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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在古漢語中是兩個獨立的字;"親",指的是"族內"的關係;戚,指的是"族外"的關係;讀歷史書籍或者看歷史劇都有一個常用詞,叫做"外戚干政";換句話說,母親系的(和母親有血緣關係的人),就叫做"戚"。
因此,親戚實際上是把父親系和母親系(分別和父母親有血緣的)人"合二為一",一律稱之為"親戚",比如說"皇親國戚",就是指皇帝和皇后有血緣關係的那些人。
那麼問題來了。夫妻算是親戚嗎?法律認可他們是親戚嗎?當然不是。反過來想想看,如果夫妻二人有血緣,法律還能夠允許他們結婚成為合法夫妻嗎?
可能有人還有疑問: 同姓的男女可以成為合法夫妻嗎?他們是親戚嗎?
民間有一種說法,叫做同姓之人"五百年前是一家";五百年前,過了多少代人呢?古代人結婚早,取箇中位數,20年算是一代人,五百年就是二十五代人;
民間還有一個說法,叫做"出五服";五服,原本是指古代喪服的五種顏色,根據血緣親疏的關係分別穿什麼顏色的衣服參加葬禮;慢慢演化成了有血緣關係的"直系親屬"的五代人。
簡單說,即使是同姓,如果出了五服或者過了一百年以後,就可以成為合法夫妻;過了五百年呢?
最後再說一遍,夫妻不是親戚;他們不能有血緣關係(五百年以後可以)。
親屬,是指因婚姻或血緣與和人類個體結成的社會關係,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等親屬又稱親人或家人,其他則稱為親戚。
中國親屬系統,傳統以男系為核心,分親屬為宗親、外親和妻親。親屬間,根據每個人的輩分、宗族、年紀與性別,而有特定的親屬稱謂。
華人的親屬稱謂,具有條理分明、尊卑有序的特點,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大特徵。[1]
中文名 親戚
特點 條理分明、尊卑有序
百度的