墓室,都施壁畫,內容包括鞍馬、侍衛、樂隊、臣僚以及春夏秋冬四季山水圖。從墓室的形狀和壁畫的內容看來,遼代的帝陵應是象徵當時以牙帳為居處的捺缽行宮。
金代的墓葬,一方面是受遼墓的影響,而更多的則是繼承北宋的墓制。河北省新城的時立愛墓和興隆的蕭仲恭墓,其年代基本上屬金代前期。由於墓主人的爵位高,都系多室的磚墓。墓室內有仿木建築結構,繪壁畫。時立愛墓的主室為八角形,前室兩側所附耳室為圓形,在形制上與遼墓有相似之處。蕭仲恭的墓誌則用契丹文書寫。分佈在華北南部和中原地區的金代後期地主階級墓,主要是單室磚墓,平面多為方形或八角形,也有圓形的,從墓門到墓室內大量使用仿木建築結構。有的墓裡繪有開芳宴、放牧、搗練等題材的壁畫,而大多數的墓則是大量使用雕磚,表現出門樓、格子門、權窗、桌椅、屏風、燈、盆花之類,有的還有“鎮宅獅子”,使得墓室對現實生活中居室的模仿達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雕磚的內容還包括開芳宴中的墓主人夫婦、侍童、廚役、伎樂乃至舞臺上的雜劇演員等人物,也有“掩門婦女”。這顯然是北宋後期在中原和華北南部地區流行的仿木建築結構磚室墓的進一步發展。
元代的仿木建築結構磚室墓,主要發現于山西省境內。其特點是仿木建築的結構日趨簡化,有些已變成示意性的了。山西省中部地區墓內裝飾以壁畫為主,題材仍多為開芳宴,但突出了墓主人的形象而省略了伎樂的場面。山西省南部地區墓內多飾雕磚,內容多為孝子故事或花卉之類。五代、北宋以來的仿木建築結構磚室墓,到元代已接近尾聲。
南方的元墓沿南宋舊制,多為簡單的長方形磚室墓,雙室並列,分葬夫婦。作為時代的特點,許多墓裡使用石灰、米汁、木炭等以加固墓室、防護棺撐,並在墓底鋪松香之類,以利屍體的儲存。到了明代,一般官僚地主階級的磚室墓採取密封棺材,防腐措施又有發展,所以有的墓不僅屍體完好,而且衣冠服飾以及書籍、字畫等易朽物品也儲存良好。
明代的帝陵,以安徽鳳陽的皇陵為最早。皇陵的形承自北宋的帝陵,基本上仍沿漢唐以來的舊制。泗州的祖陵年代稍晚,其形制已與南京朱元璋的孝陵相近,而明孝陡則為此後的明代陵制開創了先例。明代從成祖朱棣起,13個皇帝都葬在北京昌平縣,集中在一個總的陵園內,稱明十三陵。陵園的總門在南面,稱大紅門。入門不遠,立“長陵神功聖德碑”。由碑亭往北,神道兩側依次立石望柱及獅、獬豸、駱駝、象、麒麟、馬、武將、文臣等石雕像,而各陵之前則不再立石望柱和石象生。
出於總體佈局的考慮,陵的方向雖多向南,但也有向東或向西的。各致規模大小不一,但形制和佈局彼此相同。陵的前部主要是稜恩殿,基本上相當於唐宋陵前的獻殿。與漢唐以來的帝陵相比,明陵最大的特點是墳丘不成方形而成圓形,周圍砌磚牆,稱為寶城,其位置不在陵域的中部而居全陵的最後。寶城之前設明樓,樓上樹石碑,上刻皇帝的溢號,這也是明陵的新創。玄宮在寶城之下,其形制亦系模仿宮殿。以已經發掘的明定陵為例,玄宮可分前殿、中殿和後殿,中殿的左右兩側又各通一配殿。皇帝和皇后的棺槨放置在後殿的棺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