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啄木鳥牛牛

    1.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稽查部門舉報,配合稽查部門取證。

    2.用人單位給交社保的去人社局列印一份交費證明。

    3.去人社局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不收費,不需要聘請律師。假如發現仲裁人員違規,徇私枉法可去所在人社局政工科投訴。

    4.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在15日內到當地法院起訴,收費10元(由敗訴方繳納),可聘請律師(本人認為不需要聘律師,因為律師是收費的)。

    總之,只要客觀事實存在,如實回答法官提出問題,法庭會給一個公正的判決。這種小案子法庭一般比較公正,不會因為蝨子去燒棉襖。用工單位律師的費用比你的價值高,相信他耗不過你。

  • 2 # 遼寧號21056458

    恭喜你!中獎了!現在還有不籤合同的。用手機上網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第82條。沒有合同單位要給你雙倍工資的。勞動監察大隊知道了還要罰款的。再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第14條最後一款,滿一年不籤合同就視同已經簽定了無固定期限合同,這時候就不是籤不籤的事了。而是補籤一份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籤按82條第二款付雙倍工資。像你這樣的勞動仲裁法第27條規定有效期是你離開單位一年內。建議你先幹著。有雙倍工資的機會必競不多。

  • 3 # 小鬍子

    按照法律規定,發生用工行為就與員工就形成勞動關係,即使沒簽合同員工依法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責任。

    在沒有簽訂合同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存在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沒有依法支付還應該額外加付補償金。

    如果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時,除依法賠償外,還需要支付25%額外賠償費用。勞動部門可以責令賠償,給予行政處罰。

    用人不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經核實後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給予行政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 4 # 程梓愛吃橙子吃撐

    我工作過的地方都很少籤,也形成了習慣……首先不想做就辭職走流程,如果被開除開就開了他給工資就行……我的上一份工作也籤合同了,店突然關門了,老闆也把工資給我們了……所以我也覺得我所謂……自己找工作的時候多注意一點,最好不要去網上找,實體店跟廠去面試比較合適,要壓身份證交錢的都不合理

  • 5 # 愛生活談健身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逃避某些責任,如,幫員工買社保等,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單位用心不良的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會得不償失。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僅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社保的義務,用人單位因此還要承擔法律責任。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呢?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你詳細介紹。

      一、不簽訂勞動合同也要為員工買社保

      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代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從用工那天起,勞動關係就形成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就要依照勞動合同法上的規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而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社保,是用人單位的一項強制性法定義務,不允許拒絕履行,不簽訂勞動合同也不能夠免除這項義務。

      二、用人單位辭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時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終止雙方用人關係時,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辭退員工時未依法自覺履行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的,需要加倍支付。

      而,如果用人單位已經依法和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了,在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係時,因為勞動者有過失而將其辭退時,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三、用人單位辭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後導致其失業的,用人單位可能要承擔賠償其失業損失的責任

      用人單位因為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不為其投失業保險,員工被辭退後失業卻不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那麼,員工就可以依法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起給付失業賠償的責任。

      四、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正式的員工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自己要辭職,否則,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失的,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員工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或者違約責任。

      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員工可以隨時辭職,而且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者違約責任。

      五、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沒有試用期之說,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勞動者

      勞動合同必須書面,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而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即使約定了試用期,法律也不會承認其效力,口頭的試用期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理由同上述第二點)。

      而,如果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書面約定的試用期就有效,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以員工試用不合格為由將其辭退,並不需要給付經濟補償金。

      六、因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而使勞動者遭受損失的,用人單位要賠償勞動者損失

      這裡所講,因為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的損失包括,工資損失、工傷、醫療保險待遇等的損失,用人單位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且要依法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用人單位還可能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七、用人單位超過一年仍未與你簽訂書面合同的,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依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未滿一年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兩倍月工資,用工滿一年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了符合了法定或約定的條件下,不得解除,合同一直履行到勞動者退休之日,具有穩定性。

      八、不簽訂勞動合同難以明確員工對公司的保密義務,不利於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保護

      一個企業的某項資訊要想成為商業秘密被保護,必須是這個企業已經有意的採取了保密措施,通常用人單位會在勞動合同中與員工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另外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如果用人單位由於不想為員工買保險等追求小利的想法而不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書面證明與員工之間約定了哪些是企業商業秘密,員工要遵守怎樣的保密義務,就算員工洩露了企業的商業秘密,也可能因為無法證明這是採取了保密措施的商業秘密而追究員工的洩密的違約責任,這對用人單位保護商業秘密是很致命的不足。

      九、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可能因此面臨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立即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還未購買社保等的,還可以責令其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另外,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對用人單位罰款。

      以上,只要發生了用工的事實,簽訂勞動合同就是法定的強制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僅不可以逃避為勞動者買社保等強制性責任,而且,還會面臨給付兩倍工資甚至會被罰款等對己非常不利的法律責任,另外,還不利於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所以,規勸各用人單位還是乖乖的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吧,當然,可以想辦法使勞動合同上自己甲方的利益最大化,但是,想要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使企業持續興旺,善待員工也是必須的。

  • 6 # 季公子讀毛選

    由於本人曾經在社保局的勞動關係科工作,可以給你幾點建議:

    第一,用人單位錄用員工後一個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拿到當地的社保局備案,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是逃避責任的體現。

    第二,用工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年以上的,視為單位自動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善於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不然遇到單位拖欠工資和少發工資,勞動者沒有書面憑證很吃虧。

    第三,用人單位若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去當地人社局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基本工資要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個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在網上查詢,每個市的標準不一樣。

    第四,用人單位應在相關部門的監督下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補交相應的社保。

    總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進行備案登記,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簽訂,勞動者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更多關於勞動合同、勞動法的問題可以向我諮詢。

  • 7 # 經營思維

    勞動合同是法律規定必須簽訂的,不能放棄。根據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通知後勞動者一個月內不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按照勞動法規定你們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員工不籤合同你只能終止與其的關係,不然按照法律規定企業的權益是沒法保障的。

  • 8 # 河南法制報

    法小二來咯!

    這個問題很簡單哦

    一起來看看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你可以要求用工單位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並有權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

    明白了嗎?

  • 9 # 無爭律師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雙倍工資,勞動者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雙倍工資。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 10 # 壹點齊魯

    那就是拒絕你,或者是溫柔地辭退你的一種方式。現在各單位都遵守勞動法,不會去觸碰法律的底線的。如一直不籤勞動合同,馬上主動辭職,同時根據工作時間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請雙倍工資,因單位也違反勞動法。拿錢走人,立即走人,無需留戀。

    打鐵還需自身硬,不論哪裡就業,一是要有技能,二是要勤奮誠信做人,加油!

  • 11 # 工人摯友

    你好,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並不代表單位與你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是事實勞動關係。請保留好與工作相關的證據,比如工資發放記錄、工作證等。同時,單位自用工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用工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12 # 職場—老頑童

    如果有一家企業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卻又能夠正常用工,發放工資給你,恭喜你

    你有機會獲得雙倍工資的賠償;

    只要你保留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必贏。

  • 13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自11年起就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可推定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籤書面合同,除了推定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外,勞動者還可以得到11個月的2倍勞動工資。

    勞動糾紛適用先裁後訴制度,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動者先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進行訴訟,

  • 14 # 晴雨31573053

    從勞動法來看,不是不籤合同就沒法律關係。只要你儲存有事實存在的僱傭關係(即有關公司的出勤,有工資表)。那麼就是有僱傭關係了。還怕什麼

  • 15 # 張震講歪理

    如今是法制社會,以前出去打工不知道如何維權,現在環境都這麼明朗了,你還不走正規用工程式,出問題維權也是非常麻煩的事情。用工單位不籤合同,只能說明是一個不合法規,隨時有可能跑路坑人的不良商家。也可能是第三方外包公司,運營不穩定,更是不靠譜。這個問題不用糾結,第一、如果已經工作一段時間了,那就趕緊算賬走人,出了姑家有姨家,決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第二、如果是還沒有開始工作,正好,此處不留爺,自由留爺處,另找工作。

  • 16 # 沃倫德人力資源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其中,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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